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建设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
工程规划纲要(2011—2015年)
的通知
川府发〔2011〕9号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此文件已于2017年12月29日宣布失效)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现将《建设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工程规划纲要(2011—2015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建设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工程规划纲要
(2011—2015年)
附件:1.建设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工程规划(2011—2015年)项目区基本情况表
2.建设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工程规划(2011—2015年)表
3.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建设规划表
为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和全省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省政府组织编制了《建设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工程规划纲要 (2011—2015年)》。新建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相当于再造一个成都平原良田,对于全省新增1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一、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新增1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和新农村建设三大任务,强化规划引导,突出分类指导,坚持成片建设,着力提高地力,达到田网、渠网、路网“三网”配套,实现农田排灌能力、土壤培肥能力、农机作业能力“三力”提升;为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规划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做到三个衔接。与我省“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建设、新增1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和新农村示范区建设相衔接;与城乡建设规划、交通建设规划、水利工程建设规划相衔接;与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农业机械化发展相衔接。
2.坚持集中连片,突出规模建设。项目规划区选择在全省7706万亩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并紧紧围绕全省新增100亿斤粮食主产核心区、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强县培育县和新农村建设示范片3大重点,在川西平原区、盆地丘陵区、盆周山区、川西南山地区4大区域,集中资金,连片建设,示范带动,规模开发。
3.坚持因地制宜,搞好分类指导。立足推动主要农产品优势产业带建设,针对不同区域主要作物、耕作制度、基础条件、障碍因素,明确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功能定位,提出不同区域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稳步提高土壤基础地力和可持续生产能力。在有条件的区域推进土地合理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业集约化发展,培育龙头产业。
(三)建设目标。
本规划所称高标准农田,是指具有一定的灌溉保证和完善的田间基础设施及耕作条件,良好的土壤水肥条件和土壤基础地力,较高的农业生产管理水平和农业科技推广能力,基本消除土壤农业生产主要障碍因素,能为粮棉油等作物生产提供持续稳定的高产能力的耕地。高标准农田的年粮食生产能力必须达到800公斤/亩以上。
2011—2015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000万亩;耕地地力提高1—2个等级,有机肥资源率提高10%以上;项目区灌溉保证率达到80%以上,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达到55%以上;耕地质量提升技术推广率达到85%以上;初步建成省、市、县三级耕地质量动态监测与预警预报体系。
二、区域布局与建设地点
与“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建设紧密结合,以承担我省新增1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的88个县为重点,结合60个产业基地强县培育县、50个新农村建设示范区和10个示范县,共规划19个市(州)的100个县(市、区),集中连片建设高标准农田1000万亩。规划区有“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建设县99个,100亿斤增粮任务县88个,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培育县57个,新农村建设示范片44个和示范县4个。
专栏1:四川省100个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县名单
成都市(11个):崇州市、彭州市、大邑县、邛崃市、双流县、都江堰市、新都区、金堂县、蒲江县、龙泉驿区、郫 县
自贡市(3个):荣 县、富顺县、沿滩区
泸州市(6个):叙永县、合江县、泸 县、古蔺县、江阳区、纳溪区
德阳市(5个):广汉市、绵竹市、中江县、旌阳区、什邡市
内江市(5个):市中区、东兴区、隆昌县、威远县、资中县
乐山市(6个):市中区、夹江县、犍为县、井研县、峨眉山市、马边县
