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农村市场体系发展规划(2009—2012年)的通知
川办发〔2009〕53号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
(此文件已于2017年12月29日宣布失效)
《四川省新农村市场体系发展规划(2009—2012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新农村市场体系发展规划(2009—2012年)
农村市场体系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繁荣农村市场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城乡发展、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对于促进农民增收、引导农村消费、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确保农村经济稳定增长和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依据近年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有关规定、《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草案)(2006年—2020年)〉的通知》(川委发〔2007〕2号)、《中共四川省委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开创农村改革发展新局面的决定》(川委发〔2008〕26号)、《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规划》编制。规划期为2009—2012年。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两个加快”的要求,以服务现代农业发展和服务农民新生活为宗旨,以深化流通管理体制和市场运行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增强双向流通功能和扩大农村消费为目标,健全基础设施,创新流通方式,强化科技支撑,保障消费安全,提高增长质量,着力增强流通产业的功能,构建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城乡互动、活跃有序的农村市场体系,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西部商贸物流中心建设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合理规划,注重统筹发展。提高对农村市场体系地位与作用的认识,把握生产服务与生活服务的互动关系,找准商品流通与服务流通的结合点,促进现代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的发展融合,创新资源优势向市场优势的转化方式。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布局,深入开发平原、丘陵、山区和民族地区的优势资源,统筹规划以县域经济为中心的流通平台,打造跨区域大交易、大集散、大物流和大服务的市场高地,改善统筹协调的发展环境。
2.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注重引导发展。进一步树立开放理念和竞争意识,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和企业的投资主体作用。加大对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宏观调控,保持适当的速度与合理规模,优化行业结构与地区布局。注重协调大中型和小型市场比例,兼顾市场新建与改造的关系。发挥公共财政和产业政策的引导作用,对重点发展领域、重要市场主体、重大建设项目予以倾斜支持。
3.推行现代流通方式,注重创新发展。推进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丰富商品市场形态,推行新型流通方式,增强农产品总量平衡和结构平衡的供应保障能力,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以市场体系建设为核心,延伸优势产业链,拓宽优势渠道,打造优势品牌。不断创新流通服务方式,提升流通服务功能,改进流通服务管理手段,加速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
4.培育多元市场主体,注重持续发展。整合农村市场资源,发挥各类主体在农村市场的网络、渠道优势,增强各种经济成分市场主体对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促进作用。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增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经营能力,提高农村流通主体的组织化水平,促进中小流通企业发展。健全科技服务体系,拓宽“三农”服务领域,全面提高流通产业素质,为农村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支持。
5.拓展社会服务功能,注重协调发展。健全农村市场的社会化服务网络,加快面向“三农”的流通服务平台建设,丰富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增强流通领域公益服务能力。适应新农村建设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因地制宜配套建设市场流通服务设施,促进相关产业协调发展和城乡流通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总体目标。到2012年全省农村市场流通基础设施基本健全,农产品、生活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再生资源等流通网络趋于完善;现代流通方式较快发展,流通的组织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内需规模稳步增长,消费环境全面改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大市场、大流通、大服务格局初步形成,双向流通、内外贸融合与社会化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农村市场体系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西部商贸物流中心建设的助推作用显著增强。
1.农村消费明显增强。县及县以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7%,力争达到4500亿元。
2.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明显加快。县及县以下消费品经营连锁率达到20%,农业生产资料经营连锁率达到60%,全省农副产品在新型零售业态中的销售额比重达到30%以上。
3.流通主体明显壮大。全省重点培育年交易额上亿元的县域商品批发市场260个,年销售上亿元的流通企业300家。
4.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逐步建成农产品产销对接信息服务平台、“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管理平台和农村市场运行监测体系,农产品网上交易成为农产品流通的重要方式,农村市场预测预警功能有效发挥作用。
