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任免何浩 张林祥等职务的通知
川府人〔2012〕7号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何 浩为四川省教育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李曙光为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总经济师;
黎万恒为四川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金炉为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何 健为四川省统计局总统计师;
李 凯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谢 民为四川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余先河为四川省招商引资局副局长;
李仕荣为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总工程师;
张书冬为四川省粮食局局长;
蔡 竞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室主任、四川省文史研究馆副馆长;
刘 红、郭 勇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
周晓阳为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主任;
黄仁明为四川省人民政府驻沈阳办事处主任;
王建明为四川省盐务管理局(四川省盐业总公司)局长(总经理);
马 骏为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杨 波为四川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
何建新为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
彭 钢为泸州医学院副院长;
张蕴书为内江师范学院副院长;
杨正林为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副院长;
张远国为四川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刘兴明为四川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免去:
张林祥的四川省教育厅副厅长职务;
黄 俊的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蒋东生、陈原祥的四川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职务;
何丛林的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副局长职务;
林书成的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唐建军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室主任、四川省文史研究馆副馆长职务;
李曙光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职务;
周晓阳的四川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主任职务;
张玉山的四川省盐务管理局(四川省盐业总公司)局长(总经理)职务;
孟爱国的四川省自然资源科学研究院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