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厕所革命”工作的意见
川办发〔2018〕89号
(已失效)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厕所革命”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全省“厕所革命”工作,切实提高厕所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有效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把“厕所革命”作为基础工程、文明工程、民生工程,纳入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城乡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统一谋划,重规划、满覆盖、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着力补齐设施短板,创新建设运营模式,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努力把厕所打造成为“美丽四川”的一张靓丽名片。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实现全省厕所“布局科学、数量充足、标识统一、文明卫生、管理规范、实用免费”,推动全省厕所建设质量明显提高,人性化、精细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社会文明程度持续提高。
二、做好顶层设计,强化规划标准引领
(三)科学编制专项规划。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在全面开展厕所普查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区实际,科学制定公共厕所建设专项规划,提出用地、数量和布局等规划控制要求,建立以独立式和附属式公共厕所为主、社会厕所对外开放为辅,布局合理、数量充足的公共厕所服务体系。编制公共厕所专项规划,加强与环境卫生、旅游、交通、美丽新村、公共服务等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综合考虑农村卫生健康、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制定农村户厕改造专项规划。
(四)强化标准指导作用。遵循文明、卫生、方便、安全、节能的基本原则,根据各地气候特征、地质地理条件和实际需求差异,因地制宜选择厕所工艺,在保证环境整洁、干净卫生的前提下,突出方便、实用、舒适等基本功能,防止脱离实际需求片面追求豪华。进一步完善公共厕所设计建设标准,合理确定男女厕位及第三卫生间设置比例,适当提高公共厕所座便器比例,充分满足各类人群特别是特殊人群如厕需求。制定全省统一的公共厕所标识标志指引标准,规范标志名称和设置标准。
三、突出工作重点,加快推进厕所建设
(五)加快城乡公共厕所建设。按照“合理布局、改建并举、卫生适用、方便群众、有利排运”原则,统筹推进城市、乡(镇)和村规划区内公共厕所新建、改建工作。城市新区应将新建公共厕所用地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严禁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确保新城新区公共厕所建设不欠账。加快补齐老城区公共厕所短板,结合旧城更新、城市修补等,统筹安排公共厕所建设,积极推进旱厕等老旧公共厕所改造。现有公共厕所确需拆除的,应遵循“拆一补一、就近建设、优化服务”的原则,不得减少现有公共厕所数量和建筑面积。新建商业服务、文化体育、医疗卫生、交通客运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应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明确配建公共厕所的数量和建筑面积,并与项目主体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加快完善乡(镇)政府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集贸市场等场所公共厕所建设。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和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等,加快推进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和改造。
(六)着力补齐交通厕所短板。做好交通沿线和交通节点厕所的选(布)点与新建工作,同时做好老旧厕所改造提升和粪污处理。切实提高加油站厕所对外开放程度和使用效率,加大建设改造力度,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明确客运站、水路客运码头等交通站点管辖范围和边界,做到厕所建设不留死角,并根据日均客流量对不符合建设标准的厕所进行全面改造提升。
(七)提升景区景点厕所品质。加快完善旅游集散中心、旅游餐馆、旅游娱乐场所、休闲街区等区域公共厕所布局,重点推进A级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旅游小镇等公共厕所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加强全省风景名胜区、水利风景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乡村旅游景区、博物馆等厕所建设与管理,其设计、建设与改造要与当地文化元素、地域特色相融合。国家级、省级以上景区及其它定级的旅游景区厕所应根据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设置第三卫生间,乡村旅游点厕所基本实现水冲化,不具备水冲条件的场所积极推广建设“生态厕所”,进一步提升旅游厕所建设的生态化、特色化、品质化水平。
(八)深入推进农村户厕建设。遵循“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原则,按照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思路,有机整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政策,加快实施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工作。按照《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2012)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开展农村户厕建设改造工作,同步实施粪污治理,有机衔接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快实现农村卫生厕所全覆盖。加大农村户用厕所建设材料、无害化处理、粪污回收等方面技术攻关,鼓励研发生产并推广使用成本低、质量好、达标规范、适用性强的一体化设施设备。
(九)积极推广装配式厕所。按照我省现行标准体系、抗震设防和绿色节能等要求,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校、装配式企业合作,建立完善覆盖设计、生产、施工和使用维护全过程的装配式厕所标准体系。积极培育集厕所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龙头企业和产业链重点企业,推动厕所建造方式变革创新。根据各种区域和场所对公共厕所建设规模、功能定位、建设成本的不同要求,结合各地气候环境、地形地貌、民俗传统等特征,因地制宜、充分论证,培育打造一批集约化、多样化的装配式公共厕所,并加快在全省推广运用,不断提高装配式厕所比例。
(十)切实加强粪污治理。进一步加强厕所粪污治理,提升管理维护水平,保持厕所下水通畅,贮粪池密闭,化粪池定期清渣、及时清运,发生堵塞立即疏通。在不适合将粪污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暂无市政污水管网的区域,统筹考虑粪污收集运输和处理,因地制宜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有效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四、转变运行方式,提升厕所管理服务水平