二、总体布局、主要任务和建设项目
(一)总体布局。
1.建设与新农村相适应的流通服务设施。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为方向,与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相适应,与居住形式变化相配套,着力解决买难卖难,健全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骨干、村为基础的农村市场体系,实现在新起点下的农村市场基本流通服务设施的均衡布局,凸显农村市场服务民生的社会效应。
(1)增强县城经济辐射带动作用,布局功能完备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在县城构建商业中心,打造特色商业街区;改造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消费品批发市场,提升批发服务功能;在集中居住区配置社区商业,拓展社区生活服务领域;因地制宜建设商品配送中心、再生资源回收中心、大件耐用品维修服务中心,健全经营服务与售后服务体系;升级改造标准化的农贸市场和生猪屠宰厂,提高放心消费水平;适应旅游和商务活动的需要,适度发展旅店业。
(2)健全乡镇流通服务功能,布局服务生产和方便消费的综合服务设施。在乡镇建设商业集中区,合理建设商贸综合服务中心、中型连锁超市、维修服务站点和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改造标准化农贸市场,发展连锁农家店,民族地区发展便民连锁店;建设改造乡镇旅店和其他生活服务设施。
(3)满足农民基本需求,布局与新农村不同类型村落相适应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在城市郊区和平坝地区示范片的居民新村和新型社区发展小型超市、连锁农家店,配套其他生活服务设施;在丘陵地区、盆周山区和贫困地区的新型村落和扶贫新村,实现农家店的全覆盖;在民族地区农牧民定居点发展便民连锁店,有条件的建设农贸市场,其他地区视情况发展民贸示范网点。
2.建设与现代农业发展相互动的农产品流通网络。以搞活农产品流通为主导,合理梯次布局,改造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特色农产品市场,建设跨区域流通市场,健全农产品交易、加工、集散和电子商务功能;进一步强化物流和交通的支撑作用,加强物流与农业产业对接,推进供应链管理,打造在新目标下的大交易、大集散、大物流和大服务的新型流通高地,凸显农产品流通促进农业产业化的经济效应。
(1)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布局跨区域大宗农产品物流中心。依托交通枢纽、城镇化建设和城市群发展,打通农产品出川、出口通道,与我省区域性、次区域性物流中心对接,强化商流、物流和信息流服务,扩大网上销售;在成都龙泉驿、攀枝花、西昌、绵阳、遂宁、雅安等地发展蔬果类农产品物流园区,在成都、宜宾、达州、广元、南充、眉山等地发展粮食物流中心,在成都、南充、遂宁、宜宾、内江等地发展农产品冷链加工物流配送中心。
(2)改造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区域性交易中心。成都、绵阳、南充、达州、巴中、自贡等地加快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宜宾、德阳、广元、遂宁、乐山、内江、泸州、资阳、眉山、广安、攀枝花、雅安、西昌等地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建设;成都、泸州、宜宾和雅安等地加快生猪、酒类、茶叶区域性交易中心建设。
(3)依托县域产业基地,布局产地特色农产品批发市场。依托平原地区粮油、蔬菜、水果等规模化生产基地,丘陵地区粮食、畜牧、水果等大宗种养基地,山区药材、山珍、干果等特色基地,攀西地区亚热带水果、反季节蔬菜基地,配套建设一批具有特色和规模品牌效应的产地型农产品批发市场。
3.建设与新农村市场发展相配套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以转变农村市场发展方式为重点,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商贸服务业的发展融合,建设农村市场发展促进平台,改造农村市场流通技术,提高市场信息公共服务水平,健全在新要求下的农村市场社会化服务新体系,凸显社会化服务助力农村市场发展的科技进步效应。
(1)满足农村市场发展需要,布局农村市场信息服务网络平台。以促进农业产业化、建立产销对接机制、实现流通增值和拉动农村居民消费为目标,建设公共信息服务网络,拓展信息服务范围,提高信息服务的针对性与实效性;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建立网上销售服务平台,提升我省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市场的品牌影响力,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
(2)满足农业产业化与流通现代化需要,布局农村金融与社会服务事业。在乡镇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支持各类金融组织向农村延伸网点;探索农资信用销售,支持农业生产和消费,在有条件的乡镇建立农资信用销售示范区;增强农村文化服务,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农村文化市场服务网络,巩固发展县、乡出版销售网点,实现村级农家书屋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1.发展以产销对接为基础的农产品流通体系。
(1)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依据总体布局,建设川中与盆周、城市与农村、产地与销地协调发展、各具特色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着力推进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重点支持的市场及项目建设,尽快投产运行,发挥效益。实施《四川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治理标准(试行)》改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仓储、加工和运输设施条件,完备市场信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追溯、绿色环保、安全监控功能。发展拍卖等新型交易方式,逐步推行电子结算,提高流通效率,增强辐射带动能力。
(2)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和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快发展冷链物流技术,重点完善冷藏、仓储、运输、零售终端设施。大力发展农产品第三方物流,鼓励流通企业物流外包,提高农产品物流专业化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
