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的实施意见
川经信企业〔2014〕278号 2014年9月3日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努力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国家工信部统一部署,现就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健全服务体系,强化专业服务,围绕我省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和支持,促进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
引导中小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引导中小企业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引导中小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引导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通过培育和扶持,不断提高“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数量和比重,提高中小企业的整体素质。培育一批在细分行业内领先、传统优势产业特色鲜明,市场前景良好,竞争能力突出,能在产品、技术、管理和业态上代表产业发展方向和地域特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培育内容
(一)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发挥中小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鼓励中小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改造投资力度。引导、支持中小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提高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增强创新驱动发展的动力。积极营造创新环境,建立激励机制,吸引和培养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鼓励中小企业参加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立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
(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按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要求,建立专利运用协同体系,提高创造知识产权、保护研发成果、运用专利技术、促进转化实施的能力。鼓励企业员工和工程技术人员发明创造,支持研发、设计和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建立知识产权专业服务团队,开展专利申请、人才培训、预警分析、标准制定、维权诉讼等服务,提高专利质量和创新水平。培育和发展具有知识产权和竞争优势的中小企业。
(三)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积极推动两化融合,鼓励支持中小企业通过与电信运营商、企业信息化服务机构合作搭建信息化服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筹资融资、人才培训等信息化服务,推广适用的解决方案。支持中小企业通过服务外包、应用第三方专业服务等,提高研发设计、经营管理、生产过程、市场营销等信息化应用水平。支持中小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开拓等主要业务环节有效应用信息技术,提高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引导小微企业运用云计算、移动商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信息技术集成应用和协同创新。
(四)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鼓励中小企业学习和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和生产控制方法,优化产品设计和生产流程,推进精益制造,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支持中小企业做强核心业务,争创知名品牌、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发展具有地域特色和地理标志的四川省地方名优特新产品、绿色有机食品、高品质智能电器、高档家用纺织品等,打造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精品和品牌。加强对中小企业质量法律法规、检验检测、管理与控制、计量标准、品牌创建的指导和支持。
(五)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鼓励中小企业精细化管理,健全和规范管理制度,提升财务、成本、设备、现场、计量和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节能环保,安全生产。采取智力引进和人才激励措施,吸引高素质管理和领军人才。开展管理提升行动,建立企业管理咨询师和辅导师队伍,开展管理诊断和企业家培训,帮助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学习和运用现代管理知识,提高经营管理能力。
(六)促进产业协作配套。支持中小企业参与产业合作联盟和国家、省重大项目的实施,参与技术标准的制定,围绕大企业、大项目,采取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多种方式,与行业骨干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与大企业大集团优势互补,提高协作配套能力,促进企业集聚发展、可持续发展。鼓励大学、科研院所、大企业开放研发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组织开展促进产学研合作和项目对接活动,为中小企业开发、生产协作配套产品提供服务。
四、培育措施
(一)搞好培育工作。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由企业自愿提出申请,逐级上报。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审核后确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并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门户网站和有关媒体进行公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工作原则上每年组织申报一次,具体时间按照当年申报工作通知要求进行。
(二)加大专项资金扶持。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投入,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倾斜,同时积极帮助企业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三)拓宽融资渠道。优先推荐有融资需求的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优先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积极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利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积极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行集合票据、集合债券、集合信托等产品,筹措中长期资金。
(四)帮助企业拓展市场。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积极参加各类交易会和展示会,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对参展企业可给予展位费补贴。充分利用主流新闻媒体、知名网站,集中专题宣传“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其产品。帮助企业争创国家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申报商务部“中华老字号”称号认定,落实争创品牌的优惠政策。协调解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开拓国内外市场中的困难,帮助其与大型企业开展协作配套。
(五)优化企业经营环境。协调工商部门简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年检手续,免检财务审计报告。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商登记及变更登记提供便利,鼓励其发展新型业态,支持企业改制上市。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建立企业减负维权联络点,严格禁止对企业进行各种名目的违规收费,严肃查办和处罚对企业的“三乱”行为。
(六)加强企业人才建设。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培训。用5年时间,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管人员进行轮训,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建设工作,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百名领军人物和百强中小企业计划,积极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引进急需高端人才和留住人才创造条件。
(七)保障生产要素供应。电力“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间,能源供应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倾斜,确保企业生产平稳。积极协调石油石化系统,优先保障满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用气用油指标。加强部门协调,尽力满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扩大生产用地需求。
(八)推动企业管理提升。积极推动省、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研发服务、管理提升、技术转移、人才培训、开拓市场、投融资等专业化服务。组织指导第三方管理咨询机构以“服务企业发展、助力转型成长”为抓手,积极服务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增强发展后劲。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发挥牵头和组织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集聚各方资源,落实扶持政策,建立协同配合、共同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机制,努力促进本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二)加强指导服务。各地要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聚焦扶持政策,切实推动本地产业经济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各地可根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制订“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和操作细则。
(三)加强动态管理。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制度,及时掌握企业运行态势,倾听企业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动态管理。每年开展一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并进行资格复核,对复核不合格的企业,取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
(四)推动诚信建设。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依法经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企业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