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简体 繁体
年 份:
期 号:
关键字:
按文号:
搜索 高级搜索 重置信息
主管主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编辑出版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室
编       审
责       编
编       校
印       刷
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文印中心
发行范围
国际国内公开发行
全国统一刊号
CN51—1727/D
国际标准刊号
ISSN 1006—1991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5100004000451
刊       期
地       址
成都市督院街30号
电       话
(028)86604546
(028)86605625(传真)
邮政编码
610016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13年
  立法计划的通知

  川办发〔2013〕10号 二○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已失效)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四川省人民政府2013年立法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及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省政府立法工作实际和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现就做好省政府2013年立法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着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确定立法项目。把促进经济发展、深化改革开放、社会管理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急需制定或者修订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项目作为工作重点,着力为推进四川科学发展加快发展、改善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落实责任,加强立法协调工作

  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部门要落实起草工作责任制。起草工作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起草部门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充分协商和沟通、书面征求意见,相关部门要及时回复意见;向省政府上报草案时,要一并说明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情况。对地方性法规、规章审查中的重大争议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在深入调查研究,搞清楚主要问题和主要矛盾的基础上,充分协商、沟通,坚持以理服人,努力达成共识。部门之间经反复协调仍然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省法制办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报省政府决定。

  三、完善机制,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坚持依法立法,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坚持科学立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调查研究,正确认识和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解决实际问题。健全落实专家咨询论证制度,进一步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加强立法评估、听证工作。坚持民主立法,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所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省政府规章草案都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的,要严格按照法定要求办理。

  四、严格执行,确保计划完成

  对《四川省人民政府2013年立法计划》要求年内完成的制定类立法项目,各起草部门要及时完成起草任务,按时向省政府上报草案代拟稿;不能按时报送的,要向省政府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情况。省法制办要做好草案审查工作,适时向省政府常务会议提交草案送审稿。对《四川省人民政府2013年立法计划》中确定的调研论证项目,各相关部门要抓紧开展立法调研工作,形成阶段性成果。省法制办要跟踪了解起草部门落实立法计划的情况,加强督促指导。

   
 
   
 
 
订阅须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为公开出版发行刊物,四川省一级期刊、四川省优秀期刊,全国统一刊号CN51—1727/D,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6—1991,半月刊,A4开本,约40页码,全年24期。
一、《公报》由省政府公报室发行部按期直接邮寄给每位订户,保证刊物准确及时送到订户手中。
二、订户可到所在市(州)、县(市、区)工作站、联系点办理订阅手续,由各工作站、联系点统一报省政府信息公开办,也可直接到省政府公报室发行部订阅。订阅价每册5.00元,全年24期共计120.00元(含邮寄费)。
开 户 行:工商银行成都春熙路步行街支行
户  名: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室
帐  号:4402208009100215971
本刊社址:成都市督院街30号省政府院内
联系电话:(028)86604546
传  真:(028)86605771
联 系 人:朱 莎
邮政编码:610016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0000062    蜀ICP备 13001288号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
党政机关 政府网站找错
  • 微信微信
    微信二维码
  • 微博
  • 客户端客户端
    客户端二维码
  • 头条号头条号
    头条号二维码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