绵阳市(6个):江油市、三台县、盐亭县、安 县、游仙区、梓潼县
遂宁市(4个):安居区、大英县、蓬溪县、射洪县
广元市(3个):苍溪县、剑阁县、旺苍县
南充市(8个):高坪区、嘉陵区、蓬安县、营山县、西充县、阆中市、仪陇县、南部县
宜宾市(7个):宜宾县、翠屏区、长宁县、江安县、高 县、南溪县、兴文县
广安市(4个):广安区、邻水县、岳池县、武胜县
达州市(6个):达 县、大竹县、开江县、渠 县、宣汉县、万源市
眉山市(5个):彭山县、东坡区、仁寿县、青神县、洪雅县
资阳市(4个):雁江区、安岳县、简阳市、乐至县
巴中市(4个):平昌县、南江县、通江县、巴州区
攀枝花市(2个):米易县、盐边县
雅安市(2个):名山县、汉源县
凉山州(9个):冕宁县、西昌市、会东县、会理县、德昌县、喜德县、盐源县、昭觉县、布拖县
根据全省区域自然条件、耕地利用方向,按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要求和投资标准,把全省100个项目县(市、区)分为川西平原区、盆地丘陵区、盆周山区、川西南山地区4个区域进行规划。
(一)川西平原区。
包括成都、德阳等5个市的18个县(市、区),其中规划区有“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建设县18个,100亿斤增粮县16个,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培育县7个,新农村建设示范片4个和示范县4个。目前,有效灌面691万亩。“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规划新增灌面78.3万亩,改善灌面240.7万亩,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水源保证。本区域通乡、通村道路基础好,但田间生产道路不完善,不能满足农业机械化发展需要。
建设重点:以排涝降渍、提高耕地地力和推进农业机械化为主攻方向。建立健全农田排灌渠系,整治农田提蓄引水工程;开展节水农业示范;整治农村机耕道,完善田间生产道路,鼓励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实施增厚土层、秸秆还田等地力培肥措施。
专栏2:川西平原区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县名单
成都市(8个):崇州市、彭州市、大邑县、邛崃市、双流县、都江堰市、新都区、郫 县
德阳市(4个):广汉市、绵竹市、旌阳区、什邡市
乐山市(2个):市中区、夹江县
绵阳市(2个):江油市、安 县
眉山市(2个):彭山县、东坡区
(二)盆地丘陵区。
包括成都、自贡等16个市的57个县(市、区),其中规划区有“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建设县57个,100亿斤增粮县52个,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培育县32个,新农村建设示范片30个。目前,有效灌面2140万亩。“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规划新增灌面673.9万亩,改善灌面433.6万亩,为本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水源保证。本区域农村道路基础较好,但部分通村道路质量差、通畅率低,田间生产道路缺乏。
建设重点:以建设农田灌排渠道、旱地坡面水系、土地平整、地力培肥和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为主攻方向。配套完善小型提灌设施、农田灌排渠系和集雨节灌工程;开展土地平整,调整田形,实现农田网格化;整治田间生产道路和农村机耕道路,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开展耕地培肥,推广节水灌溉和经济植物篱等旱作节水技术。
专栏3:盆地丘陵区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县名单
成都市(3个):金堂县、蒲江县、龙泉驿区
自贡市(3个):荣 县、富顺县、沿滩区
泸州市(3个):泸 县、江阳区、纳溪区
德阳市(1个):中江县
内江市(5个):市中区、东兴区、隆昌县、威远县、资中县
乐山市(2个):犍为县、井研县
绵阳市(4个):三台县、盐亭县、游仙区、梓潼县
遂宁市(4个):安居区、大英县、蓬溪县、射洪县
南充市(8个):高坪区、嘉陵区、蓬安县、营山县、西充县、阆中市、仪陇县、南部县
宜宾市(6个):宜宾县、翠屏区、长宁县、江安县、高 县、南溪县
广安市(4个):广安区、邻水县、岳池县、武胜县
达州市(5个):达 县、大竹县、开江县、渠 县、宣汉县
眉山市(2个):仁寿县、青神县
资阳市(4个):雁江区、安岳县、简阳市、乐至县
巴中市(2个):平昌县、巴州区
雅安市(1个):名山县
(三)盆周山区。
包括泸州、广元等7个市的13个县(市、区),其中规划区有“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建设县12个,100亿斤增粮县10个,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培育县11个,新农村建设示范片6个。目前,有效灌面287万亩。“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规划新增灌面87.3万亩,改善灌面41.4万亩,为本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水源保证。本区域农村道路不完善,通村道路缺乏,其中相当一部分质量差、通畅率低,田间生产道路缺乏。
建设重点:以改造坡耕地、建设集雨节灌工程、完善灌溉渠系和开展地力培肥为主攻方向。实施旱地聚土改土,增厚土层,改良土壤,建设缓坡梯田;配套灌溉渠系和小型集雨节灌设施,完善小型提灌设施;完善坡面水系,增加雨水拦蓄能力,提高抗旱能力,防治水土流失;整治农村机耕道路,完善田间生产道路;开展耕地地力培肥,推广经济植物篱技术、旱作节水技术。
专栏4:盆周山区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县名单
泸州市(3个):叙永县、合江县、古蔺县
乐山市(2个):峨眉山市、马边县
广元市(3个):苍溪县、剑阁县、旺苍县
宜宾市(1个):兴文县
达州市(1个):万源市
眉山市(1个):洪雅县
巴中市(2个):南江县、通江县
(四)川西南山地区。