(3)推行农超对接流通方式。引导大型连锁经营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对接,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快速检测系统、配送中心等流通设施。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流通服务,发展农村流通经纪组织,拓宽对接渠道,创新对接机制,构建多元、长效、稳定的产销对接新模式。发挥流通新模式的主导作用,带动农产品基地和品牌建设,加快形成农产品现代营销网络,降低农产品卖难风险,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树立农产品的品牌,构建和谐共赢的产销关系。
(4)加快生猪屠宰行业升级。控制定点屠宰厂(场)数量,按照分级标准推进定点屠宰厂(场)的技术改造,提高检疫检测、质量控制和无害化处理能力。推进屠宰加工行业重组,提高屠宰加工的产业化水平,拓展生猪养殖和肉品零售的产业链。倡导科学消费理念,推广冷鲜肉消费,健全冷链流通体系。
2.发展以配送连锁为基础的生活消费品服务体系。
(1)构建消费品流通网络。适应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的要求,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家电汽车以旧换新”,整合粮食、供销、邮政、医药、烟草、移动通讯等部门和行业市场网络资源,构建快捷、便利、安全的消费品流通网络,实现农家店在“三州”地区以外乡村的基本覆盖。
(2)建设改造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加快建设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发挥农村物流的支撑作用,实现县域农家店配送基本覆盖。健全配送中心功能,增强商品采购、储存、加工、编配、调运和信息管理的技术能力,强化对农家店经营、商品质量和应急供应的保障作用。鼓励连锁企业联建共营,发展多种形式的门店送货服务,建立依托邮政配送和专业配送的基层支撑体系。
(3)打造县城商业中心。建设以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为核心的县城商业中心,优化县城商业中心业态结构,提升服饰、家电、家具、建材、汽车等商品消费服务水平,扩大文化娱乐、住宿餐饮、美容美发等服务消费领域,形成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对日用消费品、耐用消费品和服务消费需求的新型商圈,繁荣市场,带动县域商贸服务业发展。
(4)建设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中心。适应城镇化建设和灾后重建带来的农村集中居住新变化,在有条件的乡镇和行政村集中居住区,建设改造一批集商品销售、信息服务、文化服务、农村中介等功能于一体的商贸综合服务中心。
(5)改造提升农贸市场。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依据《四川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治理标准(试行)》,推动全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农贸市场和菜市场,完善功能、配套设施、优化环境、规范管理,满足消费需求,保障消费安全。
(6)发展农村社区生活服务业。适应城镇化和农村居民聚居形态及居住条件的新变化,建设业态适度集中的社区服务业,形成各具地方特色的社区服务中心区。拓展社区生活服务领域,充实文化消费、家电维修、家政服务、餐饮、信息通讯等服务功能,便利居民日常生活,拉动居民服务消费。
3.发展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生产资料流通体系。
(1)发展农资现代流通网络。鼓励通过兼并、联合、特许经营等方式整合、规范现有农资流通网点资源,合理布局农资农家店。引导农资经营与农技服务相结合,加强农资市场的准入技术条件管理,大力推行农资品牌化、连锁化经营,改善农资流通秩序。以服务农业产业化为重点,健全种子、农药、化肥、饲料、农机具等专业市场和营销服务网络。
(2)完善农资配送服务体系。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发展以县级配送中心为支撑的县、乡、村多级配送网络,形成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营销保障体系。支持农资流通企业建立农资质量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农资流通过程质量管理,完善农资放心流通的技术控制。
(3)探索农资信用销售模式。创新农资流通方式,建立农资流通信用管理体系。探索开展以大型农资流通企业为核心、以银行消费信贷为基础、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基本对象的农资信用销售模式,建立农资信用销售示范区,形成农资服务消费的新形式。
4.发展以乡村网点为基础的民族市场服务体系。
(1)健全民贸商业网点。在牧区结合实施牧民定居行动计划配套建设便民连锁店,在半农半牧区因地制宜发展民贸示范网点,在农区发展连锁农家店,满足农牧民就近购买日用消费品、民族特需商品、农牧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购销的需要,促进民族地区居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在有条件的民族地区发展农资市场和特色产品专业市场,增加民族地区市场活力。
(2)建设与民族地区发展相适应的商品配送体系。在“三州”经济相对发达、交通条件较好,人口较多、旅游业发展较快的县建设兼顾商品配送和应急保障双重功能的商品配送中心。在偏远县建立边销茶和生活必需品物资储备。
(3)培育特色农畜产品流通能力。加快优势农畜产品主产地的流通设施技术改造,完善收储、加工、冷藏、包装和运输设施,延伸产业链,打造市场品牌。与跨国采购集团、大中城市的流通企业建立产销对接关系,促进流通增值。
5.发展以回收站点为基础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1)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按照利于流通、方便交售的原则推行定点回收与流动回收相结合的流通服务方式。鼓励龙头企业在乡镇社区建立回收站,在乡镇中心商业区、综合商业街设立固定回收设施,在村社人口聚居处设立回收点。站、点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价格、统一计量、统一车辆、统一管理及经营规范。
(2)建设再生资源市场。在县城规划建设再生资源市场,按标准完备储存、分拣、打包、交易、初级加工、信息处理等设施,形成功能完善、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再生资源集中交易平台。规范再生资源流通秩序,提高环境保护水平。
(3)发展回收物流服务。按照集约发展的原则培育再生资源回收物流服务市场,鼓励地域性回收物流或综合利用的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再生资源回收物流,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6.发展以信息化为基础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1)搭建农村市场信息服务平台。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农村市场体系现代化。依托农村信息通信网络资源建设农产品产销对接信息服务平台,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主要对象开展县域农产品卖难预警、农超对接和网上销售等服务。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管理平台,以连锁农家店和商贸综合服务中心为窗口,开展市场供求信息、农产品生产与深加工技术指导和农民就业创业帮助等服务。
