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水安全
保障规划》的通知
川府发〔2021〕1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0日
四川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前 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水安全重要讲话和治水兴水重要论述精神,根据国家“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制定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规划要求,结合四川实际,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是省政府确定的重点专项规划,在总结全省“十三五”水利发展成就基础上,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研究提出了“十四五”水安全保障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以及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是未来五年及更长时期我省水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第一章 “十三五”水利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全省水利系统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讲话和治水兴水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践行新时代治水思路,以“水利工程补短板夯弱项、水利行业强监管优服务”为工作主线,大力推进“再造都江堰”水利大提升行动,水利投资实现历史性增长,水利工程补短板实现历史性突破,防汛抗旱取得重大胜利,涉水领域监督不断加强,水利改革创新稳步推进,水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圆满完成国家和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第一节 水利工程补短板成效明显
“十三五”全省水利投入1382亿元,是“十三五”规划的105%,较“十二五”增长8.3%。建成(基本建成)毗河供水一期、武引二期灌区、升钟水库灌区二期、九龙潭水库等37个大中型工程,加快推进红鱼洞水库及灌区、李家岩水库、石泉水库等56个大中型工程建设,其中开工11个大型工程,超过2001—2015年开工总数。全面推进引大济岷、长征渠引水、罐子坝水库工程规划及前期论证工作。印发《长江经济带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四川省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完成都江堰、长葫等46个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新增有效灌溉面积417万亩。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受益人口2766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14万人),建档立卡贫困移民5.23万人提前实现脱贫。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长江上游干旱河谷生态治理产业脱贫工程启动实施,太阳能光伏提灌站试点等项目有序推进。
第二节 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持续提升
完成2179座病险水库和9座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建成堤防护岸1668千米,推进完成175个县(市、区)的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和65条重点山洪沟治理。建成40座抗旱(扶贫)小型水库、238处引提水工程、1076口抗旱应急备用井。完成规划内水文监测系统、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生态水文试验站等项目。积极推进防汛抗旱机构改革,加强流域指挥体系和水库群联合调度机制建设,建立隐患排查、调度会商、督导突访三大工作机制,出台《四川省岷江流域洪水调度方案》《四川省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工作规程》《四川省山洪灾害危险区“两张图”防御预案》等。持续推进防汛抗旱保障能力建设,构建防汛物资储备网络,不断完善水旱灾害防御决策支持系统。成功应对2018年“7.9”特大暴雨洪灾和金沙江白格堰塞湖险情、2019年“8.20”汶川和雅安暴雨洪灾、2020年“8.11”“8.18”特大暴雨等洪涝灾害。“十三五”期间,安全转移受灾群众233万人次,实现水库调度防洪效益120亿元,减少转移人口180余万人,年均因洪涝灾害死亡失踪人数比过去20年平均数降低76%,因洪涝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同期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降至0.6%;抗旱浇地623万亩,临时解决因旱饮水困难人口277万人,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旱灾害损失。
第三节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公布《四川省节约用水办法》,印发《四川省用水定额》《四川省“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四川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建立节约用水联席会议制度,完成45个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和143个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累计建设节水型单位5693个。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节水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通知》,建立节水评价台账,全面开展节水评价工作。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237亿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56立方米、16立方米,较2015年分别下降37%、68%,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84。同类型活动中率先成功举办四川“岷江杯”节约用水知识电视大赛,被中国科协评为2020年全国科普日优秀活动。
第四节 水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
印发《四川省第一批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试行)》,确定36条河湖、58个省考断面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值,落实140余个保障生态流量的管理断面,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程度逐年提高。实施资中县河库联网输水等10个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项目,开展3个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完成4个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累计建成国家水利风景区42个、省级水利风景区84个,开展9个河湖公园试点建设。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6万平方千米,建成49条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5个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7个生产建设项目获评国家级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督,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实现“双下降”。印发《四川省河流(湖库)健康评价指南》,创建锦江、邛海国家级示范河湖。加强蜀水文化建设,都江堰水利工程列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录。
第五节 水利改革不断深化
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深入推进水价改革,印发《四川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基本完成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改革任务。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组建省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实施“五横六纵”等跨市(州)重大水利工程。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利设施建设运营,多元筹资格局逐步建立。深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印发《政府投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操作指南(试行)》《深化水利工程建设改革稳步推行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指导意见(试行)》《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稳步构建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进一步优化水利工程建设营商环境。建立健全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机制,出台《四川省小型水库标准化管理规程(试行)》,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创建3个全国样板县和8个省级示范县。全面推进水文管理体制改革,21个市(州)全部建立水文机构,“一对一”精准服务效能得到提升。
