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令
第294号
经2015年5月2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四川省特种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停止施行。
省长 魏 宏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