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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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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规定的通知

  川办发〔2010〕73号  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设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简称省政府办公厅),为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挂四川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四川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室牌子。

  一、职责调整

  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应急管理和督查调研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增加指导、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及各部委发送省政府的文电。指导全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二)研究省政府部门和市(州)人民政府请示省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三)负责省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督促检查省政府部门和市(州)人民政府对省政府决定事项及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省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省政府部门间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负责省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市(州)人民政府和省政府部门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七)指导、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和政府网站建设。

  (八)组织办理涉及省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案工作。

  (九)指导全省应急管理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省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口岸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定,指导全省口岸运行和大通关工作。

  (十一)围绕省政府中心工作和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

  (十二)督促落实省政府金融工作部署,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维护地方金融秩序。

  (十三)负责省政府参事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和文史馆员文史研究、艺术创作的组织、服务工作。

  (十四)指导全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组织省直部门集中开展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

  (十五)办理省政府和省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设11个内设机构和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省政府总值班室)、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省政府口岸办公室4个行政机构及机关党委:

  (一)办公室。

  负责省政府全体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等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省政府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协调服务省政府领导公务活动;协同组织省政府外事活动;负责省政府办公厅日常会务、接待和事务的协调办理工作;联系省政府领导秘书管理工作。

  (二)综合秘书处。

  负责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文电收发、登记、分办工作;负责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出公文的核稿、运转、印制等工作;负责密码电报的分办、传阅、管理;负责省政府办公厅的机要、保密、档案、印鉴管理等工作。

  (三)秘书一处。

  办理发展改革、交通运输、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国有资产、知识产权等方面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联系工会方面工作。

  (四)秘书二处。

  办理农业、扶贫移民、信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法、民族宗教事务、国防动员及残疾人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联系统一战线方面工作。

  (五)秘书三处。

  办理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妇女儿童、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环保、体育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联系宣传、群团方面工作。承担省科教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六)秘书四处。

  办理监察、机构编制、审计、财税、国土资源、外事、商务、招商引资、经济协作和台侨、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民营经济、服务业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联系省人大、省政协方面工作。

  (七)电子政务处。

  负责省政府机关电子政务的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负责省政府有关会议、活动的多媒体技术服务工作;负责省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和政府网站建设。

  (八)保卫处。

  负责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机关和省政府领导同志的安全保卫工作。

  (九)行政财务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十)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工作。

  (十一)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省政府总值班室)。主要职责是: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处置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编制和修订省政府总体应急预案,指导全省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建设;编制全省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指导全省应急队伍、应急指挥平台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组织指导全省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应急演练和国内外交流合作;指导全省抗灾救灾工作;建立驻川解放军、武警部队与地方的应急联动机制。办理省政府应急管理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负责省政府总值班室工作。下设综合处、应急一处、应急二处、应急三处。

  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负责《政府工作报告》、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牵头组织开展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专项督查活动。负责市(州)政府目标管理工作和省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承担省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省委、省政府民生工程的日常联络和督促检查工作。组织办理涉及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案。

  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省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的督查调研和考核评议;指导全省政府信息协同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建设工作;组织编制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和全省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规范。指导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全省政务信息和网络舆情的收集、整理、编辑,向国务院和省政府报送信息。承担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省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省政府志、省政府大事记的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

  省政府口岸办公室(空港处)。主要职责是:指导全省口岸运行和大通关工作,组织协调口岸联检联运中各部门(企业)的工作关系;牵头做好我省口岸的规划、建设、报批、验收、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成都地区各开放口岸事务;负责办理海关、边防、出入境检疫检验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工作;负责办理省政府对接受国(境)外捐赠物资减免税通关文件;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其办事机构的设置方式,由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按照省委规定确定。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行政编制175名。核定省政府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1名,副秘书长9名,办公厅副主任3名;机关党委书记和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督查室、信息公开办公室、口岸办公室主任按省委规定配备;正处级领导职数2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或机关党办主任1名,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2名及4个内设处处长4名、督查室副主任3名、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副主任3名、口岸办公室副主任3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4名。

  单列管理行政编制22名(含单列管理的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行政编制10名);单列管理军队转业干部行政编制1名。

  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纪检监察专项编制4名。其中:纪检组长(监察专员)1名,监察室主任(纪检组副组长)1名。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监察厅关于对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05〕30号)规定管理。

  机关离退休服务人员控制数3名。

  五、其他事项

  (一)省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是: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省政府主要领导的综合性讲话、文稿以及省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汇报材料;参与起草省政府综合性文件和重要会议文件;负责开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决策咨询和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调研;及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整理报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对全省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承办省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下设秘书处、综合一处、综合二处、调研处。核定行政编制2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处级领导职数4名,副处级领导职数4名。

  (二)省政府金融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金融业发展规划,督促落实省委、省政府金融工作部署;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负责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管;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参与对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的监管;协助中央驻川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维护地方金融秩序;加强资本市场的管理和服务,负责全省企业的上市指导和审核推荐工作,指导和推进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和资产重组;负责产权交易市场的管理;承办省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下设综合处、银行保险处、资本市场处、地方准金融机构处。核定行政编制2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处级领导职数4名,副处级领导职数4名。

  (三)省政府参事室(与省文史研究馆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是:组织省政府参事围绕省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真实情况,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咨询国是、统战联谊,对省政府工作报告及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组织省政府参事、省文史研究馆馆员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组织省政府参事和省文史研究馆馆员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承办省政府参事、省文史研究馆馆员的遴选事务;对省政府参事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考评;指导下级政府参事室工作;组织省政府参事参与同国外咨询机构的交流与合作;负责为省政府参事、省文史研究馆馆员履行职责提供保障和服务;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下设办公室、参事处、文史处。核定行政编制16名,单列管理行政编制5名。其中:参事室主任1名、文史馆馆长1名、副主任(副馆长)2名(不含兼职);正处级领导职数3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名。

  (四)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指导全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组织省直部门集中开展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行政审批机构、窗口及其人员进行管理、实施考核;负责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和其他事项的组织协调、开展并联审批并督促检查;根据有关部门的委托,直接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承担电子政务大厅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为按省委、省政府规定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国家和省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省本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提供服务,实施现场管理。下设综合处、督察处、并联审批指导处。核定行政编制20名,单列管理军队转业干部行政编制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处级领导职数3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名。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4名。

  (五)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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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8)8660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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