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2010年度四川省科技
进步奖的决定
川府发〔2011〕5号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川和人才强省战略,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省政府令第138号),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委会严格评审和科技厅审核,省政府决定,授予“多级空气透平试验台”等29项成果四川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授予“瀑布沟电站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研制”等53项成果四川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授予“HR高效节能低噪罗茨鼓风机”等159项成果四川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希望全省科技工作者以获奖者为榜样,继续发扬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的精神,为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建设创新型四川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0年度四川省科技进步奖奖励项目
2010年度四川省科技进步奖奖励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