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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

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川办函〔2007131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2007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特此通知。

 

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2007年工作要点

 

2007年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四川”主题,立足实际,创新方法,深入推进“关爱工程”、“助学工程”、“净化工程”和“基础工程”,着力抓好重点活动,努力为未成年人办实事、求实效,全面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深入推进“关爱工程”

(一)全面开展留守学生关爱行动。一是注重整合社会资源。按照活动项目化、项目社会化的工作理念加强宣传,为热心关爱留守学生工作的社会人士提供帮助留守学生、回报社会的平台和渠道,多途径、多形式、全方位争取社会资源。二是规范农村“留守学生之家”建设。制定下发“留守学生之家”申报细则和规范化建设标准,按照“政府投入、社会运作、项目管理”的原则,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持续、规范推进“留守学生之家”建设。三是实施“留守学生关爱行动”志愿者行动。完成招募、培训、派遣100名大学生志愿者到5个“留守学生关爱行动”项目县开展工作的计划。继续实施四川青年志愿者“十百万”接力行动,动员招募10万青年志愿者直接为留守学生提供心理辅导、精神抚慰、经济扶助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四是开展关爱留守学生系列主题活动。举办留守学生写给家长一封信征文比赛、留守学生公益助学义演;开展杰出青年代表与留守学生“一助一”结对帮扶活动,青年文明号、青少年维权岗走近留守学生活动,城乡学生“手拉手”活动;组织关爱留守学生主题团队活动,“五老”志愿者牵手留守学生活动,动员1万名“五老”志愿者与留守学生结对帮扶。

(二)广泛开展特殊未成年人关爱行动。一是关爱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建立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信息库,定期开展情况普查,做到数量清、情况明、信息全。深入开展社区志愿服务、“爱心妈妈”等活动,广泛组织动员志愿者与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开展“一对一”、“多助一”结对帮扶,构建以社区为依托,以志愿者为核心,全社会参与的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监护网络。二是关爱流浪未成年人。加大对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和流浪未成年人生活、学习、培训、医疗等设施的投入,改善流浪未成年人接受救助保护的环境和条件。逐步引进各类幼师、师范等专业人才,充实救助管理工作职工队伍。建立健全流浪未成年人管理值班制度、考评制度、安全制度、回访制度、应急事件处理制度。加大对利用流浪未成年人乞讨、偷窃、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流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三是关爱孤残儿童。加大对儿童福利院、SOS儿童村等专业救助机构的经费投入,加强宣传,积极吸纳、整合社会资源参与关爱工作,切实保障孤残儿童的受教育权,确保他们身心健康发展。四是关爱罪错青少年。立足教育感化,探索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法律援助新途径,建立完善未成年人轻微刑事犯罪快速办理机制,实施罪错青少年社区矫正计划。

(三)创新开展青少年就业创业行动。结合四川省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行动,依托各类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建立社会已办理失业登记青少年的就业服务培训平台,有针对性地为他们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供需见面会积极为社会已办理失业登记青少年提供就业信息,引导他们转变就业观念,为他们就业创业牵线搭桥。

二、深入推进“助学工程”

(一)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完全纳入到各级政府的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明确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责任。一是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二是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三是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保障农村中小学校舍的安全。四是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按照《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等规定,一是加强对民工子女学校的管理。加大清理和整改力度,限期改正不具备办学资质的民工子女学校;加强对外来民工子女学校办学的引导及对承办人、校长的培训;改善民工子女学校办学条件,通过调整中小学布局整合现有资源开办民工子女学校,杜绝危房办学现象。二是坚持“以公办中小学就读为主”的政策。积极挖潜公办中小学就读容量,对符合就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免收借读费,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三)完善社会捐资助学长效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希望工程”救助工作。做好“希望工程圆梦大学”、“职业教育助学计划”和建设银行生肖卡爱心助学3项重点活动。今年在我省再建20所希望小学资助1000名贫困大学生每人4000元贫困助学金,新增2所中等职业学校作为“希望工程职业教育计划实施学校”,资助100名农村贫困学生就读“希望工程班”。各级工会组织要以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特别是困难单亲职工子女为重点,实施“金秋助学”行动,资助大中专及高中学生25000名,省总工会直接资助大学生300名。各级妇联组织要继续积极开展“春蕾桥”、“助困桥”、“城乡儿童手拉手”活动,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帮助贫困地区及城镇下岗特困家庭失辍学女童5000名。省残联要进一步实施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资助2190名贫困残疾学生就学。