包括凉山、攀枝花、雅安3个市(州)的12个县(市、区),其中规划区有“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建设县12个,100亿斤增粮县10个,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培育县7个,新农村建设示范片4个。本区域光热资源丰富,是我省特色农产品主产区。目前,有效灌面170万亩。“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规划新增灌面97.8万亩,改善灌面35.2万亩,为本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水源保证。本区域农村道路基础差,尚有部分村未通机耕道,现有通村道路质量差、通畅率低,田间生产道路缺乏。
建设重点:以治理坡耕地、建设集雨节灌工程和完善灌溉渠系为主攻方向。实施旱地聚土改土,增厚土层,改良土壤,建设水平梯田;配套灌溉渠系和小型集雨设施,开展坡面水系治理,增加雨水拦蓄,提高抗旱能力,防治水土流失;建设农村机耕道路,开展马铃薯机械化生产示范推广;大力推广坡耕地经济植物篱技术和旱作节水技术。
专栏5:川西南山地区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县名单
攀枝花(2个):米易县、盐边县
雅安市(1个):汉源县
凉山州(9个):冕宁县、西昌市、会东县、会理县、德昌县、喜德县、盐源县、昭觉县、布拖县
三、建设任务及重点示范区
(一)建设任务。规划在100个县(市、区)建设高标准农田1000万亩(详见附件1);建成省级耕地质量监测中心1个,市(州)级区域站12个,县级耕地质量监测站60个(详见附件2)。
专栏6: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区规划任务
1.川西平原区。5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60万亩,每年建设32万亩; 建成省级耕地质量监测中心1个,市级区域站3个,县级耕地质量监测站9个。
2.盆地丘陵区。5年建设高标准农田600万亩,每年建设120万亩;建成市级区域站4个,县级耕地质量监测站42个。
3.盆周山区。5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40万亩,每年建设28万亩;建成市级区域站4个,县级耕地质量监测站7个。
4.川西南山地区。5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00万亩,每年建设20万亩;建成市(州)级区域站1个,县级耕地质量监测站2个。
(二)重点示范区建设。按照集中连片、规模建设、示范带动、发挥效益的原则,实施“3451”重点示范工程,即围绕新增1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和新农村建设3大任务,在川西平原区、盆地丘陵区、盆周山区、川西南山地区4大区域的50个县(市、区),连片建设100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
专栏7: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示范区
1.川西平原重点示范区。在彭州市、邛崃市、广汉市、绵竹市、江油市、彭山县、东坡区共7个县(市、区),集中连片建设12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
2.盆地丘陵重点示范区。在金堂县、富顺县、泸县、中江县、隆昌县、威远县、资中县、犍为县、三台县、盐亭县、安居区、大英县、蓬溪县、高坪区、西充县、仪陇县、南部县、平昌县、宜宾县、广安区、邻水县、岳池县、达县、大竹县、开江县、渠县、宣汉县、仁寿县、雁江区、安岳县、简阳市共31个县(区),集中连片建设65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
3.盆周山区重点示范区。在叙永县、合江县、苍溪县、剑阁县、南江县、通江县共6个县,集中连片建设13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
4.川西南山地重点示范区。在冕宁县、西昌市、会东县、会理县、德昌县、盐边县共6个县(市),集中连片建设10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
四、建设标准及建设内容
(一)建设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标准应达到田成方,土成型,渠成网,路相通,沟相连,土壤肥,无污染,产量高;耕作层厚度20厘米以上,耕层土壤有机质含量增加0.5%以上,灌溉保证率达到80%以上,耕地年粮食生产能力达到800公斤/亩以上。
具体建设标准按照不同区域、不同种植方式、不同耕地类型确定。水田、旱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具体指标应分别达到2008年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T846—2008《四川省粮田建设等级标准》三级以上。
(二)建设内容。
1.田间基础设施工程。一是“田网”建设。开展耕地平整、土层增厚和田(地)型调整,使地块规范、田型方正;二是“渠网”建设。在“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建设提供充分水源保障的基础上,配套完善农田灌溉、排涝、排洪沟渠,新建、改造提灌设施、小型集雨蓄水设施,形成引、蓄、提、灌、排协调统一的农田灌排能力;三是“路网”建设。整治农村机耕道,完善田间生产道路及其配套设施,与通乡、通村道路形成田间路网。提高农田抗灾减灾能力、农田排灌能力和农机作业能力。
2.地力建设工程。开展土壤改良与地力培肥建设,实施秸秆还田、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等地力培肥措施,建设田间秸秆和农家肥积造、堆腐池(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大力提高有机肥的投入水平,提高农田基础地力和农业生产能力。
3.科技支撑工程。集成应用耕地保育技术、耕地污染防治技术和配方施肥技术;大力推广农业增产关键技术,实行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三新”协调联动,提高现代农业科技应用能力。
4.耕地质量监测工程。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依托省土壤肥料测试中心和市(州)、县(市、区)土肥站,有计划、分批次建立我省省级耕地质量监测中心、市(州)级耕地质量监测区域站和县级耕地质量监测站,逐步形成体系基本健全、功能基本齐备的三级耕地质量监测网。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五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000万亩,共需投资153.7亿元。其中,改造中低产田土、建设高标准农田152.4亿元,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建设1.3亿元。
