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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安全生产“十一五”

发展规划的通知

 

川办发[2006]46号 二○○六年九月十九日

 

《四川省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民经济稳定、安全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表现。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十六大提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在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把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理念纳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这是我们对科学发展观认识的深化。”并要求“要坚持把实现安全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作为关系全局的重大责任,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温家宝总理多次对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并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专项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省委、省政府领导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全面部署,深入推动经济社会和安全生产协调发展。

目前我省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期,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严峻,这将直接影响我省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十一五”时期是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实现全省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的关键时期。为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把我省建设成西部经济强省的宏伟目标,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现状和特点。“十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生产,落实和明确了各级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行和完善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狠抓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集中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治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实行隐患治理“三级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广泛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严格事故查处,实行“顺查”和“倒查”相结合,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初步形成“三级机构、四级网络”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处于阶段性平稳态势,但形势依然严峻,仍是全国事故多发省。

一是事故总量居高不下。“十五”期间全省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239485起,死亡34097人。二是重特大事故多发。“十五”期间全省共发生重大事故695起,死亡2841人。特大事故41起,主要分布在道路交通(60.73%)和煤矿(19.80%),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例高且事故最为频繁,平均每天发生101.1起。三是公共安全事故呈上升趋势,职业危害较为严重。

“十五”期间安全生产在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呈现不同特点:

1.按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统计比较,道路交通、矿山、建筑、铁路路外、城乡消防是我省的事故高发领域,其中道路及水上交通、矿山、烟花爆竹、化工行业等属高危行业。道路及水上交通、矿山安全是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

2.按地区分布比较,国内生产总值大、人口密度高、物流量大的地区发生事故所占的比重大。成都市、绵阳市、德阳市、乐山市、宜宾市等5市事故死亡人数分别占据了前5位,5市事故死亡人数占全省的46.58%。

3.按发生事故的严重程度比较,道路及水上交通、煤矿事故和火灾极易导致发生群死群伤、社会影响恶劣的恶性事故。“十五”期间全省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41起特大事故中,道路交通、煤矿、水上交通分别为25起、6起、3起,共占83%。

(二)主要问题。

1.安全生产意识有待提高。一些地方和企业对安全生产缺乏足够认识,存在重经济、轻安全的倾向。宣传教育培训不适应安全生产的需要,全民安全意识和素质有待加强,安全生产还没有成为大多数企业的自觉行动。

2.基层工作仍然薄弱。“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没有落到实处。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在组织上、制度上和管理措施上还不到位。相当数量企业没有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配足有资质和管理能力的安全管理人员,不同程度存在安全管理流于形式的现象。

3.安全生产基础脆弱。安全投入严重不足,欠账多、科技水平低;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较多,尚未完全建立起重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

4.安全监管力量不足。安全监管体系尚未完善,“职能缺位、越位,合力不强”的现象还比较突出,联合执法的机制尚未形成,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5.安全生产支撑力量仍需加强。《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后,配套的法规、规章没有完全形成,技术标准修订工作滞后;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化水平急待提高,科技支撑力量不足,应急救援能力需要加强。

6.新体制下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所有制形式、利益主体、劳动用工形式和生活方式等多样化给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课题。众多的非公有制小企业一般规模小,生产方式落后,许多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且无行业主管部门、无健全的组织机构,其员工已经成为事故伤亡的主体或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三)挑战与趋势。“十一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大发展,安全生产工作也将面临新的挑战,既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又有当前的新特点和新趋势;既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要应对新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

安全生产工作将面临新形势。矿山、建筑、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危险性较大的行业和领域,安全保障水平低的企业还将在今后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经济的快速发展进一步加剧煤电油气运等紧张的局面,煤炭等基础产业超能力、超强度生产的问题日益突出;城镇化快速发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从业人员结构变化和人员流动性加快,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难度将加大;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一些危险性较大的产业将出现由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和不发达地区、大型企业向中小型企业、城市向农村转移的趋势,这些变化都将给安全生产带来新的挑战。

