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
工作的通知
川办发[2005]16号 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为贯彻落实省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搞好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和门户网站建设,特作如下通知。
一、我省电子政务外网和门户网站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和《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 〉的通知 》(中办发[2002]17号)精神为指导,适应我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决策水平,增强政府监管能力,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通过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增强政府工作的科学性、协调性和民主性,促进政务公开,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促进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
(二)建设原则。
1.统一规划,协同建设。在省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和要求组织建设,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协同建设、分级管理、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原则;加强协同,避免各行其是、条块分割和重复建设。
2.需求主导,突出应用。根据政府职能转变、管理体制改革和业务工作的实际需求,结合服务企(事)业单位、服务人民群众的要求,依照轻重缓急,逐步推进各项应用建设。当前主要抓好统一平台建设,抓好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业务系统的开发建设。
3.整合资源,避免分割。各地、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坚决杜绝自成系统、条块分割、重复建设。对已建网络要按照有利于统一平台,有利于安全保密,有利于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原则逐步进行调整和整合;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未建或拟建的省级业务部门信息专网必须通过省电子政务外网平台统一传输通道与省级部门和市(州)、县(市、区)连接,省级部门不得单独新建网络传输通道向各市(州)、县(市、区)部门延伸。
4.确保安全,稳定可靠。网络、信息安全保障系统要和网络平台同时规划、设计和建设,按照统一标准和要求从技术上、制度上完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安全、稳定可靠。
二、2005年我省电子政务外网和门户网站建设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省到市(州),市(州)到县(市、区)标准统一、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我省实际需要逐步推进业务应用系统建设,部分急需的重点业务系统建设初见成效;建成省政府、省级部门和市(州)政府门户网站,开展网上信息发布、便民利民服务和网上办事。整合网络资源,为下一个五年计划期的电子政务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建设和整合统一的网络。电子政务外网是政府的业务专网,主要运行政务部门面向社会的专业性服务业务和不需要在内网上运行的业务。四川省电子政务外网是不涉及国家秘密的全省统一的政务网络平台,主要承担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之间非国家秘密的信息交换和业务互动以及面向社会的服务业务。该网上联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横向与省级各政务部门连接,纵向与各市(州)、县(市、区)、乡(镇)的电子政务外网平台统一连接;与政务内网物理隔离,与国际互联网络逻辑隔离。
电子政务外网依托省电信公司和其他电信营运商的网络资源,建成以省数据中心和市(州)、县(市、区)数据中心为骨干,同级部门为接入点的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做好现有电子政务网络和分散在各行业专网的公众信息的鉴别、分离和整合工作。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建设遵循前瞻性、兼容性、可扩展性原则,为应用开发、数据储存、交换提供方便快捷、安全可靠的技术支撑和环境。
(二)建设综合门户网站。“中国四川”门户网站是建立在互联网平台上的全省各级政务机关面向社会开展服务的电子政务窗口。其功能是整合各级政务部门的公众信息资源,逐步成为全省政务信息服务的枢纽和接受社会监督的窗口,推进政务流程优化。在2005年建成以省和市(州)政府公众网站为中心门户网站并与省级政务部门门户网站相互连接的政府门户网站系统,实现一站式政府信息服务。政府门户网站以政务外网信息资源为支撑并整合各级政府面向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和国际、国内社会的信息资源,推进政务公开,扩大服务范围和对外宣传,开展政府与公众的沟通和交流,为最终把我省政府门户网站建成政府相互之间、政府与企(事)业单位之间、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开展互动关系的统一平台奠定基础,以适应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三)统一规范和标准。根据国家电子政务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四川实际,配合立法工作机构做好电子政务外网和门户网站建设相应的实施性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促进政务外网和门户网站建设的法制化、规范化;做好国家颁布标准的实施工作,在国家尚无统一标准的建设环节,根据实际需要制订全省统一的标准;加强电子政务外网和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制度的建设,使之有章可循,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四)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办发[2003]27号 )要求,同步统一规划电子政务外网安全保障体系并逐步实施建设,完善保障措施,坚持严格的信息上网审批制度,确保不失密泄密。
