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
保险功能作用支持和服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意见
>
川办发[2008]48号
(此文件已于2017年12月29日宣布失效)
为充分发挥保险功能作用,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我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挥保险功能作用支持和服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灾后恢复重建任重道远,必须用好用足现有金融保险政策,充分发挥保险功能作用,支持和服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
(一)充分发挥保险功能作用,有利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灾后恢复重建时间跨度长、工作面广,地震等原生灾害仍时有发生,各种次生灾害、衍生灾害依然存在,各项设施建设过程可能存在巨大风险,需要充分利用保险机制对风险进行有效管理、积极应对。同时,经历了连续的自然灾害后,社会公众的保险意识明显增强,保险需求日益迫切而广泛,通过提供更安全可靠的保险保障可以充分发挥保险“社会稳定器”作用,保持灾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保障灾后恢复重建有序开展。此外,充分发挥保险功能作用,还可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保险保障,支持劳务输出,充分利用保险业就业容量较大的优势吸收失业人员,致力于维护灾区社会安稳,为灾后恢复重建服务。
(二)充分发挥保险功能作用,有利于更好地应对自然灾害风险。我省自然灾害频繁,每年因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巨大。受体制机制等因素制约,全省企事业单位和家庭参加保险的比例较低,现有保险产品对灾害事故损失风险尚不能完全覆盖,仅有少部分灾害事故损失可通过保险获得补偿,既不利于及时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又增加了政府财政负担。在应对自然灾害过程中,进一步扩大保险覆盖面,建立较为成熟的风险保障体系,发挥保险制度避险和分散风险的重要功能,可使广大人民群众在遭受损失后能及时得到经济补偿,有效提高灾后恢复重建效率,对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形成良好的正面效应。
(三)充分发挥保险功能作用,有利于统筹推进灾后恢复重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灾后恢复重建需要与工业化、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保险功能作用,可以增强灾区先导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保障能力,通过积极服务项目建设、配套服务特色产业、为优势企业和优势品牌提供保险服务等措施,利用保险费率杠杆的激励约束作用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为新型工业化服务。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积极稳妥发展“三农”保险,可以促进农业生产稳定发展,保障灾区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受灾群众安置和农村城镇化水平,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因此,保险在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进程中必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拓宽保险覆盖面
(一)认真落实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加强灾区保险服务。支持保险机构恢复和合理布设基层网点,加强和改进对受灾居民集中安置点的保险服务。加强受灾地区信用环境建设,支持和保障保险机构开展保单质押贷款。鼓励和支持受灾群众尤其是孤儿、残疾人、鳏寡老人等弱势群体,参加专门的年金保险、残疾收入保险、养老保险等。引导、支持和推动对灾后恢复重建的工程、财产、货物运输、农业以及建设人员等提供各类保险保障。
(二)积极稳妥推进农业保险试点,服务新农村建设。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和问题,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健康发展,为其他政策性保险业务积累经验。积极探索对农村基础设施、农民家庭重要财产(如农房、林产等)统一投保,有条件的市(州)可以先行试点,加快恢复农业、林业、牧业生产能力。扎实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建立贴近我省实际而又适合农业保险的服务网络和销售渠道。
(三)大力发展责任保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农业、气象、水文、地震等相关部门与保险业的横向联系,促进全社会防灾减损信息资源共享,强化事前风险防范和期间风险管理。着力拓宽责任保险领域,特别是在灾后恢复重建进程中,要积极推动发展建筑工程责任、雇主责任、校方责任、旅行社责任等保险业务;在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中,发展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积极推行强制责任保险试点,逐步在高危行业、公众聚集场所等方面推广。
(四)统筹发展城乡养老、健康保险,提高保障程度。用好成都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政策优惠,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先行先试,通过商业保险提高员工保障水平。鼓励保险机构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企业年金管理移交,拓展补充养老保险服务领域。大力推动健康保险发展,加强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相互协作,支持相关保险机构投资医疗机构的探索。鼓励和支持电站库区移民和失地农民、因灾转移安置农民和乡村干部养老保险,支持和推动保险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
(五)试点高科技保险,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化基地建设。成都被确定为科技保险创新试点城市后,要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办法,鼓励高新技术企业购买科技保险,为自主产业创新提供风险保障,形成区域技术创新保障体系,促进我省航空航天、生物医疗等优势领域加快发展。
(六)促进保险业全面发展,建设成都西部金融中心。鼓励和支持省内外企业在成都投资设立保险法人机构,吸引保险企业在成都设立区域性管理机构、业务研发中心和后援服务处理中心,提高我省保险业对西部的辐射力和影响力,促进成都区域金融机构聚集中心、区域金融市场中心、金融后台服务中心等三个方面建设。
三、努力营造发挥保险功能作用的良好环境
(一)保险业要克服影响功能作用发挥的制约因素。要创新产品,在品种设计上兼顾盈利性和保障性,既让群众多受益,又保证保险业可持续发展;在产品营销上要以市场为导向,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险渗透力。要诚信服务,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积极引进工程、医疗、科技等方面专业人才增强服务力量;既要做好承保前的风险评估,又要做好保险期间的防灾防损,更要重合同、守信用、快速理赔。要依法合规经营,通过完善内部控制使竞争手段逐步转向服务、品牌,通过严格自律杜绝误导消费等违规行为。
(二)保险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监管。要坚持科学的监管理念,以解决保险市场存在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为突破口,以车险市场为抓手规范产险市场秩序,以整顿销售误导为切入点规范寿险市场秩序,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继续推进和创新分类监管,突出监管重点,提高监管工作实效性,着力防范化解保险风险,维护我省金融稳定和社会和谐。继续实施对灾区的特殊监管政策,促进灾区保险业务恢复性发展。加强保险机构服务能力监管,提升保险行业诚信经营水平。
(三)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支持。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整体上进一步提高对保险功能作用和重要性的认识,掌握保险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关心、支持保险业,继续把保险业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问题。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台具体措施,把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支持保险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有关部门要增进相互协作,共同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使保险业在灾后恢复重建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