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简体 繁体
年 份:
期 号:
关键字:
按文号:
搜索 高级搜索 重置信息
主管主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编辑出版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室
编       审
责       编
编       校
印       刷
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文印中心
发行范围
国际国内公开发行
全国统一刊号
CN51—1727/D
国际标准刊号
ISSN 1006—1991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5100004000451
刊       期
地       址
成都市督院街30号
电       话
(028)86604546
(028)86605625(传真)
邮政编码
610016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公布四川省2020年新增和修订

民族医(藏医)医疗服务价格

项目的通知

川医保规〔20218

各市(州)医保局、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精神,促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使用,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经医院申报、专家评审、征求意见等程序,现就我省2020年新增和修订民族医(藏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新增19项民族医(藏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修订2项民族医(藏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详见附件)。

二、我省非营利性藏医医疗机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藏医科在提供民族医(藏医)医疗服务时均应按本通知附件的价格项目实施。

三、各地医保局可根据当地医疗水平、医院等级和经济状况,在医疗机构具备开展相应诊疗项目资质的情况下,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项目编码、名称、内涵、除外内容及说明等,制定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新增和修订民族医(藏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试行价格。

四、各地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要指导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做好新增和修订民族医(藏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实施,并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五、新增和修订的民族医(藏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期间,出现达不到预期效果、投诉纠纷较多等情况,各地医保局、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应及时向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报告。

六、附件所列新增和修订民族医(藏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自2021330日起试行,试行期限两年。试行期满前三个月,由原申报医疗机构报送项目试行期执行情况、运行成本等资料,经省医保局审核评估后正式发布。

七、凡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执行期间如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1.四川省2020年新增民族医(藏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2.四川省2020年修订民族医(藏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129

附件1

   四川省2020年新增民族医(藏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附件2

四川省2020年修订民族医(藏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订阅须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为公开出版发行刊物,四川省一级期刊、四川省优秀期刊,全国统一刊号CN51—1727/D,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6—1991,半月刊,A4开本,约40页码,全年24期。
一、《公报》由省政府公报室发行部按期直接邮寄给每位订户,保证刊物准确及时送到订户手中。
二、订户可到所在市(州)、县(市、区)工作站、联系点办理订阅手续,由各工作站、联系点统一报省政府信息公开办,也可直接到省政府公报室发行部订阅。订阅价每册5.00元,全年24期共计120.00元(含邮寄费)。
开 户 行:工商银行成都春熙路步行街支行
户  名: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室
帐  号:4402208009100215971
本刊社址:成都市督院街30号省政府院内
联系电话:(028)86604546
传  真:(028)86605771
联 系 人:朱 莎
邮政编码:610016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0000062    蜀ICP备 13001288号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
党政机关 政府网站找错
  • 微信微信
    微信二维码
  • 微博
  • 客户端客户端
    客户端二维码
  • 头条号头条号
    头条号二维码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