(十一)提升公共厕所管理水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公共厕所管理(产权)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公共厕所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公共厕所管理办法,依法向社会公示。加强公共厕所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确保公共厕所设施设备完好,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即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的要求。加强公共厕所管护队伍建设,定期组织管护人员专业培训,提升管护人员的综合素质,探索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公共厕所专(兼)职管护人员管理制度。
(十二)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探索“以商建厕、以商养厕、以商管厕”的市场化运行模式,鼓励引导专业化企业参与公共厕所建设和品牌化、规模化连锁经营,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对公益性厕所进行托管、维护。对公共厕所经营主体兼营商业项目的,可研究制定水电费优惠等支持政策,按规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十三)推进公共机构厕所开放共享。充分利用存量厕所资源,加强厕所卫生提升和开放共享。按照厕所类别、等级,制定相应的补贴补助政策,积极推进各类社会经营场所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服务业窗口等非涉密保密单位的厕所对外开放,有效扩大厕所供给量。
(十四)加快信息化技术推广运用。按照智能化、综合化、人性化的要求,推进信息技术在厕所运营管理、服务监管和行业管理等方面应用。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政府网站、社会媒体等多种渠道,推广使用“城市公共厕所云平台”,让广大市民参与公共厕所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反馈公共厕所使用中的问题,实现共治共享。
五、加强要素保障,为“厕所革命”提供有力支撑
(十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政策和资金支持,制定省级资金支持“厕所革命”工作办法,加大省级财政对“厕所革命”的支持力度,对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建设改造公共厕所和农村户厕的市(州)、县(市、区),省级财政给予部分贴息,切实发挥公共财力带动作用。各地要统筹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公共厕所和农村户用厕所建设改造,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十六)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加快研究建立政府、市场、社会共同负担的资金筹集机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厕所建设和运营管理。依法适当延长特许经营年限,优化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资源配置,充分挖掘项目运营商业价值,建立合理投资回报机制,形成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资为补充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及各类基金、社会资本向“厕所革命”工作倾斜,鼓励金融机构提前介入提供融资顾问、财务顾问、风险控制等服务,拓宽项目特许经营权、债权、股权、资产、收益权等抵押质押融资渠道,切实提高“厕所革命”项目融资效率。
(十七)推动“厕所革命”PPP项目入库。鼓励各地采用PPP模式将本区域公共厕所建设运营项目以县(市、区)为单位整体打包向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申报入库。各市(州)PPP项目实施方案由市(州)人民政府报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省直相关部门联评联审,加快项目推进工作。
(十八)强化厕所建设用地保障。充分考虑和优先保障“厕所革命”设施建设用地的需求,在项目选址、定点、建设用地审批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报件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依法办理土地征收和供应手续。厕所选址方案需依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的公共厕所建设项目,可合理利用城市绿地、公共空闲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建设。
(十九)加强科技支撑与创新。在保证实用性的基础上,加强厕所科技应用及推广示范,特别是在高寒地区,逐步普及“高效节水、低碳排放、生态循环、智能系统、技术转化”五大创新科技,鼓励采用生物除臭、真空气冲、泡沫封堵等先进技术和材料,提升厕所科技化水平。大力推动厕所科技攻关,集中攻克山岳型、高寒区、缺水型景区及条件艰苦地区的厕所建设难题。
六、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厕所革命”
(二十)落实工作责任。各市(州)人民政府是推进“厕所革命”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统筹协调、督促实施;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做好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各项工作。省推进“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推进态势。各市(州)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牵头部门和相关部门责任分工,明确本地区“厕所革命”建设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厕所革命”工作。
(二十一)加强监督检查。省推进“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制定全省推进“厕所革命”工作监督考核办法,定期对各地推进“厕所革命”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厕所革命”相关指标作为硬性条件,纳入中国人居环境奖、卫生城镇、宜居城市、生态园林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等有关各类创建活动推荐和评定工作,凡“厕所革命”工作开展不力、公众反应强烈、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屡次批评的地区实行“一票否决”。各地要建立相应考核体系,加大督查力度,严格兑现奖惩,严肃行政问责。
(二十二)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厕所革命”工作宣传力度,深化“小厕所,大民生”理念,结合“世界厕所日”等主题活动,培育厕所文化,倡导文明用厕,推广厕所建设典型,整体带动全省公共厕所建设,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共同参与“厕所革命”的良好氛围,激发群众改善自身生活条件的主动性。
附件:四川省推进“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30日
附件
四川省推进“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厕所革命”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我省厕所卫生状况和服务水平,有效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在《四川省“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7—2020年)》基础上,结合国家最新要求和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本行动方案印发后,原《四川省“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7—2020年)》作废。
一、总体要求
