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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

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川办发[2004]20号 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省商务厅等部门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

战略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商务厅

 

近年来我省积极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在政策、项目、资金、指导和服务方面大力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推动了我省外贸出口快速增长,带动了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形成了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在科技兴贸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2003年我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9.26亿美元,是1998年的15.6倍,年均增幅为73.3%,占全省出口比重由1998年的5%上升到29%。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缺乏发展规划、贸易规模较小、生产技术水平不高、政策扶持力度需进一步强化等问题。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2号),抓住新形势下全球高新技术产业转移的机遇,全面推动我省外贸出口和高新技术产业向更高层次和更高水平发展,贯彻全国科技兴贸会议提出的以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带动机电产品出口,机电产品出口推动外贸出口的战略。现结合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科技兴贸战略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为指针,以推进高新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根本,以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为宗旨,以贸易为龙头,科技为动力,产业为主体,支持和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运用高新技术全面改造传统产业,加大研发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及关键设备的力度,加快出口促进体系建设,着力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加速实现出口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二)奋斗目标。努力提升传统产业出口产品附加值,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对外贸易,提高我省出口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在5年内,培育年出口额3亿美元以上的大型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3家;年出口额1亿美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骨干企业5家;一批出口额1千万美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长企业。到2005年全省力争实现高新技术产品出口15亿美元;到2010年力争达到出口35亿美元,年均增长20%左右,占全省出口总额的35%以上。

(三)工作思路。一是把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同提高传统出口商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结合起来,优先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及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提高企业的研究开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引进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改造传统出口产业,依靠科技手段发展现代农业,提升农副产品附加值,增强农副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二是把保持加工贸易政策连续性同加强对加工贸易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引导结合起来,着力提高加工贸易的本地配套能力。三是把整体推进同重点扶持结合起来,以产业为主体,以基地建设为重点,大力支持电子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加大对科技兴贸重点城市的支持力度,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可持续发展。四是把全过程支持同重点环节的支持结合起来,将支持政策向产品源头延伸,特别要支持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建立技术标准。

二、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重点

(一)产业及区域重点。紧紧围绕我省“十五”规划确定调整和发展的重点,充分发挥四川比较优势,围绕7个重点城市(成都市、绵阳市、德阳市、乐山市、内江市、自贡市、攀枝花市),依托3个开发区(成都、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出抓好3大产业(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新材料产业),逐步形成具有较大出口规模和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出口基地。

1.电子信息产业。抓住世界电子信息产业结构调整的机遇,因势利导,建设国家级电子信息产业出口基地。以成都、绵阳、乐山、内江等地的优势企业为龙头,大力引进外资,发展四川电子信息产业,力争2010年全省电子信息产品出口达18亿美元以上。成都、绵阳电子产品制造业具有较好的基础,德阳具有较强的大型成套技术装备研发能力,要发挥市域经济的相对优势,扩大嵌入式软件和机电一体化产品的出口。

2.生物医药产业。我省具有丰富的中药材资源、较强的中医药研发科技队伍和成熟的中药现代化产业,目前在成都已建立了我国第一个国家级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该基地已初步形成了中药现代化科技园、中药研究开发体系、药材生产体系、中药制药体系和配套服务体系的“一园四体系”。要充分发挥我省中医药产业优势,依托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利用现代生物医药技术,加快推进中医药的国际化进程,广泛开展对外合作,开发优势品种,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争取到2010年全省生物医药产品出口额达到2亿美元以上。

3.新材料产业。我省发展新材料产业具有自然资源优势,产业基础较好,研发实力较强,出口潜力较大。要引导企业进行新材料产品研发,组建国家级新材料研发中心,围绕成都、自贡、攀枝花等地发展新材料产业,鼓励出口企业横向联合,构建产品出口战略联盟,整合资源优势,形成产业链,积极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材料产业,努力孵化和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到2010年力争全省新材料产品出口额达到6亿美元以上。

(二)工作重点。为抓好我省科技兴贸战略产业及区域重点,确保科技兴贸工作落到实处,特提出以下工作重点:

1.加快信息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政府部门信息服务能力和监管效能。建成全省外经贸网络系统和数据库。省商务厅要做好货物、服务、技术贸易等科技兴贸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工作,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完善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尽快实现经贸、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减轻企业负担,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2.开展体系认证,确保持续发展。开展和推进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认证管理体系的研究和应用,引导企业走质量安全效益型发展道路。

