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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大力推进连锁经营

发展的意见

 

川办函[2006]32号 二○○六年二月二十日

 

    连锁经营方式在我国零售业、餐饮业等服务行业中普遍应用,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自2003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连锁经营发展的意见》(川办发[2003]27号)以来,我省连锁经营在规模、质量上都有了新的进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从总体上看,我省连锁经营企业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管理水平不高,连锁经营效率偏低,流通现代化水平不高,难以适应我省跨越式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为贯彻全国流通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快连锁经营发展,提高我省流通现代化水平,实现流通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促进流通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国民经济运行速度、质量和效率,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顺畅、高效的流通体系,以提高连锁经营效率和增强连锁经营企业竞争力为核心,着力提高连锁经营的规模化和规范化程度。加快连锁经营企业资产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推动连锁经营企业的联合、兼并、重组,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连锁管理经营企业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供应链管理等先进管理方式和技术,大力发展集中配送;打破部门、地区封锁,促进连锁经营企业跨地区发展;着力培育一批有著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跨地区发展、在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连锁经营企业集团。

(二)发展目标。经过5年的努力,初步确立连锁经营在现代流通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中的主体地位,连锁经营销售额、连锁经营企业数和门店数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到2010年,全省连锁经营企业门店数达到3万个,销售额达到760亿元,销售额年均递增15%左右,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20%左右;年销售额在50亿元以上的连锁经营企业达到2户—3户,销售额在20亿元—50亿元的连锁经营企业达到5户;培育3户—5户有著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跨地区发展、在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连锁经营企业集团。

  二、工作重点

(一)科学制订连锁经营发展规划。有关部门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及周边地区经济发展的要求,科学制订连锁经营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和商业网点建设规划。通过向社会提供城乡建设规划和商业网点建设规划等信息服务,引导连锁经营企业根据城乡建设规划和市场需求制定企业市场发展战略,扩大销售网点,推进城乡连锁经营网点的合理布局,满足消费需求。

(二)稳步推进城乡连锁经营发展。积极、稳步推进连锁经营由经济较发达地区逐步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成都市、绵阳市、南充市、宜宾市、达州市、乐山市等大中城市要大力发展连锁经营,支持、鼓励企业创建企业品牌,发展特色经营,拓展市场范围。积极引导有实力的连锁经营企业向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和县城、中心镇拓展。在城市,加快发展社区商业。社区商业是城市商业的基础,加快发展社区商业是开拓市场、扩大内需的有效途径。针对我省大部分城市社区商业发展滞后、商业网点布局不合理、服务功能单一的现状,通过开展社区商业示范工作积极引导企业运用连锁经营方式到城市社区新建和改扩建超市、便利店、标准化菜店、餐饮店、洗衣店、美容美发店、家政、维修等各类便民、利民的商业网点;鼓励企业采取特许加盟等形式整合分散的社区商业资源,规范社区内的小型门店;鼓励连锁经营企业建设面向社区商业网点服务的物流配送中心;采取国有控股或国有参股的形式推进粮食连锁经营,发展粮食连锁经营网点;逐步形成能满足居民基本生活消费需求的社区服务网络。在农村大力推进“万村千乡”工程。针对我省农村商业设施和有效供给严重不足的现状,鼓励大型连锁经营企业大力开拓二三级市场。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的基层供销社、个体私营商业网点资源推行农用生产资料连锁化经营,加快发展生活资料的连锁经营。采取超市+基地、超市+农户等方式扩大农产品规模化、产业化经营;鼓励连锁经营企业利用统一配送优势组织适销对路工业品供应,适时供应货优价实的农资商品;发展遍布农村的农资放心店和便民连锁经营超市,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流通体系。

(三)加快发展大型连锁经营企业。进一步加快连锁经营企业改革步伐,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引导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鼓励实力雄厚、规范化程度高的优势连锁经营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强强联合、资产重组、收购、兼并等多种方式,实现低成本扩张,提高规模经营效率;推进连锁经营企业与国内外企业的合资合作,学习和借鉴外资连锁经营企业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优势企业跨地区发展,扩大国际、国内市场占有率,促进连锁经营企业做大做强。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技术推广应用。重视引导连锁经营企业加强配送中心建设,强化总部的统一采购功能,提高统一配送比重。支持有条件的连锁经营企业加快建设自有的配送中心。引导连锁经营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合理确定配送中心的建设规模和水平,逐步实现仓库立体化、装卸搬运机械化、拆零商品配货电子化、物流功能条码化和配送过程无纸化,并建立自动补货系统为连锁经营提供安全可靠的高效配送体系。加快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注重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大力推广现代信息技术在企业经营、财务、劳动、人事等环节中的运用。引导企业在抓好销售时点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基础上着力抓好客户关系管理和供应链管理等关键技术的应用。在抓好硬件开发的同时注重开发和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管理软件,建立支撑企业快速发展的信息平台。鼓励大型骨干连锁经营企业充分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再造企业业务流程,提高规模化和现代化管理水平。