安全生产工作将出现新趋势。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以及与国际惯例的逐步接轨,安全生产工作从以控制伤亡事故为主转向全面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趋势、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性和统一性的趋势、安全生产工作手段从现在的以法律、行政手段为主转向多种手段并用的趋势、“科技兴安”和强调治本的趋势将更加明显。

二、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构建“国家监察、部门和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健全安全法规,严格安全执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立足防范,强化主体,标本兼治,倡导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我省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二)总体目标。到2010年,我省工矿商贸企业伤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有较大幅度下降,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等高危行业事故多发状况得到有效改善,中小企业伤亡事故得到有效控制,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基本建成分级负责、制约有力、考核科学的安全责任体系,立足防范、规范管理、长效监管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高效务实、依法行政、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体系,以人为本、面向社会、讲求实效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聚集人才、重点攻关、转化实用的技术支撑体系,信息准确、渠道畅通、反应快捷的信息化网络体系。形成以行政执法为主体、以社区(村、组)监管为辅助、以落实企业责任为重点、以现代企业制度为标准、以中介服务体系为纽带、以开放式终身安全教育为手段、以安全信息网络服务为窗口、以安全科技应用为支撑、以科学完善的行政决策机制为保障的新型安全格局,基本建立起我省安全生产长效监管的战略机制。

(三)分类目标。

1.各类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全省死亡人数每年下降2%、力争5%以上;重特大伤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在“十五”期间年平均数的基础上形成下降趋势,到2010年,特大事故控制在6起以内;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逐年下降,到2010年下降到0.72以下;工矿商贸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10万人死亡率在“十五”期间年平均数的基础上逐年下降,到2010年下降到4.4以下;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在“十五”期间年平均数的基础上逐年下降,到2010年下降到8.2以下;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在“十五”期间年平均数的基础上逐年下降,到2010年下降到3以下;非煤矿山事故、水上交通事故、铁路路外事故、农机事故死亡人数在“十五”期间年平均数的基础上每年下降1%、力争2%以上。

2.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控制目标。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90%以上,基本处于受控状态。

3.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目标。到2010年,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起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机构和执法队伍;重点行业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人员能满足安全工作需要;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机构、人员、经费、设施和装备“五到位”。

4.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目标。到2010年,基本形成与《安全生产法》等法律配套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及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完善,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相关技术标准与国际接轨。

5.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建设目标。到2010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信息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培训体系、宣传教育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规范和完善四川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应急救援系统有效运行。

6.安全科学技术发展目标。到2010年,基本构建科技创新、检测检验、事故鉴定与分析、技术推广与服务、安全技术标准、信息共享和智力资源6个支撑平台。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安全科技发展运行机制。省级安全科技项目成果转化率80%以上。

7.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目标。到2010年,建立起重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和完善省、市(州)、县(市、区)三级重大危险源信息库,建立各级重大危险源数字化适时监控系统,地面重大危险源监控面100%;省、市(州)、县(市、区)分别定期公布重大事故隐患且整治率100%。

8.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建设目标。到2010年,各类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基本满足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培养出各行业安全科技带头人,建成各行业安全技术人才库;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98%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

1.煤矿。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场攻坚战,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加大瓦斯治理和隐患整改力度,落实整改措施、期限、资金和责任,推动和监督煤矿企业瓦斯、火灾、水害等主要灾害防治工作。

2.金属非金属矿。强化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监管,督促其建立现代安全系统模式,加强危险源管理。推动企业加大安全生产系统的技术改造,加强对采空区、露天矿山边坡失控、尾矿库等重大隐患的治理与监控。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对化工企业集中的地区开展区域风险评价和安全规划,提高其科学布局及区域安全水平。在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推广行车记录仪和安全监控装备,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及运输过程适时监控系统。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民爆器材从项目建设、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及废弃处置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督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实现安全标准化。

