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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2006年度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目标

上半年执行情况的通报

 

川办函[2006]163号 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根据省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的要求,现将2006年度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目标上半年执行情况通报如下,请各地、各部门对照各自承担的目标任务认真分析,狠抓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解决120万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完成红层丘陵地区找水打井40万口(其中,示范井2.6万口,规划井37.4万口),解决140万人饮水困难。(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

解决了55万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为全年目标任务的45.83%;完成总投资2007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2970万元,地方配套及群众自筹资金7105万元。建成各类人口饮水工程10048处,其中集中供水工程240处,分散供水工程9808处。

完成红层丘陵地区找水打井29.18万口(其中,示范井2.64万口,规划井26.54万口),为全年目标任务的72.96%;解决110.07万人的饮水困难,为全年目标任务的78.62%。

二、实施土地专项整理“金土地工程”,开发整理土地100万亩,实现新增耕地10万亩。(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已完成和即将验收的国家投资、省投资、市(县)投资项目合计42个,开发整理土地32.8万亩,为全年目标任务的32.8%;新增耕地3.93万亩,为全年目标任务的39.3%;有92个项目正在按计划组织实施,在建项目工程总体进度完成53%。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由于认识还不到位,“金土地工程”进展不够理想。二是少数地方没有把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任务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很好地结合起来。三是资金保障有一定难度,资金管理还不够规范。四是项目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五是项目计划安排有待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效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8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24万人,其中“4050”等困难对象再就业7万人;确保全省现有“零就业”家庭每户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责任单位:省劳动保障厅)

全省城镇新增就业34.6466万人,为全年目标任务的72.18%,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17.4287万人,为全年目标任务的72.62%;其中“4050”等困难对象再就业6.2111万人,为全年目标任务的88.73%;共帮助11438户现有“零就业”家庭每户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再就业,为全年目标任务的73.01%;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3%。

存在的主要问题:我省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尚未完全解决,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失地农民等新的就业矛盾比较突出,城镇登记失业率在高位区间徘徊。

四、把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城镇居民全部纳入低保,全省累计月人均补差不少于61元,实现应保尽保;在每个县(市、区)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把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全部纳入供养范围,做到供养金按月足额发放。(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全省共有城市低保对象84万户、163.9万人。1至6月份累计月人均补差64.1元,为全年目标任务的105.08%,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按时足额发放;全省176个县(市、区)均建立并实施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省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39.8383万人全部纳入供养范围,农村五保月供养标准除内江市、阿坝州低于省下达目标任务60元/月标准外,其他市(州)做到了按月足额发放供养金。

五、进一步加强岷江、沱江、嘉陵江流域综合治理,完成139家重点工业污染企业的限期治理任务(其中25家重点工业污染企业作为省政府挂牌督办企业);依法全面划定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农村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已划定的保护区加强控制和保护。(责任单位:省环保局、省经委)

全省限期治理的139家企业中,14家完成治理任务,为全年目标任务的10.07%;其中省挂牌督办的25家企业中有5家完成治理任务,为全年目标任务的20%;攀枝花、泸州、绵阳、遂宁、内江、乐山、南充、达州、巴中、雅安、资阳、甘孜等12个市(州)进展缓慢。

全省县城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已完成155个,为全年目标任务的68.89%。广元、南充、宜宾、巴中、甘孜、凉山、泸州、成都等8个市(州)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已全部完成。其中,南充市和广元市为了更好地保护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作了进一步完善和调整。各市(州)已完成农村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的40%,

六、搞好73个县(市、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覆盖农业人口3500万人。(责任单位:省卫生厅)

全省筹集到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3.66788亿元,上半年支付1.8178亿元,其中,住院补偿40.31万人,补偿费用1.3247亿元,人均补助328.63元;门诊补偿328.87万人,补偿费用0.4605亿元,人均补偿14元。有84个县(市、区)开展了试点工作(其中,国家试点73个,自主开展11个),为全年目标任务的115.07%;覆盖农业人口3680.08万人,为全年目标任务的105.15%。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到位情况不好。各级政府应到位补助资金4.0039亿元,省级财政已预拨1.1646亿元,少数试点县未及时将省级补助资金划拨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实际到位资金0.9936亿元,资金仅到位24.82%。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率不高。全省按现有参合农民计算应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12.0119亿元,现支出资金1.8178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率仅15.13%。

七、解决15万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改善50万农村低收入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责任单位:省扶贫办)

完成了扶贫解困工作所涉及农户的建档立卡以及具体扶持的扶贫项目规划编制等基础性准备工作,待国家资金计划下达后即可启动实施。

八、支持农民新建沼气池40万口。(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

支持农民新建沼气池17.96万口(其中国债项目4.86万口,省级项目4.79万口,市县项目和农户自建8.31万口),为全年目标任务的44.91%。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一些地方配套建设资金、自筹项目资金落实不到位,建设进度不平衡。由于今年国债项目下达时间较晚,影响了国债项目的建设进度。部分市、县财政配套资金到位情况不理想。全省有8个市(州)省级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10个市(州)承诺兑现的自建项目资金不到位,部分县(市、区)对农民新建沼气池仅提供技术支持,部分地方对省级项目建设中要求引导农民进行“三改”(改厨、改厕、改圈)落实不到位。二是建设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完善。个别地方项目建设的管理不规范,相关部门对乡(镇)上报的建设进度情况没有进行认真核实,未严格遵守工程建设规范和项目管理程序,必要的表册不齐全,基础台账不完善,工程验收时施工技术人员没有履行签字手续,前后两年建设数据相互混杂,存在建设户被重复统计和漏统计等现象。有个别地方农民完成了沼气池建设,但有关部门没有及时组织验收,导致建设补助资金没有及时发放到农户。三是后期管理工作滞后,群众安全使用沼气意识淡薄。沼气管护技术人员缺乏,沼气池及配套设备维修维护、沼气综合利用、安全使用知识普及等后期管理服务滞后,基层干部和群众安全意识淡薄。

九、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交通条件,建成通乡通村公路6000公里,新建和改造乡镇客运站(点)350个。(责任单位:省交通厅)

建成通乡通村公路1492公里,其中建成通乡油路191公里,建成内地通村公路1301公里,为全年目标任务的9.55%和32.53%;农村客运站(点)建设进展顺利,已完工38个,为全年目标任务的10.86%;开工136个,其余176个正全面开展前期工作。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国家农村公路建设计划下达较晚(6月份下达)。二是全省农村公路和乡镇客运站点建设上半年主要在进行立项等前期工作,导致工程形象进度相对滞后。

十、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城市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同步享受当地农村“两免一补”政策。(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两免一补”工作实施顺利。全省春季实施新机制免收学杂费补助资金10.2896亿元,资助学生974万人;安排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1.816亿元,资助学生250万人;发放补助住校学生生活费1.2961亿元,资助学生85.5万人。同时各级人民政府积极推进城市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工作,今年春季学期安排免杂费补助资金1382.9万元,共有7.96万名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同步享受了免除杂费政策。

附件:

2006年度实事目标完成情况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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