安全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要按程序经国家安全保密等有关部门审核认可后才能实施。正确处理电子政务外网与电子政务内网的关系,严格保障措施,做到既满足信息共享、政务公开,又保证网络安全;既满足服务社会的需要,又保证信息安全,该放开的放开,该守住的守住。
(五)开展外网运行示范。承载3—4个有明确意向使用电子政务外网的政府部门或相关单位的业务系统。
三、主要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省政府决定在省信息化领导小组之下成立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办公室(人员名单附后),主要负责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和门户网站建设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电子政务外网和门户网站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领导和工作机构,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总体实施方案、有关管理办法、各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都应经过专家论证通过并报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能实施。省政府各部门电子政务外网和门户网站及应用系统建设方案应报经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办公室审核批准,各市(州)政府电子政务外网和门户网站及应用系统建设方案应报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办公室备案。
(二)制订好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将电子政务外网和门户网站建设纳入四川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四川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长远规划和本《通知》为依据,本着立足当前,兼顾长远,适度超前的原则,制订切实可行的总体实施方案。同时与总体方案相衔接,逐年制订年度建设计划并落实到具体建设项目分年实施,逐步推进。
(三)落实建设资金。电子政务外网和门户网站及应用系统建设所需的资金实行“分级负担”的原则解决。其中,省到市(州)、省级部门的线路租用费由省统一解决。省级外网平台线路租用费、运行费(含应用建设推进费)和安全平台建设经费、门户网站建设经费、大型应用系统的开发建设经费及开通后的运行费等,由省政府办公厅按基本建设支出和常年性运行维护费用支出项目报经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分别由省发展改革委立项解决和省财政年度预算统筹安排解决。
(四)明确职责分工。省政府办公厅主要负责总体方案的制订、全省性应用系统开发、数据库建设等项目的组织、论证筛选和报批;负责电子政务外网、门户网站与省级部门分网站及市(州)外网、门户网站信息资源整合中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省应用培训计划的提出和实施;负责检查督促和考核。负责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和省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政府各部门负责按省政府批准下达的总体方案、年度计划要求做好本部门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按统一要求在门户网站做好政务公开、便民利民服务的有关工作;配合省政府办公厅做好现有网络和行业专网信息的鉴别、分离和向电子政务外网的迁移、整合工作;按统一要求做好全国全省公用信息库相关信息的组织整理、报送和装载及更新工作;做好省政府办公厅就电子政务外网和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布置的其他工作。
各市(州)政府作为市(州)级外网、门户网站建设、开发应用、运行维护的领导机关,主要负责按省政府批准下达的总体方案、年度计划的要求做好本级外网、门户网站的建设、应用、运行维护和有关信息资源的报送、装载工作。
(五)加强队伍建设。充实管理人员和技术力量,特别要注意物色、培养和充实既懂技术、业务,又善于管理,勤奋敬业的复合型人才。注意整合和利用好现有网络技术人员资源。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应用水平制订针对性强的培训计划,逐步提高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扩大应用面,促进电子政务建设的顺利开展。
(六)纳入目标管理。为保证电子政务外网和门户网站建设,从2005年起将电子政务外网和门户网站建设内容纳入省政府对市(州)政府和省政府部门年度目标管理。
附件:四川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四川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办公室
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李洪仁 省政府秘书长
副主任:王东洲 省政府副秘书长
顾 问:李 伟 省信息办主任
成 员:李亚平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孝林 省政府办公厅巡视员
罗光辉 省政府办公厅信息技术处处长
曹 阳 省政府办公厅信息技术处副处长
吴晓端 省信息办综合组组长
赵俊达 省电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日常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信息技术处(信息中心)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