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四川省农网改造升级工程
领导小组的通知
川办函〔2015〕182号 2015年11月8日
(已废止)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省农网改造升级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四川省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全省农村电网改革和建设的全局性、综合性事项,制订全省农村电网改革和建设总体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
(二)制订全省农村电网改革和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全省农村电网改革和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三)研究制订监督考评、激励约束等制度性文件,组织开展全省农村电网改革和建设方案实施的监测和后评估。
(四)指导和督促各地、各部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深入推进农村电网改革和建设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甘 霖 副省长
副组长:李志强 省政府副秘书长
雷开平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
成 员:王抒祥 国网四川电力总经理
陈书平 财政厅副厅长
朱明仓 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彭 勇 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邱 建 住房城乡建设厅总规划师
张文彪 水利厅副厅长
刘书贵 林业厅副厅长
徐明松 财政部驻川专员办副专员
李明騄 省能源局副局长
曾 勇 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董事
三、工作机构及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雷开平兼任。
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由组长或受组长委托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召集,研究推进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有重大事项需及时研究的,经组长同意可适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会议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督促相关市(州)、省直部门及时落实会议议定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组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