三、深入推进“净化工程”

(一)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利用重大节庆日广泛开展“一生忠诚跟党走”、“我与祖国共奋进”、“祖国发展我成长”、“民族精神代代传”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帮助未成年人理解掌握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时代背景、重要意义和丰富内涵,增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性。在未成年人中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

(二)加强未成年人文化建设工作。一是集中力量丰富农村未成年人的文化生活。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结合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大力兴办农村文化设施,丰富活跃农村少年儿童文化生活。二是认真落实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的措施。加大检查督促力度,从适应未成年人的特点和需求出发,努力在内容、形式、服务等方面加以改进。三是提高为未成年人提供文化服务的能力。立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需要,开办形式多样、特点鲜明、寓教于乐的少儿频道、少儿节目、青少年网站,整合一批为广大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艺术性和思想性相结合的精品文化资源,出版一批适合未成年人阅读,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优秀读物。四是有针对性地加强文化市场整治工作。切实抓好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经营性娱乐场所的规范和管理,严肃查处危害未成年人的读物和视听产品,严格审查面向未成年人的出版物、游戏软件,努力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文化服务环境。

(三)加大社会环境整治力度。一是继续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行动,全面推行“警校共育”模式,加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卫生检查。二是大力查处非法雇佣童工和其他在用工过程中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三是深化“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提高未成年人拒毒、防毒能力。四是广泛开展“青春红丝带”行动,通过举办培训班、赠送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未成年人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清除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不良诱因。

(四)强化未成年人自护教育。依托公安、消防、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及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广泛建立自护教育基地、自护学校、自护课堂。组织有关专家学者编写各类实用自护教材,建设自护教育工作队伍。利用寒暑假开办少年模拟法庭、巡演法制情景剧、自护教育剧,推广“自护训练营”、“自护夏令营”、评选“自护之星”等未成年人自护教育项目。

(五)继续开展“为了明天——未成年人维权行动月”活动。全面整合社会资源,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台和各级、各类青少年维权岗,切实开展普法行动、自护行动等主题活动,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四、深入推进“基础工程”

(一)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建设。一是加强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基层组织建设。在确保资金、人员和办公场所“三落实”的基础上人员下沉、经费下移。特别是加强基层关工委组织在各街道和乡(镇)的建设,扩大覆盖面。今年全省所有县(市、区)、80%的乡镇都要建立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机制。二是继续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交流工作经验,明确工作重点,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今年拟召开3次联席会议。三是建立科学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监督考评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量化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力度,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年终,省未保办将组织督导组检查考核各市(州)未保工作。四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队伍的建设。通过开设培训班、举行经验交流会、工作研讨会、现场推进会等形式全面提升我省未成年人保护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通过广泛宣传,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今年要新动员5万名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活动。

(二)加快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积极吸纳整合社会资源,成立12355青少年服务台联合会,进一步拓展服务台的咨询服务范围,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工作队伍和专家队伍,提高服务质量、完善工作制度,形成咨询服务的长效运行机制。在保证充分咨询的前提下,针对未成年人的迫切需求,利用自身资源或借助社会力量延伸工作手臂、开展特色服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效帮助。将12355打造成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解决未成年人实际困难、服务未成年人具体事务、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三)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利用6·1儿童节、12·4法制宣传日等特殊节日,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杂志、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

2007年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目标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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