(2)建设农村市场运行监测体系。建设由省级监测平台、市县工作平台、监测样本市场和企业构成的农村市场运行监测体系,改进信息采集技术手段,提高农村市场预测预警能力。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农村市场供应与需求的走势分析预测。
(3)完善农村流通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县级商品质量监督机制,健全检验检测机构,完善设施设备,扩大检验检测范围,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提高农产品经营者质量保障水平,推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引导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农贸市场开展质量检测。加强从田头到餐桌全程监管,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体系。
(4)发展农村金融服务业。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支持各类金融组织向农村延伸网点开展业务。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拓宽农村流通业融资渠道。鼓励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发展农村小额信贷,扩大对农村流通业的服务范围。引导担保公司发展面向农村流通企业的信贷担保,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困难。鼓励保险行业及代理公司拓展农村市场,为农业生产、生活提供保险服务。
(5)发展农村社会服务事业。加快发展农村社区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事业,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丰富农民物质文化生活。增强县乡文化机构、文化设施和新华书店服务功能,加强农村文化市场服务网络建设,提升农村文化服务能力。加快乡镇出版物销售网点、村级农家书屋和乡村出版物流动服务网点建设,逐步完善城乡出版物销售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搞好农民和农民工培训,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三)建设项目。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实施、市场运作的基本原则,充分利用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和灾后重建的机遇,不失时机地推进一批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流通方式与科技服务方式的创新,带动农村市场体系的全面升级。重点推进“三新”工程建设。
1.市场新高地工程。分类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新型流通方式,整体提升流通网络能力,巩固增强市场高地的综合优势。
(1)建设改造区域中心农产品批发市场。以成都等大中城市为重点,发展10个年交易额20亿元以上的新型跨区域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中心),其中年交易额上100亿元以上的2个。
(2)培育产地型特色农产品批发市场。依托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发展50个年交易额2亿元以上的产地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其中年交易额10亿元以上的10个。
(3)建设跨区域大宗农产品物流中心(园区)。依据《四川省西部物流中心建设规划》建设与区域性、次区域性物流中心对接配套的11个农产品物流中心(园区)。
(4)推进农超对接。重点扶持30家大型连锁超市、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与600个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对接,搞活农产品流通,打造农产品品牌,保障质量安全。
2.家园新生活工程。改善商品供应保障条件,提高社区消费的便利程度,拉动多种消费需求,提高特色商业的市场辐射能力。
(1)培育商品交易市场。县级城区建设发展600个年交易额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品交易市场,其中1亿元以上的市场200个。
(2)建设改造配送中心。全省建设改造面向社区商业和连锁农家店服务的县级商品配送中心150个;民族地区经济较发达的县因地制宜建设配送中心。
(3)升级改造农贸市场。在全省城乡建设和改造3000个标准化农贸市场。
(4)建设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在有条件的乡(镇)和行政村建设、改造200个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中心。
(5)建设改造农家店。加快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累计建设改造农家店5万个,基本覆盖除“三州”以外的乡(镇)和行政村;民族地区发展便民连锁店和民贸示范网点。
(6)打造特色商业街。全省重点打造符合《商业街管理技术规范》的综合型商业街30条、专业街100条。
(7)升级改造乡镇旅店。在中心集镇和旅游重镇升级改造1000家旅店。
3.服务新网络工程。以搞活农产品流通和增加农民收入为主题,构建生产性专业服务平台;以扩大农村消费和增加农家店收入为主题,构建生活性综合服务平台。高效发展农村市场科技服务体系。
(1)建设1个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链接的区域性农产品产销对接信息服务示范平台,提供产销对接的信息服务,改善对接流程管理,促进产销对接的健康发展。
(2)建设1个全省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管理平台,提供农家店经营服务,促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健康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改善基本条件,奠定农村市场体系持续发展的良好基础。
1.完善基础设施。加快农村公路、电力、天然气、自来水、广电、通讯等网络建设,提高村通率和覆盖率,保障农村道路和信息网络畅通,提高农村供电、供气和供水稳定性,为加快农村大件耐用品消费升级、推进农村流通信息化、扩大农村消费创造条件。
2.促进农民增收。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对农技能技术培训,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和劳务输出,提供更多创业和就业机会,帮助农民多渠道增加收入,促进农村消费能力稳定增长。
