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四川省生物产业
发展规划实施方案(2013—
2015年)的通知
川办函〔2013〕116号 二○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已失效)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四川省生物产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2013—201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生物产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2013—2015年)
省发展改革委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生物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65号)要求,为促进我省生物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结合《四川省“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四川省生物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省生物产业总产值达到2000亿元以上,年均增速保持在20%以上,实现增加值650亿元以上。到2017年,全省生物产业总产值力争达到3000亿元以上,年均增速保持在20%左右。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突出高品质发展,提升生物医药产业竞争力。
2015年,生物医药产业产值达到1600亿元,实现增加值500亿元。
重点任务:
1.大力开展生物技术药物创制和产业化。推动治疗性疫苗研发和产业化,突破抗体规模生产、新型生物反应器等关键技术,加速蛋白质和多肽药物研制和产业化,提升血液制品综合利用水平,构建一批生物技术药物发现、评价、检测、安全监测等公共技术平台。
2.推动化学药物品质全面提升。围绕重大疾病的防治需求,加速化学创新药物产业化,高品质开发通用名药品。大力发展原料药及中间体、抗生、抗菌素,推进靶向等新型制剂研发和关键工艺技术产业化。完善特色化合物库、测试和评价共享平台等创新支撑体系。
3.提高中药标准化发展水平。推进川产道地中(藏)药材合理开发利用、精深加工和剂型创新,加强优良种质资源选育和保护,健全种植(养殖)、加工炮制标准和规范。重点解决种子(苗)培育技术和规模化种植(养殖)技术、中药材溯源系统应用等攻关。加大中药制药过程关键技术开发和产品产业化,推进成熟中药产品二次开发及国际化。
4.促进生物医学工程高端化发展。重点发展高端医学装备及核心部件设计制造能力。推动新型生物医用材料及相关产品产业化,创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植介入医疗器械产品。针对重大疾病、产前筛查、检验检疫需求,开发高通量、高精度的检测仪器和体外诊断试剂、技术。
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卫生厅、商务厅、省质监局、省知识产权局、省中医药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增强生物农业竞争力。
2015年,生物农业产值超过150亿元,实现增加值50亿元。
重点任务:
1.提升生物育种核心竞争力。突破现代生物技术与常规育种技术集成应用,重点推进我省优势粮食作物、油料作物、地方特色畜禽和水产、食用菌及重要经济药用真菌、名贵花卉和特色林竹的新品种研发和产业化。
2.加快农用生物制品产业化。重点开发酿酒、四川泡菜功能菌等新资源,发展规模化发酵培养关键技术与装备,突破生物饲料、生物农药、生物兽药和生物肥料规模化和标准化生产技术瓶颈,提升产业竞争力和产业化水平。
责任单位: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水利厅、林业厅、省质监局、省畜牧食品局、省知识产权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粮食局。
(三)提高产品经济性,推动生物制造产业规模化发展。
2015年,生物制造产业产值达到50亿元,实现增加值15亿元。
重点任务:
1.推动生物基产品的规模化发展应用。重点推进生物基化工原料和生物基化学品产业化,提升氨基酸等新型发酵产品的发展水平。大力推进生物塑料等生物基材料的规模化发展与应用。
2.推进绿色生物工艺的应用示范。围绕传统工业过程转型升级,加强生物催化剂、工业酶制剂新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培育发展高效的工业用微生物菌种。重点突破生物漂白、制浆、制革等绿色生物工艺关键技术和装备,大力推进先进、绿色发酵工艺与装备的应用示范。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环境保护厅、农业厅、省知识产权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开辟多元途径,促进生物能源商业化发展。
2015年,生物能源产业产值达到30亿元以上,实现增加值10亿元以上。
重点任务:
1.加大新一代生物液体燃料开发力度。重点支持生物质能植物品种选育和种植基地建设,加快以秸秆等非粮原料生产液体燃料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努力突破纤维素乙醇原料预处理、低成本水解糖化等关键技术瓶颈,积极推进非粮燃料乙醇和生物燃油商业化示范工程。
2.促进生物燃气和成型燃料的商业化应用。推广生物质燃气和成型燃料集中供应技术、沼气集中供应技术。鼓励利用秸秆、林木剩余物开发生物质成型燃料技术。大力扶持沼气集中供气、生物质气化成套技术和设备研发、生物质原料收集设备制造及检测认证等产业服务体系建设。
3.因地制宜加快生物质发电产业发展。加快生物质发电关键设备研发和产业化,建立健全生物质发电原料收集体系、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体系。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环境保护厅、林业厅、农业厅、省知识产权局。
(五)加强工艺应用,发展壮大生物环保产业。
2015年,生物环保产业产值达到35亿元以上,实现增加值12亿元以上。
重点任务:以水污染、大气污染、有机废弃物治理和受损生态系统治理修复为重点,大力发展高性能生物环保材料和生物制剂,加快高效生物监测、治理、修复及再生资源回收循环利用等成套技术工艺和装备的研发、应用。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林业厅、省知识产权局。
(六)着眼市场需求,培育生物服务新业态。
2015年,生物服务新业态产值超过50亿元,实现增加值35亿元。
重点任务:重点发展创新药物及产品临床前研究和评价服务,积极发展现代生物农业技术服务,加速生物技术成果在农业领域的转化应用。加快发展生物环保技术服务,开展生物信息技术服务及国际合作。
责任单位: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商务厅。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生物产业重大项目库。
对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结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库、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储备一批生物产业重大项目。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扶持政策优先支持在库项目。
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二)加大财税对生物产业的支持力度。
落实国家生物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完善引导生物企业加大长期研发投入的财政激励机制和新产品需求激励机制,支持对生物产品实施政府采购,完善生物良种补贴政策。加大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等重大专项对生物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的投入。
责任单位: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三)开辟多元化融资渠道。
积极争取国家创业投资引导资金支持,推动设立一批专业型生物产业创业投资机构。鼓励金融机构对生物产业提供融资支持,对向重点生物产业项目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按相关规定给予贷款增量奖励。引导担保机构积极提供融资增信服务。大力推动符合条件的生物产业企业首发上市融资,积极支持生物产业中小企业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或参与兼并重组。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生物企业通过发行股票等融资工具及通过可转换债等多渠道筹措资金。
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国资委、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证监局。
(四)加强生物产业统计工作。
完善生物产业统计调查方法和关键指标统计体系,抓紧开展生物产业统计监测,健全生物产业发展动态监测和数据分析制度,加强形势分析,及时发布生物产业发展信息。
责任单位:省统计局。
(五)大力培养生物人才和团队。
落实《国家中长期生物技术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结合“千人计划”、“百人计划”,加大高层次生物人才引进力度。重点培养生物产业相关人才及团队。鼓励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并与科研机构、高校联合建立生物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建立人才及团队在企业与科研院所之间流动的畅通渠道,鼓励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支持实行期权、期股奖励和企业年金制度。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