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认定第六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示范市县的通知
川办函〔2019〕3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2018年,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要严字当头,严谨标准、严格监管、严厉处罚、严肃问责”等重要论述,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2〕289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14〕28号)要求,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县创建,成效明显,有力推进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监管能力提升和农业产业发展。经考核,省政府认定自贡市等3个市为第六批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认定绵阳市涪城区等11个县(区)为第六批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
希望示范市县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要以示范市县为榜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发展理念,继续加大创建工作力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探索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努力打造标准化生产、全程监管和社会共治的示范区,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安全优质的农产品。
附件:第六批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县名单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2月1日
附件
第六批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示范市县名单
一、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
自贡市、绵阳市、雅安市
二、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
绵阳市涪城区、平武县、乐至县、石棉县、自贡市贡井区、屏山县、自贡市自流井区、绵阳市游仙区、梓潼县、资阳市雁江区、荥经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