4.道路和水上交通。全面推行“政府负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机制。加大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落实措施,明确责任,使道路安全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对高速公路客运、超长客运、旅游客运、运距在2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和重点客渡船舶安装监控设备(GPS系统),建立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危险货物运输船舶实时安全监控系统。进一步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理顺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县(市、区)、乡(镇)政府负责制为核心,有关部门行业管理为重点,海事机关执法监督为保证的乡镇船舶安全管理机制。强化客(渡)船、危化品船的执法监督,真正做到“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安全畅通、有效监管、查处有力、隐患整改有效”。

5.铁路运输。进一步明确铁路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加强铁路路外事故防范。广泛开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宣传,清理铁路沿线的违章建筑和集贸市场,加快公路与铁路平交道口的立交化进程,较大幅度地减少铁路路外伤亡。

6.建筑。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和惩戒机制,约束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落实建筑施工三级安全教育,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和检查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各项整治措施的制订与落实,消除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各类隐患。促使建筑安全事故大幅度下降。

7.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完成消防设施建设规划项目,狠抓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切实消除火灾隐患,严防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消防供水,全省城镇要新建市政消防火栓4367个并达到国家标准。加强消防站建设,全省新建消防站50个,无特勤消防站的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要设立特勤消防站,无消防站的县城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

8.特种设备。逐步实现规范管理,以气瓶、压力管道、电站锅炉、危化品承压罐车、起重机械等作为监察工作重点,切实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

(二)重大危险源监控。

1.建立和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规范重大危险源辨识、申报、普查登记、评估、检测、监控等工作要求和管理职责。

2.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督促有关单位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工作并全部登记、建档,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分布、状况、监控管理措施、事故应急预案等均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体系。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定期对行政区内的重大危险源的检测、评估、监控情况进行专业监察;行业主管部门通过计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强对所属企业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督促企业开展对重大危险源风险分析和安全评价,制订并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管理措施。

4.加大重大事故预警、防范、控制技术及装备等的投入。完善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技术条件,提高重大危险源本质安全度。

(三)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重点对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等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

1.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企业每年开展一次隐患普查,经评估列为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将隐患类别和等级、影响范围、影响程度、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向省、市(州)、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备案。

2.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风险评估。凡列入重大事故隐患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督促所在单位制订整改计划、方案,限期整改。

3.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的监察力度,实施动态监管,对挂牌整治的隐患实行销号制,确保整治到位。

(四)城市公共安全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城市公共安全的监督检查,推动社会应急服务联动机制的建立,用科学的管理机制应对城市公共安全危机。进一步健全城市各级公共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监、建设、交通、质监、公安等部门在维护城市公共安全方面的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编制与实施城市公共安全规划,及时对城市重大公共安全隐患进行治理,建立城市公共安全监测预警系统。

(五)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第352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技术标准及管理制度。建立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网络,建立全省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申报登记系统,落实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制度。加强对化工、医药、冶金、建材、矿山等职业危害较严重的行业的监督检测。督促企业认真落实职业危害的防范措施,加大投入,及时整治职业危害超标场所;督促企业加大科研投入,不断改进和完善生产工艺,采用低毒或无毒的原料替代有毒、高毒原料,从根本上消除危害因素。加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审查。

(六)对中小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把企业的市场准入关,依法整顿或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对从事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的中小企业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鼓励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提供服务。

(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有效整合资源,推进应急救援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提高政府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建设四川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8个专业应急救援中心、21个市级和181个县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1个省级和8个综合性和专业性区域应急救援基地,20支骨干救援队伍;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演练、通信、信息和技术支撑系统。2008年,我省各行业各类企业都建立起完善、有效的事故应急救援系统。

(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立高效灵敏、反应快捷、运行可靠的安全生产信息体系,在现有省网的基础上建设21个市级、181个县级节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局域网并联入广域网;重点建设好省、市(州)、县(市、区)三级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逐步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煤矿和非煤矿山、重点监控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数据等基础数据库。应用GIS、GPS和网络技术,建立完善灾害事故监控预警网络,建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大危险源等远程监控系统。到2008年,形成以信息正确、渠道畅通、反应快捷为基础的信息化网络体系。