3.采用国际标准,提升产品质量。强化对外贸易产品标准化管理,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及进口国标准,组织制订高新技术出口企业急需的检验检测标准,重点是高新技术出口的核心技术检测标准,加快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所需的检验检测及计量传导体系,完善检测手段,以标准化为技术手段克服或消除国外的技术贸易壁垒,不断提高产品标准水平和产品质量,增强我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开展联合执法,保护知识产权。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建立四川省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制度,加强对高新技术产品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活动。帮助和引导企业在引进项目、签定合同、产品技术出口等方面进行知识产权审查,严把进出口工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关。

5.发展中介服务,完善资产评估。建立和发展各类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加强科技成果、专利等无形资产的评估,进一步规范专利代理、评估、咨询、检索、交易等中介服务行为。尽快建立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专利文献数据库,为高新技术企业和进出口企业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供信息服务。

6.强化研究开发,提高核心竞争。积极支持我省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对入住科技部在海外设立的研发中心的企业,省科技厅要在申办资金和手续上给予支持。加强中药基础研究工作,加大部省级重点试验室建设力度;积极推动新材料出口基地国家级技术中心的建设,形成以技术中心为核心的研发体系。根据国际市场需求,按照有关国家药品注册要求,选择现有中药出口品种,有针对性的研发,推动我省中药进入世界医药主流市场。

7.建立预警体系,应对技术壁垒。加强各有关部门在技术性贸易措施方面的信息交流与配合,建立技术性贸易措施咨询服务体系和预警与快速反应体系。利用我国技术性贸易壁垒和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WTO/TBT和SPS)咨询点,及时收集并向有关企业通报国外技术法规及产品标准的变化信息,对影响我省产品出口的国外技术法规,及时组织企业与专家研究商讨对策,帮助企业应对国外技术贸易壁垒。

三、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支持措施

   各级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办发[2003]92号提出的各项科技兴贸支持措施,严格贯彻执行现行科技兴贸有关政策法规、引导、扶持企业科技创新和扩大出口。我省科技兴贸战略具体支持措施如下:

(一)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品技改、研发项目。积极争取中央对我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资金支持,用于出口产品研究开发、技术改造、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发展出口中介组织以及开拓国际市场等方面,力争中央支持的项目个数和资金总额有较大幅度增长。省科技厅要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的新产品研究开发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的技术更新改造项目。每年由省商务厅收集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的研发、高新技术产业化和技术改造的重点项目,经省科技厅以及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汇总确认后,列入上报国家支持的项目和省重点支持发展的项目。

(二)重点培育高新技术产品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加强西部发展促进资金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对高新技术产品的支持力度,对高新技术产品在国外申请专利和注册商标大力支持,培养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的出口拳头产品。

(三)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从2004年开始,调整省级现行扶持外经贸发展资金的支持方向,增加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资金扶持力度。

(四)重点加强高新技术产品的银贸服务。各商业银行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银行进一步支持四川省外经贸企业扩大出口和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意见》(成银发[2003]225号),把支持科技兴贸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改进金融服务,加大对高新技术产品的支持力度。

(五)重点改革高新技术产品便捷通关与联网监管制度。我省高新技术产品年出口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资信好的生产企业经批准可以享受便捷通关服务。加大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力度,对符合海关监管条件的出口企业优先实行联网监管。

(六)重点建立高新技术产品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大、出口批次多、产品型号变动快、资信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出口企业,经质监部门批准可享受免检或便捷检验以及绿色通道待遇。改进报检制度,接受远程电子报检,加快和完善“三电工程”及广域网建设,为进出口企业服务。

(七)重点保障高新技术企业能源供应。对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出口基地内高新技术出口产品企业的水、电、天然气供应给予保证,尽量做到全年不停水、电、气,特殊情况下需要停水、电、气的应提前通知。

(八)简化高新技术企业外汇核销手续。省外汇管理局对年出口额大、资信好的高新技术产品生产企业实行批次核销和自动核销,按需发放出口收汇核销单,更加优化和简便出口收汇核销流程和手续,最大限度的方便出口企业办理核销业务。

四、建立和完善科技兴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加强科技兴贸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省级科技兴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地方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成都海关、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外汇管理局13个部门参加,由分管商务工作的省领导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牵头领导,省商务厅为具体牵头部门。要定期不定期举行会议,互通信息,研究和解决问题,为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持续增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有条件的市(州)也要继续加强科技兴贸工作,相应建立健全市(州)科技兴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科技兴贸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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