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简体 繁体
年 份:
期 号:
关键字:
按文号:
搜索 高级搜索 重置信息
主管主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编辑出版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室
编       审
责       编
编       校
印       刷
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文印中心
发行范围
国际国内公开发行
全国统一刊号
CN51—1727/D
国际标准刊号
ISSN 1006—1991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5100004000451
刊       期
地       址
成都市督院街30号
电       话
(028)86604546
(028)86605625(传真)
邮政编码
610016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05年四川省安全生产工作

要点的通知

 

川府函[2005]21号 二○○五年二月八日

 

《2005年四川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05年四川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安全生产行政能力,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深入推进“三个转变”,实现四川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二、总体要求

2005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重基层,打基础,强监管”和“整治要深化,预案要细化,监管要强化”的要求,全面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抓住“源头管理、过程监控、应急救援、事故查处”四个环节,通过“突出一个重点,完善一个体系,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四项工作,做到四个确保”,全面提高安全生产行政能力,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格局,促进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一)突出一个重点,即突出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

(二)完善一个体系,即以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监察监管体制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三级机构、四级网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三)落实两个责任,即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加强四项工作,即加强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工作,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建设工作。

(五)做到四个确保,即确保重特大事故有所下降,确保全面完成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确保完成省、市、县三级安全隐患整治任务,确保全省安全生产稳定好转。

三、控制目标

(一)全省各市(州)及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共同责任目标。

1. 力争全省不发生国务院认定的特别重大事故。

2. 特大事故稳中有降。

3. 重大事故比2004年下降3%。

4. 最大限度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全省各类伤亡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控制指标。

(二)各市(州)伤亡事故死亡人数考核及控制指标(另行下发)。各市(州)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行政监管部门和政府的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和逗硬目标管理制度,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要按照特大事故属地管理原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不发生国务院认定的特别重大事故,力争不发生特大事故。

(三)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另行下发)。

(四)隐患治理目标。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于3月底以前将排查情况报省安办,由省安办汇总报省政府批准后,按事故隐患治理“三级管理”的原则列入2005年整改任务,限期完成。

四、工作措施

(一)采取坚决措施,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在抓措施落实、抓逗硬制度上下功夫。坚持“立足当前抓重点,持之以恒抓整治,依靠科技强基础,依法查处抓责任,长效机制治根本”的工作思路,坚持安全生产体制和机制的创新,抓住源头管理、过程监控、应急救援、事故查处四个环节,关口前移,责任到人,标本兼治,从源头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力争2005年全省杜绝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深化整治,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是道路和水上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三个方面。要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源头管理、路面监控,规范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促使煤矿“一通三防”管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得到落实;要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的生产经营行为,淘汰一批技术落后,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设备和企业。

一是要把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结合起来。坚持依法办证,严把审核关,保证质量,确保在法定期限内完成核发各类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把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和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合起来,检验、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成果;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和安全评价结合起来,完善隐患三级管理制度、隐患整治跟踪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排查和整治事故隐患的力度;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结合起来,加强企业的安全基础工作;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和安全执法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执法实现对发证企业的动态管理。

二是积极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在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同时,积极开展高危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中央在川企业和省属企业要带头推进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落实质量标准化的10项基本要求。

三是针对重点时期、重点地区、高危行业的特点和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阶段性的检查和督查。切实抓好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春节”和“两会”期间,汛前及汛期期间,“五一”、“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大检查)。围绕落实“全面自查、专业检查、综合督查”的要求,开展各具特色的“三查”活动。在全省开展“落实两个责任主体”大检查活动。

(三)认真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全面开展全省重大危险源普查,2005年全面完成全省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工作。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县进行监控,省上重点督查监控。积极探索监控重大危险源的新方式、新手段,进一步完善重大危险源“三级监控”制度。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素质。本着“一家牵头,各口负责,分级管理,协同工作”的原则,继续抓好县、乡领导干部,企业法人、业主,安全生产管理、监管、监察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职业安全监理工程师等5类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加强对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师资的培训。贯彻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岗位“四级教育”制度,开展高危行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组织抓好2005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使宣传具有多样性、创新性、实效性,增强全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自身保安意识,特别是切实搞好农民工、季节工等弱势群体的安全教育,提高维权和自我保护能力。学习借鉴中央电视台的作法,在四川电视台每天播放2分钟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市(州)电视台每天播放4分钟。通过多种现代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

(五)深化“示范乡镇”活动,加强中央在川企业和省属企业以及中小企业的安全监管。巩固和发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活动成果,深化“示范乡镇”工作,扩大“示范”工作范围,到企业、入社区、进家庭,加强乡镇、街道、社区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52号),切实加强对中央在川企业和省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

(六)加快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建立省安全生产技术委员会,积极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参与安全生产调研、事故调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三同时”等方面的工作,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加强科技资金投入。认真落实省政府《决定》,会同科技部门将安全科技攻关项目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增加安全科技项目资金投入。加强中介机构管理,严格资质管理,切实加强对中介机构的整顿与规范,充分发挥其隐患排查和技术指导的作用。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加强对安全生产技术检测检验工作的指导,加快省安全科技中心和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建设,为安全监管监察和事故鉴定提供技术支撑。

加快省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中心建设,督促和指导市、县两级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建立和完善三级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积极推进“科技兴安”,运用现代技术加快客运车、船GPS动态行驶记录仪的安装并通过资源共享提高安全监管效果。加快煤矿瓦斯监控系统监控平台建设,在县级联网的基础上建立省、市、县三级监控平台。

(七)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大监管监察力度,严格事故查处。建立健全岗位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标准。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活动,加强行风督查,切实提高执法水平,防止在执法上的“不作为”和“乱作为”。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事故,落实责任追究。严格事故报告统计制度。建立事故和事故隐患检举制度。

(八)抓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意见》(国办发[2004]79号),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落实好省、市、县三级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抓好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督促“人员、装备、经费、职能”四个到位,确保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按照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部署和省委要求,认真开展“先教”活动,切实加强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作风建设,争创一流队伍、树一流作风。逐步建立和完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执法队伍,7个安全生产重点市和30个重点监控县年内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加强监察员、驻矿安监员、企业安全管理干部的培训教育,在提高其能力上下功夫,使其做到能管会管。

(九)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加快修改和制定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出台《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配套规章;落实安全生产三项经济政策,制订《四川省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收缴管理办法》、《四川省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办法》、《四川省中央在川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四川省安全生产奖励办法》等。逐步建立省级安全生产规范、标准体系。

   
 
   
 
 
订阅须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为公开出版发行刊物,四川省一级期刊、四川省优秀期刊,全国统一刊号CN51—1727/D,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6—1991,半月刊,A4开本,约40页码,全年24期。
一、《公报》由省政府公报室发行部按期直接邮寄给每位订户,保证刊物准确及时送到订户手中。
二、订户可到所在市(州)、县(市、区)工作站、联系点办理订阅手续,由各工作站、联系点统一报省政府信息公开办,也可直接到省政府公报室发行部订阅。订阅价每册5.00元,全年24期共计120.00元(含邮寄费)。
开 户 行:工商银行成都春熙路步行街支行
户  名: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室
帐  号:4402208009100215971
本刊社址:成都市督院街30号省政府院内
联系电话:(028)86604546
传  真:(028)86605771
联 系 人:朱 莎
邮政编码:610016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0000062    蜀ICP备 13001288号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
党政机关 政府网站找错
  • 微信微信
    微信二维码
  • 微博
  • 客户端客户端
    客户端二维码
  • 头条号头条号
    头条号二维码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