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新增宜宾动力电池特色小镇和德阳
清洁能源装备特色小镇为四川省
特色小镇创建对象的通知
川办函〔2022〕33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支持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0〕33号)有关要求,经研究,省政府决定新增宜宾动力电池特色小镇和德阳清洁能源装备特色小镇为四川省特色小镇创建对象,现予以公布。
宜宾市、德阳市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强化用地、财税、金融、人才等政策支持,聚力发展主导产业,促进产城人文融合,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平台。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工作指导和政策协同,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规范管理机制,协调解决特色小镇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