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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年抗灾救灾
 工作的通知


  川办函〔2012〕161号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我省部分地区先后遭受了干旱、低温冰冻、雪灾、洪涝、风雹、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较大影响。据专业部门预测,今年我省汛期气候为中等偏差年景,区域性强降水过程较常年多,洪涝灾害较往年重,地质灾害有加重趋势,自然灾害总体形势严峻。为认真做好今年抗灾救灾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抗灾救灾工作机制

  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抗灾救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认真总结抗灾救灾工作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紧急情况应对工作的科学性、时效性,最大程度减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充分发挥各级减灾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救灾工作预案,完善灾情会商、信息发布、应急响应和协调联动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到位、落实到人、不留盲点。

  二、周密安排部署,确保掌握抗灾救灾主动权

  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防大灾、救大灾的要求,提前谋划,做好预案,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全面开展防汛检查、培训演练,做好水库安全、大江大河防汛和山洪泥石流灾害防御准备。对重大隐患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加强监测,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畅通信息渠道,落实好各项应急预案和措施,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落实好专业抢险队伍和民防队伍,确保危急时刻拉得出、顶得上、用得了。切实做好抗灾救灾物资、装备及运输工具的储备工作,保障受灾地区需要。对可能出现旱灾的地区,要制订饮用水安全保障计划和保障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水源勘察,抓紧建设应急水源工程,建立多水源应急保障机制,确保人畜饮水需求和安全。加强军民联防,及时向部队通报情况,发挥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抗灾救灾工作中的突击队和骨干作用。

  三、精心组织调度,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抗灾救灾工作的首位。及时组织抢救和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尽最大努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使转移的群众能及时得到妥善安置;切实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警预报、防洪工程安全管理、水资源科学调度、地质灾害隐患监测预警和应急避险安置,做好应急队伍、资金和物资等方面的科学调度;组织好受灾群众的救助和恢复生产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水喝、患病能得到及时治疗。切实做好灾后防疫工作,对灾区可能出现的疫情加强防范,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有关部门要研究制订对策措施,加大抗灾救灾投入力度,及时下拨抗灾救灾经费,积极组织恢复生产。铁路、交通运输、电力、通信等部门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交通运输和通信安全畅通,电力供应有保障。

  四、强化应急值守,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

  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今年抗灾救灾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抗灾救灾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对领导不力、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安排熟悉业务的人员24小时值班,主要负责人要上岗带班,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在第一时间掌握灾情、及时通报情况,确保灾情得到及时处理、灾害事件得到有序应对。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做好灾害信息管理工作,加强灾情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不断完善灾情会商核定和相互通报制度,做好灾害信息发布工作,确保灾情初报及时、核报准确、评估科学、发布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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