(一)实施范围。本方案所指厕所,即全省各行业公共厕所和农村户用厕所。其中公共厕所指全省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市政公用部门管理及产权单位管理供公众使用的厕所,具体包括:城乡公共厕所(城镇环卫公共厕所、公共场所配套公共厕所等社会对外开放公共厕所,农村公共厕所);交通厕所(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等交通沿线厕所,汽车客运站、水路客运码头等交通节点厕所,加油站厕所,铁路车站厕所);景区景点厕所(A级旅游景区、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厕所,乡村旅游点、农家乐厕所,风景名胜区厕所,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厕所,水利风景区厕所,地质公园厕所,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历史文化遗址等公共文化设施厕所);学校厕所;医疗机构厕所;机关事业单位对外开放厕所;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厕所。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省新建、改建公共厕所17783座,新建、改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209.83万户,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粪污治理取得积极成效,实现各行业公共厕所总体数量和服务半径满足群众如厕需求,公共厕所设施配套和服务功能基本完善,女性、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如厕便利性明显提高,公共厕所长效管理机制健全完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三)开展厕所普查。全面开展调查摸底,理清存量公共厕所现状,查实基础信息和运行状况,按照“一厕一表”要求建立运行管理台账。同步开展农村户用厕所调查摸底工作,以县域为单位,准确掌握农村户厕数量、布点、模式等现状信息,建立专门台账。(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林草局、省供销社、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四)编制专项规划。各市(州)充分利用厕所普查成果,根据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等相关规范标准,结合城镇、交通、旅游、美丽新村等建设工作,科学布局,统筹编制市(州)公共厕所专项规划,经市(州)人民政府批准后,于2019年6月30日前报省推进“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考虑农村卫生健康、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农村改厕专项规划。(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
(五)完善标准规范。依据《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8973—2016)、《汽车客运站建设规程》(DB51/T2431—2017)等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我省各地气候环境特征、地形地貌条件、经济发展状况、民族民俗传统和实际需求,研究制定我省厕所设计建设指导意见,合理确定各类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公共建筑的厕所设计和建设标准。突出人性化设计,合理确定男女厕位及第三卫生间设置比例,适当增加座便器数量,人流集中场所女厕位和男厕位(含小便站位)的比例不应小于2:1,汽车客运站及其他公共厕所女厕位与男厕位比例不应小于3:2。加大新材料、新技术和新设备的应用,充分考虑女性、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如厕便利问题。(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林草局、省供销社、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
(六)加强科技支撑。加强新型厕所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和成果转化,鼓励产学研合作,针对我省地域特点研发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厕所处理技术,大力发展环保、节水、节能型公共厕所。以2017年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厕所革命:技术与设备指南》为依托,鼓励采用生物除臭、生物降解、微水冲、真空气冲、无水冲、泡沫封堵等先进技术和先进材料,积极探索高原地区公共厕所太阳能利用途径。(责任单位: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
(七)发展装配式厕所。坚持“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质量可靠”原则,结合各地实际,研究制定我省装配式厕所标准化设计。开展装配式厕所试点,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示范,改善提高装配式厕所建设质量、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厕所建造方式变革创新,结合2018—2020年厕所建设目标任务,大力发展装配式厕所,积极推广使用,大力提升装配式厕所在新改建厕所中的比例。(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
(八)加快厕所建设。
1.城乡公共厕所。
城市公共厕所。到2020年,完成4000座新、老城区公共厕所的新建与改造任务,基本实现一般城市建成区每平方公里保有3—5座公共厕所。(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
乡(镇、街道)公共厕所。重点完善乡(镇、街道)政府所在地环卫公共厕所、公共场所配套公共厕所等建设改造。到2020年,完成3209座乡(镇、街道)公共厕所新建和改造任务。(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
农村公共厕所。到2020年,完成5305座农村公共厕所的新建和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
2.交通厕所。
交通沿线厕所。按照车辆行驶每2小时左右应有1座厕所的需求,重点做好交通沿线厕所的选(布)点与建设工作,通过创建星级服务区、开放沿线公路服务管养设施厕所和开放改造加油站厕所等方式对现有交通沿线厕所进行改造提升。到2020年,完成普通国省干线公路222座厕所、高速公路服务区219座厕所、加油站760座厕所的新建与改造任务。(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经济和信息化厅)
交通节点厕所。按照《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号)、《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及交通运输行业相关规范标准,明确客运站、水路客运码头等交通节点与市政的管辖范围,做到厕所建设不留死角,并根据日均客流量对不符合建设标准的客运站、水路客运码头等交通节点厕所进行全面改造提升。到2020年,完成客运站、水路客运码头、铁路车站等交通节点432座厕所的新建和改造任务。(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
3.景区景点厕所。
旅游景区景点厕所。按照国家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等的建设标准,根据景区发展需要,加大旅游景区厕所建设改造。到2020年,完成全省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旅游集散中心等1429座旅游标准化厕所的新建和改造任务。(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
其他景区景点厕所。除国家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等外,全省各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水利风景区、地质公园、乡村旅游景区、博物馆等区域厕所,其设计、建设与改造要与当地文化元素、地域特色相融合。到2020年,完成全省国家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以外景区景点2207座标准化旅游厕所的新建和改造任务。(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省林草局)