(九)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机构建设,逐步建立由学校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宣传教育构成的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建立省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专业培训基地。继续推行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等有效形式,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逐渐向社会、基层扩展,开设服务于社会大众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形成现代化、开放式的远程教育网络,教育部门将学生的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课程,逐步建立起学校、家庭、社会、企业相互融入的开放式、多层次终生安全教育体系。进一步规范培训市场,采取教考分离等措施,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公共媒体传播安全生产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舆论氛围。

(十)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建设。严把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准入关”,按计划、分步骤加快中介队伍建设。通过政府引导、部门指导、行业参与、社会监督,继续加快我省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进程。到2010年,基本形成能满足市场要求、优质高效、诚信规范的中介服务网络体系。

(十一)社区安全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组织作用,制订社区安全建设规划。将社区安全建设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安全示范社区。完善社区安全系统及设施,提高社区居民防灾减灾及避险能力。到2010年,安全社区达到80%。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程,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和《四川省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省政府第179号令)的要求建立综合决策机制和协调管理机制,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层层落实责任,把安全生产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施行安全生产奖励制度。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铁路、民航、建筑、水利、电力、国防工业、邮政、通信、旅游、特种设备、消防、核安全等有关行业与领域主管部门将安全生产纳入本行业发展规划,指导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建立和配备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及时制订、修改安全生产技术基础标准以及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交通、铁路、民航、水利、电力、烟花爆竹、电信、旅游、特种设备、消防、农机、生物安全等有关行业与领域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形成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更新机制。到2010年,基本形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具有四川特点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大力推进“三级机构、四级网络”建设,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健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完善交通、铁路民航、水利、电力、建筑、国防工业、邮政、通信、旅游、特种设备、消防、农机、核安全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补充和更新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5个区域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装备。加强监管人员的培训教育,完善监管机构内部管理,提高自身素质。开展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用两年时间分期分批完成对市(州)、县(市、区)两级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到2010年完成对乡(镇)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

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通过法律约束、政策导向和行政监管等多种途径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和手段。加强执法监督工作,依法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行政审核登记、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程序和制度,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以乡(镇)、社区和企业安全监管为重点,建立群防群治、上下贯通、层次分明的安全监管网络。加强工会组织、新闻媒体、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鼓励任何单位和个人举报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

(四)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矿山、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对安全产品、安全设备及设施等依法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依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制度,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加快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进程,到2010年,规模以上企业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率30%以上。同时通过评价、咨询、培训等中介服务手段推动中小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

(五)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完善各级人民政府、企业及全社会多元化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落实和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充分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有利于安全生产的优惠政策。各级人民政府把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纳入同级人民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部门综合预算,增加公益和公共安全设施建设的投入。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投入。

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严格工伤发生率和职业病危害程度考核,提高事故多发、职业危害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伤保险缴纳标准。落实矿山、石油化工、建筑等高危行业风险抵押金和安全费用提取制度,严格按规定做好安全费用的储备、使用和管理。加大企业对伤亡人员的赔偿,促进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

(六)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制订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把安全生产中亟待解决的关键性技术难题列入省科技攻关计划,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创新步伐。通过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安全技术示范工程的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的科技水平。到2010年,重点推广80项先进、成熟、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建设10个具有四川地方特点的安全生产技术示范工程,重点是重大危险源和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监控,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中小企业科学化、系统化安全管理体系,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CSMIS),交通运输设备实时动态记录仪(GPS)安全监控等技术。以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或领域为重点,集中力量解决煤与瓦斯突出、职业危害、定量风险评价等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科技产业化,重点是安全生产信息化、网络化技术,功能性新材料,故障快速诊断、无损探伤技术,综合集成安全检测技术与装备,安全专用装备等。建设矿山、非矿山安全技术支撑中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等省级专业中心及相应的实验室。

(七)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倡导社会化、全员化的安全生产教育,形成从学校到企业,从学习到就业,从家庭到社会的全过程、一体化的终身安全教育机制。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扶持、引导和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的社会化和产业化。

(八)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强与发达国家、国际组织、国外民间团体和国内经济发达地区在安全生产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吸收国内外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与成果,加快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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