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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创建旅游

  标准化示范省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办函〔2010〕164号  二○一○年九月十日

(此文件已于2017年12月29日宣布失效)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今年6月,我省被国家旅游局确定为唯一的首批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省。为圆满完成各项试点工作任务,加快创建旅游行业品牌,增强全省旅游产业竞争力,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创建旅游标准化示范省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

  创建旅游标准化示范省实施方案

  为稳步推进全省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积极创建旅游标准化示范省,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确定首批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的通知》(旅办发〔2010〕8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把旅游产业培育成为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为目标,以“完善制度、强化支撑、突出重点、形成亮点、纵向协调、横向联合”为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紧紧抓住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省”的契机,充分发挥旅游标准化手段的关键性基础作用,进一步提高旅游产品质量,培育旅游产业品牌,加快推进旅游线路统筹,提升旅游服务水平,转变旅游产业发展方式,提升旅游产业核心竞争力,为全省旅游业“三年提升计划”和地震灾区“新五大旅游行动”夯实基础,为建设西部旅游经济高地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两年试点,力争在旅游标准化工作推动方式上有创新,在旅游标准体系建设上有深化,在旅游标准实施效果评估上有突破,在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上有新经验,在促进旅游产业发展上有新成效,为全国旅游标准化工作做好示范,为兄弟省(区、市)旅游标准化工作提供借鉴。

  到2012年,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多元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省级旅游标准化试点体系,培育旅游标准化示范市(州)5个、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市、区)10个、旅游标准化示范企业50个;逐步构建全省旅游标准体系,编制全省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新增地方标准20部,市(州)区域性地方标准30部,企业标准30部;逐步培养一支旅游标准化人才队伍,试点期间开展培训5000人次;逐步形成完善的标准化旅游产品体系,新增100家A级旅游景区、20家休闲度假旅游区、100家星级饭店、100家绿色饭店、100家等级旅行社、50家特色旅游商品购物点、500家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30个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示范县(市、区)、100个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示范乡(镇)、200个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示范村、500个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示范点。

  三、试点内容及工作阶段

  (一)启动阶段:2010年9月—2010年10月。拟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机构,进行总体动员等。召开创建旅游标准化示范省启动大会,传达国家旅游局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主要精神,部署全省试点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0年11月—2011年10月。构建试点支撑体系、旅游标准化体系、旅游标准实施体系,加强试点工作宣传,建立定期报告制度。

  1.构建旅游标准化试点支撑体系。主要包括试点支撑、人才支撑和制度支撑3个方面。(1)试点支撑。通过大力实施“四川省旅游标准化试点”工程,搭建横向从政府到企业,纵向从省到市(州)、县(市、区)的试点体系,努力形成点面结合、以点带面、协调推进的良好局面。优先考虑在中国最佳旅游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旅游强县、首批四川省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及四星级以上饭店、4A级以上旅游景区、部分等级旅行社、部分特色旅游商品购物点中进行试点。(2)人才支撑。通过举办全省旅游标准化培训及阶段性工作会议等方式,普及全省旅游行业旅游标准观念,提高旅游标准意识,增强旅游标准技能,培养一支理论成熟、技术过硬、经验丰富的旅游标准化人才队伍。(3)制度支撑。通过制定《四川省旅游标准工作管理办法》、《四川省旅游标准化试点评价体系》等,对全省旅游行业标准制定、实施及监督等行为进行统一规范,建立科学、合理、可行的旅游标准化试点评价体系。

  2.构建完善的旅游标准化体系。主要通过制订系列旅游标准,对旅游工作、旅游产品、旅游基础术语等进行约束和规范;宣传系列旅游标准,扩大标准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面;实施系列旅游标准,达到提升旅游产业要素品质和增强旅游产业核心竞争力的目的。(1)标准普查。对全省各级各类涉旅企业标准制定、实施及效果等情况进行标准普查。(2)建立框架。根据标准普查情况,参考《全国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2009—2015)和《全国旅游业标准体系表》,结合我省实际编制《四川省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和《四川省旅游标准化体系表》。(3)制定标准。按照我省旅游业标准体系,制定涵盖旅游业基础标准、旅游业工作标准、旅游业要素系统标准和旅游业支持系统标准等20部地方标准。(4)标准实施。围绕“三年提升计划”和地震灾区“新五大旅游行动”,狠抓旅游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提高我省旅游行业品牌含金量。

  3.构建有序、科学、有效的旅游标准实施体系。(1)创新标准宣传方式。在加强培训宣传的同时,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广播等各类媒体对新标准开展全方位立体宣传,增加公众知晓度,充分吸引各类主体参与标准的贯彻实施。(2)创新标准实施方式。充分发挥各类主体在标准贯彻实施中的重要作用,特别要结合政府职能转变推动行业协会主动参与各类标准的贯彻实施。(3)创新标准实施工作方式。加大对各类创建单位的辅导,定期对各类旅游标准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更新旅游标准体系,确保各类标准实施效果,以真正发挥对旅游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4.构建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宣传和报告机制。定期向社会媒体通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在中国旅游报和四川旅游政务网开辟“旅游标准化试点”专栏。定期向国家旅游局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报告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三)评估阶段:2011年10月—2011年11月。对试点实施阶段的工作进行效果评价,包括对省级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试点工作进行评估和验收,对全省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和自我评价。

  (四)迎检阶段:2011年11月—2011年12月。向国家旅游局提出评估申请,编制迎检方案,迎接国家旅游局评估组的评估验收。

  (五)总结推广阶段。依据国家旅游局评估结论开展后续工作,按照《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巩固试点工作成果,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充分发挥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的示范作用,巩固试点成果,继续把试点工作推向深入。

  四、保障措施

  为加强全省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成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四川省旅游标准化试点协调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工作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旅游局,具体组织实施全省试点工作,负责与各级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机构、协调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络与沟通;开展全省旅游标准普查;编制《四川省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四川省旅游标准化体系表》,以及系列基础标准、工作标准、要素系统标准和支持系统标准等各类旅游标准;研究制定《四川省旅游标准工作管理办法》、《四川省旅游标准化试点评价体系》及相关支持政策;牵头负责试点工作及旅游标准的宣传,及时向省政府、国家旅游局汇报试点工作情况等。协调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制定各类标准,共同推动各类旅游标准的贯彻实施。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的协调工作机构,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确保试点日常工作、专项培训、标准制定、评估和宣传推广等顺利进行。

  附件:四川省旅游标准化试点协调工作小组成员

  附件

  四川省旅游标准化试点协调工作小组成员

  组 长:黄彦蓉 副省长

  副组长:陈保明 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 谷 省旅游局局长

  刘云夏 省质监局局长

  成 员:杨新元 省委农工委副主任

  郑 备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玉山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黄 一 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帅 克 财政厅副厅长

  刘功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毕 胜 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李合意 环境保护厅总工程师

  杨 光 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鲜 雄 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傅志康 农业厅副厅长

  降 初 林业厅副厅长

  窦维平 文化厅副厅长

  赵万华 卫生厅副厅长

  杨 跃 省工商局副局长

  雷动楚 省质监局副局长

  苏国超 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黄国芹 省统计局副局长

  李永清 省旅游局副局长

  于迎社 省宗教局副巡视员

  赵 英 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张谷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永清、雷动楚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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