3.健全农村社保。完善农村低保、养老保险制度,积极开展农村新型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不断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面。加快建立进城务工农民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农村劳动保障服务站所,使在乡和离乡农民减轻和消除后顾之忧,稳定消费支出预期。
4.强化人才支撑。针对农村传统流通业态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新型业态人才奇缺等状况,大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技术、技能与资质培训,扩大面向农村流通服务业的学历、职业教育,建立完善新型业态高端人才引进激励机制,为农村流通业持续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二)整合政策资源,形成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政策支持体系。
1.落实现有政策。根据农村流通不同行业、企业和项目的特点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建设新农村、加快服务业发展和地震灾后重建等有关支持政策,研究完善新形势下加快农村市场体系发展的产业政策和配套措施。
2.加强财税扶持。整合优化各有关部门已有支持农村流通设施项目建设的专项资金,形成合力,加大投入。综合运用贴息、补助和奖励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加大投向农产品流通、商品配送、基层网点等急需项目的建设。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进一步落实对农产品和农资流通、冷链项目、连锁经营等税收支持政策。研究制定支持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农村家电与汽车销售服务网络建设、“农超对接”企业下伸经营网点到乡村等支持措施。
3.加强金融支持。进一步建立完善银政合作平台、银企对接机制,引导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新品种、拓展新业务,广泛参与和支持农村市场体系项目建设和流通业发展。
4.保障要素供给。对列入规划鼓励建设发展的3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在用地上给予优先安排。保障农村流通业用电、用水、用气供应,对鼓励发展的项目逐步推行与工业同网同价。
5.降低行政收费。针对农村流通运距长、网点分散、批量小、经营保本点高、配送成本高和农产品流通损耗大等实际困难,对农村流通业适当降低行政性收费标准。
6.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健全市场准入和溯源制度,加强农村市场商品质量监测,强化市场监管平台建设,加强市场管理,开展执法巡查,加大打击市场假冒伪劣产品和违规经营活动的力度,推进农村市场诚信建设,着力保障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消费和农资、家电放心消费,有效保护农业生产和农民切身利益。
(三)上下条块联动,创新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协同推进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新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和政府把握农村经济工作全局,优化产业结构、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市场发展的重要工作。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四川省新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划,研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各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工作机构,以项目为抓手制订推进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部门分工协作。新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是个系统工程,涉及众多部门和行业,需要各方尽职尽责、通力合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完善农村流通产业政策,推进农产品物流等大型流通项目建设;商务部门负责牵头编制城乡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农村消费品、农资、家电等连锁经营网络建设;农业部门配合商务部门搞好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粮食部门负责推进农村粮食流通体系建设;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依法落实农村流通设施项目用地;建设部门负责落实农村流通设施项目规划相关政策;财政部门负责研究制定和落实财政资金支持政策;税务部门负责落实连锁经营、农产品流通等相关税收扶持政策;交通部门负责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和制定支持县域商品配送的办法措施;工商、食品药监、文化、出版、酒类专卖等部门负责落实扩大试点企业连锁门店经营范围、简化审批办证手续等政策;质监、卫生等部门负责制定降低农村连锁经营门店计量在用具检定、营业人员体检、资质培训等收费标准、提供便利条件的措施。各部门要在省新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发挥主观能动性,制订实施方案,落实政策措施,加强部门配合,形成齐心协力、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3.企业主体实施。企业及各类社会投资者是新农村市场体系项目建设的投资主体和实施主体,对承办项目负责履行项目建设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项目建设有关规范和标准,自觉接受工程质量主管部门监督,保证项目建设工程的工期和质量。项目运行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兼顾经济效益和农民利益,在自身发展壮大中充分发挥为“三农”服务的作用。
4.加强舆论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新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在带动产业发展、助农增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等方面重大意义的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社会各方和广大农民理解、支持和参与新农村市场体系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