(五)提高企业经营管理和从业人员素质。鼓励引进连锁经营人才。商务主管部门可通过开展咨询服务、支持行业协会、商会举办专业论坛等多种形式积极推广连锁经营方式,促进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满足连锁经营发展的需求。鼓励、支持企业开展员工业务培训。

(六)推进连锁经营企业规范管理。近年来我省一些地方陆续发生多起因连锁经营企业经营不善、盲目扩张等原因导致连锁经营企业倒闭、引发供货商聚集要求偿还货款的事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此,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依法加强对连锁经营企业的监管。引导企业认真分析经营环境,做好市场调研,对经营业态、经营模式、经营规模、市场定位等进行充分论证,合理确定企业发展战略。引导企业提高社会责任意识,正确处理企业经济效益和规范管理的关系,加强资金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促进连锁经营健康发展。

 三、政策措施

(一)建立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凡具备设立条件的连锁经营企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其直营门店(分支机构)在省内市辖区(不含县、市)开店的,统一在市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该企业其他直营门店(分支机构)登记按属地管理原则不变;连锁经营企业经营专营专卖商品的,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由有关部门对其直营门店统一办理专项商品经营许可手续。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级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烟草专卖、质监、环保、消防等部门在办理连锁经营企业的注册登记、卫生许可、专项商品经营许可等手续过程中要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对审批程序、提交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等进行公示,严禁在收费标准之外以任何理由乱收费。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简化、优化审批环节,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大力推行电子政务,积极探索网上年检,切实为企业提供方便。

(三)完善财税支持政策。财政、税务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结合实际积极创新工作方法。严格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连锁经营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税局、四川省地税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连锁经营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财税[2003]3号)规定,落实国家对连锁经营企业的有关税收政策。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统一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连锁经营企业应按规定向总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务、财政部门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审核、批复。实行统一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办法后,省财政厅要制定统一纳税后所属地区间财政利益调整办法,妥善处理好地区间的财政利益分配关系,确保连锁经营企业直营门店所在地的财政利益在纳税地点变化后不受影响,以利于连锁经营的发展。

(四)改善行政监管方式。行政管理机关要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加强协调,减少对连锁经营企业的多头和重复检查。根据连锁经营企业的特点强化总店的管理责任并把监管重点放在总部和配送中心。

(五)加大项目支持力度。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建立健全流通领域公共信息服务体系的要求加强商品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对与物流配送中心相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予以支持。省发展改革委要积极争取国家对连锁经营企业信息化建设、物流配送中心等项目的建设贴息。商务等有关部门要对连锁经营企业开拓城乡市场予以必要的支持。加快推进社区商业建设,积极开展创建国家级、省级示范社区工作,鼓励连锁经营企业进入示范社区新建或改扩建各类便民、利民的商业网点,建设面向社区服务的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积极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将符合条件的连锁经营企业纳入试点,对其延伸经营网点到农村,在县城建配送中心店、乡镇建连锁超市、村社建连锁“农家店”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国土、电力部门对连锁经营企业的重要项目依法给予用地和电价优惠。

(六)改善金融支持环境。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改善融资环境。商业银行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对连锁经营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要按照区别对待、调整结构的要求,在严把信贷条件的情况下,对有市场、有效益、有利于增加就业的中小连锁经营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帮助其解决正常的经营流动资金需求。大力发展社会担保体系,解决连锁经营企业抵押担保不足的问题。引导连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会计财务制度,大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氛围,坚决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和提供虚假信息等失信行为,大力推动信贷征信系统的建设和运用。

四、加强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意见要求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做好组织协调,结合实际研究制订进一步加快连锁经营发展的具体实施办法,并把川办发[2003]7号的各项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要着力打破部门分割和地区封锁,为连锁经营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积极推进流通现代化,促进我省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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