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推进
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川办发〔2012〕10号 二○一二年三月三日
(此文件已于2017年12月29日宣布失效)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推进依法
行政工作安排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关键的一年。全省依法行政工作要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紧紧围绕“创造西部最优政务环境,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的通知》(川府发〔2011〕6号,以下简称《依法行政评估指标》)为抓手,推动法律法规正确实施,推进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以实施《行政强制法》为契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通过政府常务会议、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强制法》知识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行政强制法》。严格及时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的行政强制事项、实施主体、实施程序、依据及是否含《行政强制法》所禁止的内容,对清理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修改或废止,以《行政强制法》的实施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在全省县级以上政府及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大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抓好《依法行政评估指标》落实,促进市县政府行为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省法制办,省政府各部门、其他直属机构,各市、县级人民政府)
二、着力规范行政决策
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5项必经程序,落实相关制度,切实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完善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县级人民政府要选取2件以上直接关系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评估,多途径、多形式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决策后评估报告作为决策继续执行、停止执行、暂缓执行或予以调整完善的重要依据。(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市、县级人民政府)
三、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畅通行政复议渠道,适度扩大行政复议申请受理范围。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工作,进行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继续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0〕31号),开展规范化建设整改和验收工作。
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把行政调解作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强化由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的有效互动。(省法制办,各市、县级人民政府)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巩固行政审批清理成果,对已经取消、下放、转变方式的行政审批加强后续监管。做好国务院第六批行政审批清理的对应清理工作。严格依法设定行政审批事项,防止变相设定行政审批事项。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落实行政审批监督问责制度。(监察厅、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等,各市、县级人民政府)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各级政府要重点推进行政决策、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办事公开,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拓宽办事公开领域,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都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抓好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声讯服务平台、3G网络服务平台等载体和政务公开查阅点建设,为公众及时查阅、获取政务信息提供便利。(省政府办公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民政厅、财政厅,省政府其他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市、县级人民政府)
六、加快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省直部门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1〕45号)要求完成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和平台建设工作;在行政权力全面清理的基础上,逐一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全面查找权力运行各环节的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基本形成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监督有效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市、县级政府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统一要求在试点基础上,基本完成行政权力清理工作。(省政府办公厅、监察厅、法制办)
七、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
完善政府立法项目论证制度,探索建立立法项目科学遴选机制,提高列入立法计划项目的成熟度。改进立法起草工作机制,实行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相结合的起草模式。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选定1至2件政府规章进行立法后评估。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和行政案件(事件)易发多发领域,开展法规制度分析。(省法制办、成都市政府法制办)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三统一”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严格执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的规定,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省法制办、省政府各部门、其他直属机构,各市、县级人民政府)
八、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依法行政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超前谋划、加强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推进措施,协调解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困难,及时破解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难题。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在当好本级政府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同时,加强对同级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做好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经验总结、情况交流等工作,保证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特别要针对市、县换届后领导干部调整变化的情况,有计划地开展依法行政知识能力培训工作。(全省各级人民政府)
要在2014年实现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时间相当紧迫,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在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上下功夫,将依法行政的情况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加强考核,务求今年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突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