4.农村户用卫生厕所。依据《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2012)等相关标准规范,按照“因地制宜、一村一策、集中连片、整村推进”的方式,统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政策,加快实施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工作。同步加强粪污治理,借鉴先进经验,积极探索推进沼气池改厕工作;综合考虑村庄区位、农户数量、聚居程度,结合经济条件和管理能力,选择适宜的污水收集和处理模式。污水管网未覆盖的地区,因地制宜推广以村为单位的中小型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或以户为单位的生活污水及粪污一体化处理设备。
到2020年,城市近郊、县城周边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厕所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其他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力争实现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到2020年完成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改造209.83万户。(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
5.学校厕所。加快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含公办、民办幼儿园)厕所新建和改造工作。到2020年,基本实现学校厕所设施齐全,厕位布局合理,满足使用需要,厕所洁净卫生。(责任单位:教育厅)
6.医疗机构厕所。加快推进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卫生厕所新建和改造工作。到2020年,实现全省医疗卫生单位卫生厕所全覆盖。(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7.机关事业单位厕所。鼓励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按照相关建设标准,逐步提升改造单位厕所,加强管理服务和检查维护,全面改善办公场所卫生环境,满足办公活动和职工如厕需求,提升如厕体验。同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厕所的对外开放和资源共享,方便大众如厕。(责任单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8.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厕所。加快商场、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大型商品批发市场等商贸流通场所厕所建设和改造工作,同时推进城市餐馆、酒店、楼宇(写字楼、办公楼)厕所的提升和开放共享。(责任单位:商务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供销社)
(九)规范公共厕所管理。
加强运营管理。按照《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号)等有关规定,健全公共厕所运营管理长效机制,加强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保持公共厕所的设施设备完好和干净无味。(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林草局、省供销社、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
提升服务质量。制定全省统一的公共厕所标识标志指引标准,规范标志名称和设置标准。加强公共厕所信息化、智能化服务,推广和运用“城市公共厕所云平台”,推动“互联网+公共厕所”,着力解决如厕难题。(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
创新建管模式。鼓励以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化企业进行品牌化、规模化连锁经营,确保公共厕所干净无味、卫生实用。鼓励采取PPP模式、委托模式、认养模式,引进专业厕所管理公司进行集中管理,利用企业广告、自动售卖等多种模式,创新开发厕所商业业态,探索景区厕所纳入景区经营服务项目整体运营管理,商业集中区公共场所与商铺、摊位经营挂钩,城市公共厕所采取公私合营等模式。鼓励将厕所管理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围,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将厕所的日常保洁、维护承包专业保洁公司统一负责。(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
统筹公益劳动。将有劳动能力的群众领取政府补助类资金与参与公共厕所保洁等公益性劳动统筹研究。坚持“因事设岗,按岗定人”原则,开发一批“厕所革命”公益性岗位,统筹脱贫攻坚就业扶贫,优先安置贫困户、就业困难户。加强政策和资金支持,研究制定就业扶持政策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政策,同时鼓励厕所经营管理主体提供公益性服务岗位,吸纳贫困劳动力等就业,保障从业人员合理工资和社会保险。(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民政厅、省扶贫开发局)
三、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领导。省推进“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三年行动方案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各市(州)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各地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牵头部门,把抓好“厕所革命”纳入民生实事,作为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严格按照三年行动方案,制定本地区“厕所革命”实施方案,细化年度建设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全力推动“厕所革命”各项任务按期完成,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督促指导服务。各市(州)“厕所革命”实施方案于2019年1月31日前报省推进“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一)加强政策引导。在“厕所革命”规划、用地、立项、审批、水电等方面依法依规给予倾斜支持,通过土地、资金、税收等配套措施,全面推进厕所建设管理工作。建设独立厕所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出让土地中配套建设公共厕所的,可将公共厕所建设要求作为出让条件,并与主体建设项目同步建设、同步验收。鼓励利用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公共厕所。
(十二)加强督查考核。省推进“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各地推进“厕所革命”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考核,每年组织一次检查总结,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总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各地要紧扣“厕所革命”实施方案和年度建设任务,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确保“厕所革命”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附件:全省2018—2020年新改建厕所目标任务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