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四川省老龄工作委员会
第六轮创建敬老模范县(市、区)
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办函〔2021〕47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第六轮创建敬老模范县(市、区)工作方案》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6月30日
第六轮创建敬老模范县(市、区)工作方案
四川省老龄工作委员会
为加快推进新时期全省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环境,建立和完善老龄工作激励机制,现就开展第六轮创建敬老模范县(市、区)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老龄工作方针,持续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发展老龄产业,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敬老模范县(市、区)条件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协调解决老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带头参加重要老龄活动。将老龄工作纳入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健康老龄化规划,明确工作目标、政策措施。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涉老工作职责,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建立老龄工作综合评估制度。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乡镇(街道)配有老龄工作专(兼)职人员,定期对老龄工作人员进行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培训。
(二)养老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积极落实中央关于养老保险等重大改革举措,推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按时兑现无拖欠,国家和省规定的离退休人员待遇落到实处。落实老年人医疗保障待遇。依法建立老年人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等老年福利制度,逐步提升老年人福利水平。将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三)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实施老年健康促进专项行动,加强老年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为老年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实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辖区内建有康复医院或护理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单独设立老年医学科。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服务,推进老年精神关爱工作。80%以上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优化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完善多种预约挂号方式,保留人工服务窗口,改善老年人就医体验。
(四)医养结合深入推进。切实推动《四川省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实施方案》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和质量。辖区内至少有3家以上医养结合机构(阿坝、甘孜、凉山州除外)。推动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5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比例达100%,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与合作医疗机构均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疗监管范围,规范医养结合服务行为。
(五)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面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工程、机构养老服务提档升级工程、农村养老服务补短板工程、养老服务功能拓展工程、养老服务消费促进工程、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综合监管能力提升工程等养老服务“七大工程”,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制定服务清单,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推动专业机构服务向社区延伸,整合利用存量资源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打造城市居家和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支持培训疗养资源转型发展养老服务,加强对护理型民办养老机构的政策扶持。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六)老龄产业健康协调发展。出台促进养老服务业与健康、旅游、文化、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政策措施。推动“银发经济”发展,积极开发适老技术,扩增适合老年人的食品药品、健康监测、康复辅助器具等产品供给。发展医养康养、智慧养老等新业态,培育养老服务龙头企业。
(七)老年友好社会环境持续优化。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切实解决老年人在出行、就医、文娱、消费等服务场景运用智能技术困难。推进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优先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实施公共交通标志、安全岛、信号灯等交通设施的适老化改造;推动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营造卫生清洁、空气清新的社区环境,辖区内至少建成1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弘扬地方特色的孝道文化,开展孝亲敬老教育进校园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养老孝老敬老活动,人口老龄化的国情省情意识明显增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八)老年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县(市、区)老年大学和老年教育机构将健康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为老年人提供多元化学习途径和学习体验;开展智能技术教育培训,将提高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能力列为老年教育重点内容。县(市、区)各级各类文化服务设施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广泛开展群众性老年文化活动。建设适合老年人体育健身的场地设施,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体育健身场地,配备适合老年人的设施和器材;体育场馆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鼓励城乡社区建立老年人健身活动站(点)和体育组织。
(九)老年人社会参与覆盖面持续扩大。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积极接纳、大力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各类活动。将老年人才开发利用纳入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积极开展“银龄行动”,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行业的老专家参与乡村振兴促进相关活动搭建平台。培育壮大为老志愿服务队伍,推广以“时间银行”等为载体的为老志愿服务。推行老年志愿服务登记制度,老年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有力,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定期上门巡访独居、空巢老年人家庭,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改善基层老年协会活动设施和条件。
(十)老年人权益保障不断加强。切实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宣传,推进普法宣传教育规范化、常态化。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和综合评估制度,做好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加强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范围。及时受理、审理各类侵害老年人权益案件,落实针对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司法救助政策,重点做好农村和贫困、高龄、空巢、失能老年人等特殊困难老年群体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三、工作安排
(一)2022年7月底前,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制定《四川省第六轮敬老模范县(市、区)考核验收标准》。
(二)2024年5月底前,各市(州)人民政府在组织考核评选的基础上,按照“优中选优”原则,完成本市(州)“四川省敬老模范县(市、区)”申报工作。申报时须填写《四川省敬老模范县(市、区)申报表》,并附被推荐县(市、区)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一式3份)。申报材料由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受理。
(三)2024年9月底前,省政府委托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对被推荐县(市、区)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并提出意见,报省政府认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将开展第六轮敬老模范县(市、区)创建作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加快推进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敬老模范县(市、区)创建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方案。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创建敬老模范县(市、区)进行深入宣传,突出创建活动对推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性、紧迫性等方面宣传,强化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意识,提高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满意率和支持率,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创建活动。
(三)实行动态管理。被命名的敬老模范县(市、区)应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创建经验,带动更多县(市、区)参与创建活动。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适时开展复核抽查,对存在问题的责令其限期整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撤销“四川省敬老模范县(市、区)”称号。
附件:四川省敬老模范县(市、区)申报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