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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2016年现代物流业

发展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川办函〔2016〕46号        2016年4月1日

(已失效)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2016年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推进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2016年现代物流业发展
工作推进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着眼全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瓶颈和事关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先进技术为支撑,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放为动力,进一步整合物流管理资源,全面改善物流运行环境,推动物流市场资源跨地区、跨行业、跨企业整合,推动现代物流业与一、二、三次产业融合发展,为我省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和开放型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物流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16年,全省物流业增加值实现1897.4亿元,增速达8%以上,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18%,比2015年下降0.3个百分点以上。优化现代物流业发展环境,新建和改造一批具备现代物流服务功能的物流节点,培育壮大一批具备物流综合服务能力的物流企业,全省物流智能化、网络化、国际化水平明显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物流服务通道建设。

  1.定期开展进出川货品流向流量监测和分析,适时调整和优化物流服务通道拓展方向、方式;加强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沿线国家(地区)及兄弟省(区、市)工作衔接,进一步畅通物流服务通道。〔责任单位:省现代物流业发展推进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2.建立以成都为核心的中枢航线网络,优化客货作业流程,完善口岸物流服务功能,巩固和提升成都国家级国际航空枢纽的地位;年内新开通5条由成都始发的国际直飞客货运航线;继续发展空地物流服务联盟,开行“卡车航班”8条。(责任单位:成都市人民政府、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成都海关、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机场集团、省政府口岸物流办)

  3.深入实施“蓉欧+”战略,稳定开行蓉欧快铁、中亚班列;继续发展公铁、铁水物流服务联盟,全面推进“无轨营业部”建设。〔责任单位:成都铁路局、省政府口岸物流办,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4.鼓励开行省际货运专线、城际货运班车,重点发展甩挂运输专线、农村货运班车;继续发展公水物流服务联盟,加快推进泸州港、宜宾港资源整合,合力打造长江上游航运物流中心。〔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口岸物流办,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5.实施多式联运工程,以物流信息互联互通为核心,以物流设施设备标准化为基础,以物流一体化为目标,以联盟、联营为组织形式,推进多种运输方式联动发展。〔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口岸物流办,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着力构建多点多极物流节点体系。

  6.组织实施《四川省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5—2020年)》,推动物流基础设施与综合交通枢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与产业集群和城乡统筹配套发展,构建“一核、五极、多点”的物流节点体系;开展现代物流创新发展城市试点工作,支持成都市申创全国现代物流创新发展试点城市。〔责任单位:省现代物流业发展推进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7.组织实施《四川省物流园区发展规划》,推进物流园区(中心)、港(口)、站(场)的标准化改造和集疏运体系建设,拓展采购、流通加工、包装、配送、信息处理等现代物流服务功能,打造一批要素集聚发展的枢纽型物流功能平台,申创全国示范物流园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科技厅、成都海关、省质监局、省邮政管理局、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成都铁路局、省政府口岸物流办,各市(州)人民政府〕

  8.编制《四川省城乡配送网点建设规划》,以物流园区(中心)为载体,构建大型公共配送中心、社区配送中心、末端配送节点3级网络体系;开拓城市社区物流和村镇物流,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物流。〔责任单位:省现代物流业发展推进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9.加快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建设,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服务功能,提高口岸通关效率;支持设关地依托全域通关物流服务平台建设“公共型无水港”,大力发展口岸物流和国际物流。〔责任单位:成都海关、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政府口岸物流办,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三)努力提升物流现代化水平。

  10.实施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工程,推进集装单元化、自动立体仓、分拣、条形码、全球定位等新装备、新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省政府口岸物流办、省现代物流业发展推进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11.实施“互联网+”物流重点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全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及市(州)分平台与行业物流信息平台及企业物流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建设全省物流大数据中心,推进大数据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省现代物流业发展推进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12.以“单一窗口”为目标,依托全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加快建设四川电子口岸,建成“三个一”通关服务平台、区域通关协作平台、跨境电商物流服务平台、外贸一体化服务平台;全面推进四川电子口岸各业务子系统在省内的应用。〔责任单位:省政府口岸物流办、商务厅、成都海关、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13.加强物流标准化基础科研,推进通用基础类、公共类、服务类标准制订;建立标准实施评估和促进机制,重点引导物流企业参照《四川省现代物流企业认定与分级标准》提升供应链管理能力。(责任单位:省现代物流业发展推进小组成员单位)

  14.发布《四川省现代物流示范地区(园区、企业)建设标准及评估办法》,组织开展现代物流示范工程。(责任单位:省现代物流业发展推进小组成员单位)

  (四)大力实施联动工程。

  15.搭建物流供需对接平台,引导制造、商贸企业采取自建第三方物流企业或以整体外包形式剥离物流业务,进一步提高第三方物流普及率;支持第三方物流企业紧盯制造、商贸企业供应链提供一体化物流服务。〔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省政府口岸物流办,各市(州)人民政府〕

  16.推进农资和农产品双向流通体系建设;建设全省冷链物流公共服务平台,打通药品、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链条。〔责任单位:农业厅、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供销社、省邮政公司、成都铁路局、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省政府口岸物流办,各市(州)人民政府〕

  17.按照“以专业化、技术化、标准化为主线,以财金联动为目标,以各方认同为基础,以风险管控为关键,以实体平台为保障,以市场运作为手段”的总体思路,建成第四方物流金融服务平台。〔责任单位:省政府口岸物流办、省政府金融办、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保监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18.支持物流企业整合功能、延伸服务,拓展增值服务和高端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第三方物流企业采取合资、合作、合营或建立战略联盟等形式实现组织结构创新、服务内容创新、管理方式创新;支持物流企业争创四川省服务名牌,共同创建国家及省级物流业示范区。〔责任单位:省政府口岸物流办、省质监局、省工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夯实发展基础。

  19.充分发挥省现代物流业发展推进小组的作用,落实省政府口岸物流办规定职责,强化促进全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综合协调工作机制,建立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物流管理体系。〔责任单位:省现代物流业发展推进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20.推动出台四川省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并组织实施;加大对重大物流项目用地需求的支持力度,推动物流企业集聚发展;支持物流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改善物流企业融资环境、减轻物流企业经营负担,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责任单位:省现代物流业发展推进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21.制订《四川省关于推进电商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以政策集成为手段,发挥地方政府统筹协调的优势,探索政策创新和制度创新,推进管理方式改革,破除行业发展瓶颈,建立高效、便捷、立体化、规范有序的电商物流管理和服务体系。〔责任单位:省现代物流业发展推进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22.制订《四川省关于进一步促进冷链运输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措施,加强和改善行业监管,加大财税等政策支持力度”为重点,推进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冷链运输物流信息化建设,完善冷链运输物流标准化体系,发展共同配送等先进的配送组织模式,提升冷链运输规模化、集约化水平。〔责任单位:省现代物流业发展推进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23.组织实施《四川省社会物流统计核算与报表制度》,推进符合规模以上服务业调查条件的物流企业统计入库工作,加强重点企业物流统计监测工作,完善现代物流业核算方法,加强物流业统计分析工作。〔责任单位:商务厅、省政府口岸物流办、省统计局、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24.开展不同层次的物流教育培训,实施物流人才定制培养工程;搭建专家咨询平台,建立辅助决策机制和企业帮扶机制。〔责任单位:教育厅、省政府口岸物流办,各市(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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