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
委员会的通知
川办函〔2020〕1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决策部署,强化对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不再保留四川省城乡规划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推动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工作,研究重要工作安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审议有关重要国土空间规划方案;指导督促各地做好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相关工作。
二、组成人员
主 任:尹 力 省长
第一副主任:王 宁 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副书记
常务副主任:尧斯丹 副省长
副 主 任:李君臣 省政府副秘书长
孙建军 自然资源厅厅长
成 员:李 刚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朱家德 经济和信息化厅厅长
张 颖 公安厅副厅长
益西达瓦 民政厅厅长
陈 炜 财政厅厅长
王 波 生态环境厅厅长
张正红 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罗佳明 交通运输厅厅长
胡 云 水利厅厅长
杨秀彬 农业农村厅厅长
戴允康 文化和旅游厅厅长
段毅君 应急厅厅长
刘宏葆 省林草局局长
皇甫岗 省地震局局长
杨 升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
田 文 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陈 涛 自然资源厅总规划师
三、其他事项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厅,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孙建军同志兼任。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委员会主任批准。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