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便捷生活
行动方案的通知
川办发〔2021〕2号
四川省各市(州)、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四川省政府、重庆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庆四川党政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川渝两省市政府同意,现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便捷生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月4日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便捷生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提高川渝两地人民群众便捷生活水平,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战略部署,深入落实中共重庆市委五届八次、九次全会和中共四川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川渝一盘棋”思维和一体化发展理念,打造区域协作高水平样板,着力深化社会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两地公共服务政策协同,提高两地群众便捷生活水平,有效促进人口流动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结果导向,共享发展。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利化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果。
——坚持改革创新,政策协同。深化公共服务重点领域改革,建立完善跨区域公共服务便捷共享的体制机制,强化公共服务政策协同联动,着力构建相互衔接、标准统一的公共服务体系。
——坚持整合资源,优化供给。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合理配置,统筹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不断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持续扩大优质公共服务产品供给,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服务需求。
——坚持统筹推进,重点突破。推动公共服务各领域统筹协调、相互融合,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坚持循序渐进,区分轻重缓急,推动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率先突破形成示范。
(三)发展目标。
2021年底前,推动实施以交通通信、户口迁移、就业社保、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为重点的便捷生活行动,同步建立便捷生活事项清单化管理制度和更新机制,有效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需求。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川渝标准统一、相互衔接的公共服务政策体系,实现优质资源总量不断增加、效能不断提升,便民事项不断拓展,供需对接更加精准,人民群众获得的服务更加高效便捷。
二、实施交通通信便捷行动
(四)推进高铁公交化。推动利用干线铁路开行公交化列车,率先在成渝客专沿线各车站间推行“公交化”票制,开发月票、计次车票等,开通预储值模式的铁路e卡通,实现购票公交化、乘车公交化、服务公交化,满足旅客高频次、不定时通勤需求。(责任单位: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公司、四川省发展改革委、重庆市交通局)
(五)推进公交客运便利化。推动川渝两地全国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改造项目,完成一卡通平台建设、标准二维码改造和地铁场景改造工作,实现公交地铁一卡通。推进川渝毗邻地区跨省城际公交线路开行,规划开行10条以上跨省城际公交线路。(责任单位:两省市交通运输部门)
(六)推进通信一体化。推动两地基础电信企业在套餐设计、资费标准、服务内容等方面加强协同,搭建两地业务服务平台,推进亲情号码两地跨省互设,实现手机异地补卡、异地销户,逐步取消座机通话长途费,满足两地人民群众通信服务需求。(责任单位:两省市通信管理部门,两省市电信运营商)
三、实施户口迁移便捷行动
(七)推进户口迁移便利化。推动两地户籍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全面启动户口迁移迁入地“一站式”办理,实现两地户口迁移“只跑一次”。(责任单位:两省市公安部门)
(八)推进居住证互通互认。推动两地居住证登记信息纳入政务一体化平台,实现居住证信息互通,促进川渝两地人口流动融合。(责任单位:两省市公安部门,有关地方政府)
四、实施就业社保便捷行动
(九)推进人才跨区域流动。推进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备案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互认,推进人才公共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服务标准统一,实现人才跨区域流动就业信息、政策咨询、档案查询、人事代理等业务异地通办。(责任单位:两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十)推进养老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优化两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流程,推动关系转移电子化,实现关系转移网上办,转移办结时间缩短至15个工作日。(责任单位:两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十一)推进社会保险协同认证。推动农民工、新业态新经济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等不受户籍限制,在两地便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协同开展川渝两地退休人员、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实现工伤认定协查、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互认。推动异地参保人员缴费年限互认。实现两地失业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责任单位:两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十二)推进社保卡共享应用。推动建立以社保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加强社保卡、电子社保卡跨区域协同、跨地域服务及应用,推动区域内社保卡异地取款、跨行取款不收或少收手续费。(责任单位:两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五、实施教育文化便捷行动
(十三)保障两地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将居住证作为入学主要依据,保障随迁子女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责任单位:两省市教育部门)
(十四)促进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共享。率先在重庆市图书馆、四川省图书馆、成都市公共图书馆实现读者信息馆际互认和图书通借通还,并逐步推广到川渝两地其他公共图书馆,市民凭个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在两地公共图书馆享受阅读服务。(责任单位:两省市文化和旅游部门)
六、实施医疗卫生便捷行动
(十五)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将符合条件的公立和社会办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享受相同的医保政策、管理和服务。进一步扩大跨省普通门诊和药店购药直接结算覆盖范围,持续增加接入定点医药机构数量。探索试点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特殊慢性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责任单位:两省市医保部门)
(十六)推进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动态调整两地检查检验互认项目,率先实现两地公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并逐步扩大到公立三级综合医院和公立二级甲等综合医院,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检验,方便两地群众看病就医。(责任单位:两省市卫生健康部门)
七、实施住房保障便捷行动
(十七)推进房地产信息开放共享。建设川渝两地房地产展示平台,实现跨省域房地产项目和房源信息共享。共同优化网签办理流程,提高网签服务效率,为房屋消费提供便捷化服务。(责任单位:两省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十八)强化城镇常住人口公租房保障。协同调整公租房实物和货币保障的范围和准入门槛,共同推动公租房保障范围常住人口全覆盖。公开各地保障政策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渠道,共享互认信用信息,开展异地网上受理申请,逐步实现“最多跑一次”。(责任单位:两省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十九)推进公积金互认互贷。推动两地公积金转移接续和缴存信息共享互认,确保申请异地贷款职工与所在地职工享有同等权益,实现公积金异地贷款缴存证明无纸化、申请贷款“一地办”。(责任单位:两省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八、保障措施
(二十)强化组织保障。两省市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便捷生活行动作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职责分工,细化落实举措,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行动任务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二十一)强化督查考核。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联合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定期调度工作落实情况,重大事项及时向两省市政府报告。两省市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便捷生活行动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绩效评估。
(二十二)强化舆论引导。两省市有关部门(单位)要统筹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媒体,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和工作成效,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提升公众知晓度、参与度。切实畅通公众意见反馈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民众预期,努力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