第六节 治水管水能力持续增强
加强水法治建设,制定(修订)完成《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按照“合理分水、管住用水、科学调水、强化护水”要求,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得到有效控制。完成岷江、安宁河等12条主要河流水量分配,在全国率先完成跨县(区)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确定了158条河流、557个水量分配管控单元、198个断面最小下泄流量目标。全面完成取水工程整改提升工作,建设完成省、市、县三级共用的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2020年征收水资源税25.9亿元,较水资源税改革前一年(2016年)增加51%。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成立四川省水资源调度管理中心,印发《四川省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嘉陵江、涪江等8条跨市(州)重要江河水资源调度方案,建立岷江、沱江等3大流域片水资源调度协调机制,加强控制断面流量水量监测和预警处置力度。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在全省设河(湖)长5万余名,推动从“有名”向“有实”转变,建成河湖长制基础信息平台和河湖“一张图”数据库。加大河湖管护力度,完成2942条河流和171个天然湖泊的划界任务,形成省级12大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初步成果,深入实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和“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完成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任务。加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基本建立监督管理体系。全力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加强水利网络安全管理。组建四川省水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强水利科技创新。全面加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培训年均达7000人次以上。签署《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水利合作备忘录》,设立川渝河长制联合推进办公室,合作开展长征渠引水工程规划、跨界河湖联防联控、水情信息共享、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等工作。
第二章 水安全保障形势
第一节 水安全保障现状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坚持兴利除害生态并重、开发节约保护并举、蓄引提并行,建设了一大批水利工程,初步形成供水保障网、防洪排涝网、水生态保护网,防汛抗旱和水生态保护能力持续提升,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夯实了水安全保障基础。截至2020年底,全省累计建成水利工程130万处,形成蓄引提水能力343亿立方米,耕地有效灌溉面积4485万亩,农村人口及学校师生累计6878万人次受益,建成堤防9031千米,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97万平方千米。
第二节 机遇和要求
1.水安全保障工作面临良好机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要求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为新时代水安全保障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推进“两新一重”、国家水网等重大工程,解决防汛薄弱环节,为加强水利建设带来新机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乡村水务等大有作为;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对水资源需求凸显;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对水生态需求拓展提出更高要求。全社会对水安全高度关注,大兴水利的热情高涨,为进一步做好水安全保障工作提供了良好氛围。
2.重大战略决策对水安全保障提出新要求。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要求“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出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改革开放新高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的战略定位,对水安全保障能力和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发展战略,要求完善“五横六纵”骨架水网,构建水安全体系。
第三节 存在问题
1.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从时间上看,每年5~10月占全年降水量的70%左右,且大多以洪水形式流失;从空间上看,人口、耕地和经济总量约占全省80%的盆地腹部区水资源量仅占全省20%,人均水资源量不足1000立方米,其中遂宁、资阳、自贡、内江4市人均水资源量不足500立方米,不到全国人均水平的1/4、全省人均水平的1/5。
2.节水需要进一步加强。节水意识淡薄、重开源轻节流、重保障轻约束等现象仍然存在,水资源刚性约束不强,需水管理力度不够,节水管理制度和有效政策不健全,一些单位和个人用水习惯还比较粗放,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部分高耗水工业企业用水效率不高,非常规水源利用率低。
3.水安全保障任务艰巨。防洪保安方面,江河堤防建设和山洪沟治理滞后,渠江流域防洪控制性水库尚在建设中,沱江流域无防洪控制性水库,部分城镇和乡村防洪设施不达标,一些城市内涝问题突出,部分现有水利工程存在病险隐患,水文站网数量不足,监测预报预警调度体系尚不完善。供水保障方面,水资源开发利用不足,水利工程蓄引提水能力只占水资源总量的13%,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1/2,水网体系不完善,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调配能力不强,部分城市缺少应急备用水源,农村生活供水保障程度不高,有效灌溉面积仅占耕地面积的45%。随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我省“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用水刚性需求将持续增加,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水生态保护方面,一些河段生态水量不足,岷江、沱江局部河段及部分中小河流亟须加强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与治理,水域岸线分区管控有待加强,全省现有水土流失面积10.95万平方千米。
4.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水资源调配体系、水利建设市场监督体系、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体制不健全,水利工程建设机制和管理运营机制、节水机制、水价形成机制等尚需完善,水利信息化建设、涉水监督能力亟待加强。
第三章 “十四五”水安全保障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水安全、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等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发展战略,深入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统筹考虑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文化,全力推进水利大发展、大突破,构建“一主四片”水生产力布局,聚焦三大供水目标,加快完善现代水网体系和水管理体系,坚守水生态安全红线和水旱灾害防御底线,全面加强节水,强化河湖长制,改革创新水利体制机制,持续提升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节水优先,高效利用。坚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统筹加强需求和供给管理,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形成水资源利用与经济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新格局,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
补齐短板,提质升级。紧紧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一干多支、五区协同”等重大战略,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要求,坚持经济合理,加快构建现代水网体系,同步推进传统水利工程智能升级,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人水和谐,系统治理。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规律,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要求,加强与国土空间等有关规划衔接,强化水利工程生态属性,优化水资源调度,统筹解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问题,稳步提升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依法治水,强化监督。加强水法治建设,严格依法治水管水,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对河湖水域岸线、水资源、水工程、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监督,运用现代化手段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实现从“改变自然、征服自然”向“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转变。
