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
川府发[2005]39号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根据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鼓励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自主创新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知识产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
推进自主创新,必须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近年来我省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保护措施不断增强,管理力度不断加大,为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与发达地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自主知识产权匮乏、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的局面亟待改善。为此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需要,是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需要,是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的需要。
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通过试点示范提高我省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提高我省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出数量和质量,提高我省自主知识产权实施转化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实现四川发展新跨越作出积极贡献。
二、突出工作重点,增强运用知识产权制度能力
(一)强化重点区域知识产权工作。经济发展较快、科技实力较强、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以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要积极研究制订和实施区域知识产权战略,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要以政府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管理和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为切入点,营造知识产权工作良好环境氛围,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调动创新积极性方面的重要作用。要有效运用国际、国内知识产权资源,加速知识产权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带动全省经济发展。
(二)强化高新技术领域知识产权工作。在电子信息技术、农业高新技术、装备制造技术、生物技术、绿色制造技术、新材料技术、核技术、纳米技术、节能环保技术等高新技术领域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一批对经济增长带动作用强的自主知识产权。大力推进高新技术领域自主知识产权的实施转化,运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突破资源与环境瓶颈,促进我省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三)实施支柱产业、优势特色产业知识产权战略。围绕我省电子信息、医药化工、机械冶金、饮料食品等支柱产业以及优势资源开发、农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应急和预警机制。加速自主创新,促进技术集成,获取对我省支柱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共性关键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打造优势系列产品和知名品牌,促进技术优化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
(四)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充分发挥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的作用,建立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制度和机制,在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和运用。努力获取核心专利技术,加快产业化实施,快速占领市场,提升核心竞争力。通过机制创新促进技术创新。围绕地方支柱产业、优势特色产业抓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突出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群。
(五)加强高校和科研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高校和科研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单位统一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制度,充分运用专利文献信息资源提高科技创新水平,强化对知识产权创造和实施的激励,加强科技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市场机制经营知识产权,促进产学研结合,加速知识产权实施转化。
三、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法制观念
(一)提升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意识。在各级行政学院开设知识产权课程和讲座,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纳入国家公务员培训计划,使各级领导干部更加熟悉知识产权知识和相关法规。面向企事业单位开展不同层次、针对性强的知识产权培训,使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科研技术人员、知识产权工作人员更加精通知识产权。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宣传计划,知识产权、文化、科技、教育、新闻出版、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和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密切配合,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通过媒体及时、准确报道国内外、省内外知识产权重大事件,使社会公众更加了解知识产权,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二)开展知识产权知识普及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机构开设知识产权相关课程或讲座,提高学生知识产权素养,培养学生树立创新意识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
(三)加强知识产权对外宣传、交流与合作。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发布《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公布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件,树立我省保护知识产权良好形象。积极参与国内外知识产权领域的交流活动,学习借鉴国内外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先进经验与科学方法,提高我省知识产权工作水平。
四、完善工作体系,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服务能力
(一)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落实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工作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增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能力,使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落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轨道上来,提高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的能力与水平。
(二)构建行政执法、行业自律、企业维权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水平,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引导行业协会建立知识产权自律和维权性组织,开展行业培训、自律与维权等工作,推动行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指导、帮助企业充分运用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手段,制定保护知识产权策略,及时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知识产权突发事件。
(三)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展。加强对知识产权代理、评估、咨询、检索、交易等服务机构和代理人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规范知识产权中介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促进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搭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培育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加快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提高知识产权社会化综合服务能力。
五、加强纵横联系,形成快捷高效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
(一)加强跨地区、跨部门知识产权工作横向协作。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省际间、区域间知识产权协作机制加强同其他省(市、区)对口部门的联系,积极开展政策研究、信息服务、执法保护等方面的合作。省内同级部门间要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完善信息通报、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制度,加强跨部门的知识产权综合保护。
(二)加强省、市知识产权工作纵向联动。省知识产权部门要做好全省知识产权各项工作的规划和部署,加强对市(州)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各市(州)知识产权部门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
六、加强队伍建设,为知识产权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一)建设创造知识产权的人才队伍。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科技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提高科技创新人才的知识产权素养,将知识产权知识作为科技人员继续教育的必修课,重点加强学术带头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的知识产权培训,建设一支熟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具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的创新型人才队伍。
(二)建设高素质知识产权执法、管理、服务队伍。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知识产权执法、管理和服务队伍建设作为知识产权工作的基础工程来抓,加强知识产权系统人员培养,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重视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加强对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人员、知识产权法律人员、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的培养和继续教育,建设一支熟悉国际规则、精通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执法、管理、服务队伍。
七、强化依法保护,加强自主创新中的知识产权工作
(一)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协调运作,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对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积极开展日常执法与专项整治,做好生产、科研、商品流通、技术引进、对外贸易、作品创作和传播等环节以及科技园区、大型展会、商场、技术交易市场等场所的知识产权执法检查工作,加强综合治理,重点查处重复性、群体性的违法案件,整顿和规范经济市场秩序。
(二)强化自主创新活动中的知识产权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制定科技、经济、贸易等政策时要体现知识产权方面的内容。政府资助的技术改造和科研开发项目在立项前应开展知识产权分析和预测,项目研究开发中要进行知识产权信息跟踪、分析,项目验收应以获得知识产权为重要评价内容。
(三)落实知识产权激励措施。对在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实施、管理和保护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企业、高校和科研单位应按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给予职务发明人合理的奖金和报酬;要将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情况作为技术职务晋升和聘任的重要依据。单位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知识产权,应从转让和许可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奖励发明人、设计人和为转化作出贡献的人员,或采取股权、期权等其他方式给予奖励。
八、切实加强领导,为知识产权工作提供保障
(一)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各级人民政府应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公共财政的要求加强对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实施、管理和保护的财力支持,保障知识产权部门必要的工作经费,根据财力情况建立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核心技术申请专利、支持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实施转化和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等工作。
(二)加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在省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基础上成立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改进并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各地要把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作为一项战略举措来抓,将知识产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本地区的知识产权工作。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任务统一部署、推进和考核。知识产权部门要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相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