专栏8: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区投资估算
1.川西平原区。投资估算19.468亿元。其中,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60万亩,需投资19.2亿元;监测体系建设投资0.268亿元。
2.盆地丘陵区。投资估算90.768亿元。其中,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600万亩,需投资90亿元;监测体系建设投资0.768亿元。
3.盆周山区。投资估算25.408亿元。其中,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40万亩,需投资25.2亿元;监测体系建设投资0.208亿元。
4.川西南山地区。投资估算18.056亿元。其中,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00万亩,需投资18亿元;监测体系建设投资0.056亿元。
(二)资金筹措。规划共需投资153.7亿元,现有项目可完成投资111.5亿元。缺口资金42.2亿元,预计中央、省可新增项目投资19亿元,地方投资23.2亿元。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建设的1.3亿元由中央新增投资解决。地方投资中,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平均每年1.6亿元,其余部分由市和县级财政投入5.2亿元,群众投工投劳10亿元。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省政府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农业厅负责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制定建设标准及日常管理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我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争取中央基本建设专项资金予以支持;财政厅负责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省级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并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国土资源厅、水利厅、林业厅分别按现有项目和资金渠道,负责实施好涉及到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强化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规划衔接和工作协调,形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合力。
(二)政策支持。一是健全耕地质量建设法律法规。高标准农田建设是耕地质量建设的重要内容,省上抓紧出台耕地质量管理办法,强化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二是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力度,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省级专项资金,增加地方财政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投入;三是建立社会资本投入激励机制,结合土地依法有序合理流转,鼓励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机制保障。一是创新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形成政府、农民和社会多元投入的机制;二是创新管理机制。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大项目整合力度,按照“三不变”(即管理主体不变、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三统一”(即统一编制规划、统一实施区域、统一建设标准)的原则,建立务实高效的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建立全省统一规划、部门分头实施的联动机制,建立高标准农田征占的部门联审机制,做到高起点规划、大规模示范、高标准建设;三是创新建设机制。大力推行民办公助、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建设方式,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积极性,引导和鼓励业主、金融机构、民间资金、外资和广大农民群众建设高标准农田。
(四)科技支撑。制定不同区域、不同耕地类型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技术规程;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服务体系,巩固和完善县及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服务机构;结合农业生产实际和耕作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技术水平和工程效益。
附件1
建设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工程规划(2011-2015年)
项目区基本情况表
附件2
建设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工程规划(2011-2015年)表
附件3
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建设规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