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简体 繁体
年 份:
期 号:
关键字:
按文号:
搜索 高级搜索 重置信息
主管主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编辑出版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室
编       审
责       编
编       校
印       刷
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文印中心
发行范围
国际国内公开发行
全国统一刊号
CN51—1727/D
国际标准刊号
ISSN 1006—1991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5100004000451
刊       期
地       址
成都市督院街30号
电       话
(028)86604546
(028)86605625(传真)
邮政编码
610016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认真抓好动物源性食品药物残留
控制工作的通知

                川办函[2005]42号 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近年来我省动物源性食品的出口形势趋好,猪肉及其副产物等产品出口市场拓展步伐进一步加快,出口数量快速增长。2004年全省猪肉出口数量和创汇均创历史新高 ,为全省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作出了突出贡献。但在新形势下也凸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农兽药物残留超标问题,事关食品出口大局和人民身体健康,必须引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为了进一步抓好我省动物源性食品残留控制工作,特作以下通知。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四川是农业大省,动物源性食品占有较大比重,特别是"川猪"品牌享誉国内外,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当前动物源性食品农兽药物残留超标问题已成为我省动物源性食品能否走向国际市场的关键。解决好动物源性食品特别是猪肉及其副产物肠衣的药物残留超标问题,对于进一步发挥川猪优势,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民增收,保障畜产品安全,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维护四川形象和信誉具有重要意义。解决动物源性食品农兽药物残留超标问题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是建设责任政府的具体体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 ,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建立动物源性食品药物控制会议协调机制,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按照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确定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动物源性食品药物残留问题涉及的环节多,解决的难度大,各地、各部门要明确责任,齐抓共管。检验检疫部门要做好出口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以出口企业为龙头,大力推行"公司"+"基地+标准"的出口食品经营管理模式,对养殖和加工场实行登记备案制,建立农兽药残留监控体系。负责做好信息收集、调研和宣传工作,及时将进口国要求、国家规定和存在的问题向省政府汇报,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 " 检验检疫过程监管、企业自控和检验检疫技术保障" 三个体系,坚持" 以质取胜、扶优扶强、监管有效、快验快放" 四个原则,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农兽残药控制工作,确保和扩大动物源性食品出口;工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流通环节动物源性食品药物残留的监管,确保消费安全;质监部门要加大对畜禽、水产加工品、乳制品的监管力度,实施巡查、回访、食品生产许可及年审、监督检验等制度,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质监机构和质量保证体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原材料采购验证制度,把好原材料进口关和产品出口关,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卫生部门要积极配合动物源性食品残留主管部门加强动物源性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严格查处违反《食品卫生法》行为;商务部门要在生猪屠宰、规范市场、国际标准化建设等方面加强管理和指导;畜牧部门要按照《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规定搞好动物疫病的防治。对兽药、饲料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和监控,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综合监管和组织协调工作;宣传部门要利用媒体宣传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提高对动物源性食品药物残留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各市(州)政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严格检查,把动物源性食品药物残留控制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制度,规范标准
    当前,动物源性食品的主要进口国和地区对肉类食品在兽医卫生、有毒有害物质的残留控制等方面都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卫生标准在不断提高。省质监局、省畜牧食品局等部门要积极向企业宣传国家有关标准,帮助企业制订符合肉类食品出口要求的产品标准,必要时组织制订兽药、重金属、饲料添加剂等残留限量标准和检验检测方法标准,促进企业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要进一步健全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重要投入品的质量监测制度,完善标签、标识等监管手段,依法对投入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查,依法严肃查处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投入品的行为。要对出口养殖和加工场实行动态管理制度,以确保其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生产。要督促养殖和加工场建立产品生产档案登记制度,实现生产过程的安全卫生控制情况的存储和查询。
    出口加工企业要健全质量保证制度,建立专门的质检机构,配备保证质量安全要求和产品出厂所需的检测设备,提高自身的质量保障能力。加强对进入企业的产品原料进行检验。通过检验,防止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的畜产品进入加工环节,保障终端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加强食品出厂检验,做到不合格产品不准出厂。建立产品质量卫生安全追溯制度,从产品生产、加工到包装、运输、储藏的各个环节都应有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的检验检测指标及合格证明。发现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或质量不合格的产品,能及时、有效地追溯发生问题的环节和责任。
    充分发挥商会和行业协会在技术指导、协调服务和行业自律方面的作用,根据我省和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台一些具体办法,促进企业规范管理,努力提高产品质量。鼓励企业开展联合,优势互补,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积极支持卫生设施先进、防疫体系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的企业扩大出口。
    三、抓好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
    生产环节上,严禁兽药生产企业生产国家已经禁用的品种,严禁饲料生产企业违法添加禁用药品、滥用药物饲料添加剂等行为;经营环节上,认真贯彻落实《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严禁将人药转为兽药进行销售。市场上销售的人药品种在兽药中禁用的,应列为处方药进行管理;使用环节上,基层兽医站、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动物诊疗人员要带头遵守规定,严禁使用禁用药品,严禁用人药代替兽药进行预防和治疗动物疫病。养殖场和农户使用药品要按照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用药规范,限制性使用的药物必须在屠宰前规定时间(休药期)停药,避免导致残留。各级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 ,对违法行为 ,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加强对生产企业、养殖场和农户的宣传教育、帮助和指导,特别是对养殖场和农户要搞好技术培训, 使他们掌握并遵循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科学合理地使用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
    四、加快肉类出口基地和无公害畜产品基地建设步伐,大力推广标准化养殖
    尽管目前我省肉类出口基地建设和无公害畜产品基地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全省范围来看,标准化养殖的发展速度还不快,难以满足出口屠宰的需要,有效控制动物源性食品中药物残留工作难度较大。适应国际市场的发展需求,就必须大力发展养殖小区,加快"两个基地"建设步伐,推行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的饲养模式。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通过示范区的辐射力和影响力带动标准化养殖的快速发展。鼓励出口加工企业发展"订单养殖",参与源头生产的控制和监督,通过规范投入品的使用,切实做好肉类食品药物残留控制工作,提高我省肉类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订阅须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为公开出版发行刊物,四川省一级期刊、四川省优秀期刊,全国统一刊号CN51—1727/D,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6—1991,半月刊,A4开本,约40页码,全年24期。
一、《公报》由省政府公报室发行部按期直接邮寄给每位订户,保证刊物准确及时送到订户手中。
二、订户可到所在市(州)、县(市、区)工作站、联系点办理订阅手续,由各工作站、联系点统一报省政府信息公开办,也可直接到省政府公报室发行部订阅。订阅价每册5.00元,全年24期共计120.00元(含邮寄费)。
开 户 行:工商银行成都春熙路步行街支行
户  名: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室
帐  号:4402208009100215971
本刊社址:成都市督院街30号省政府院内
联系电话:(028)86604546
传  真:(028)86605771
联 系 人:朱 莎
邮政编码:610016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0000062    蜀ICP备 13001288号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
党政机关 政府网站找错
  • 微信微信
    微信二维码
  • 微博
  • 客户端客户端
    客户端二维码
  • 头条号头条号
    头条号二维码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