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 单位名单的通知 川府函〔2012〕149号 二○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