两手发力,创新引领。坚持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坚持创新驱动,大力推进水利科技创新,加快构建现代水利体制机制模式,推动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化改革,优化服务。坚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入推进涉水领域改革,全面落实“放管服”要求,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升水利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质量和水平,让人民共享水利改革发展成果。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省水利实现大发展,水安全保障能力实现大突破,有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对水的需求。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持续提高。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更加完善,水资源管理和调度能力显著提升,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全社会节水爱水意识明显增强。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33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幅度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以上。
——城乡供水保障程度明显增强。建成一批生态水利工程,水网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供水一体化和乡村水务取得重要进展,城乡供水保障和抗旱应急能力明显增强,规模化供水覆盖程度明显提高,全省新增生活、生产、生态供水能力20亿立方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以上。
——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全面提高。重点城镇、重要河段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排涝标准,全面消除现有病险水库安全隐患,对新出现的病险水库及时除险加固,5级及以上堤防达标率提高到80%,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及调度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水旱灾害防御实现“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快反应、更好效果”。
——水生态得到有效保护。河湖长制深入推进,涉水空间管控得到加强,流域面积1000平方千米以上河流和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千米以上湖泊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全面完成,江河湖库水源涵养与保护能力明显提升。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满足程度达90%以上,水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改善。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控制,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全省水土保持率提高到78.5%以上。
——现代水管理能力明显提升。水法治建设不断加强,涉水监督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水安全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明显增强,经济调控有力有效,水利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水利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高,水利标准体系不断完善,水利人才队伍结构明显优化,水利开放合作不断扩大。
——水利体制机制科学高效。水利体制改革、机制创新、模式构建取得突破性进展,管理体制全面理顺,高效的前期工作机制、多元化的水利投融资机制、职责明确的水利工程建设机制、权责利相匹配的水利工程管理运营机制、科学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水资源税改革取得新成效。
——蜀水文化全面发展。自然水文化、传统水文化、现代水文化得到深度挖掘传承弘扬,水文化载体更加丰富多元,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水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治水精神大力弘扬,川渝水文化研究合作不断深化,水文化和“大灌区”文旅品牌传播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展望2035年,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跻身全国前列,完备水网体系基本建成,现代水管理体系基本形成,水生态水环境更加优美,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大幅提高,水利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蜀水文化焕发新活力,建成水利强省,水安全保障能力实现大跃升,基本满足人民对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美好生活需要。
第四节 水生产力布局
以全省“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发展战略布局为基础,结合自然地理、水资源分布及特点、水安全保障需求,构建“一主四片”水生产力布局,全面提高供水保障、防洪排涝、水生态保护能力。
1.“一主”。盆地腹部区,包括成都平原及丘陵区、盆周部分低山区,是我省人口分布和经济发展的主要区域,水资源十分短缺,供需水矛盾十分突出,一些河段生态流量不足。这一区域要加快建设完善骨干水网,形成多水源、多工程、大中小微协调配套的水网体系,增强供水保障能力。
2.“四片”。(1)川西北片,包括阿坝、甘孜高原区和广元、绵阳、德阳、雅安龙门山脉高山峡谷区,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水源地,水资源丰富但生态脆弱。该区域要进一步保护水生态和加强高山峡谷区防洪治理。
(2)川西南片,包括攀枝花、凉山和甘孜、雅安、乐山干热河谷区,水资源相对丰富但立体分布不均,水利设施薄弱,二半山区、高寒地带以上缺水,光热资源丰富、特色农业附加值高,加强蓄引提水工程建设和山洪灾害防治、水土流失治理。
(3)秦巴山片,包括达州、巴中、广元盆周北部山区,暴雨洪灾严重,水利建设欠账较大。该区域要加强防洪工程建设和保障城镇用水。
(4)乌蒙山片,包括泸州、宜宾、乐山盆周南部山区,干旱缺水严重,骨干水利工程缺乏。该区域要加强水源工程建设和山洪灾害防治。
第四章 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管理调度
坚持节水优先方针,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加快实施国家节水行动,以刚性约束倒逼节水、以严格制度规范用水、以有效政策激励节水、以先进技术支撑节水,加快形成节约集约利用水资源格局,加强水资源管理调度,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第一节 实施国家节水行动
按照“三条红线”和“双控行动”要求,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和四川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加强节水型灌区、企业(园区)、公共机构、学校和居民小区建设,完成29个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完善水效“领跑者”制度,健全节水激励机制。支持节水产品设备制造,加强成果转化应用。落实节水评价制度,完善节水标准体系。完善国家、省、市三级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名录,强化节水全过程监督,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建设。加强节水宣传,提高全民节水爱水意识。
第二节 加强水量分配和调度
加强水资源分布及开发利用的调查分析,强化取水、用水、节水、退水等方面基础性工作。继续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坚持合理分水,优化完善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建立完善覆盖流域和行政区域的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将158条河流、557个水量分配管控单元和198个断面最小下泄流量目标纳入全省水利“一张图”。严格控制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合理配置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量。坚持科学调水,构建水资源调配模型,制定完善13条重要江河流域水资源调度方案及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强化流域水库和水电站联合调度,构建覆盖防洪抗旱、蓄水保供、饮水、水生态、发电、航运等调度的“大水调”工作协调机制。
第三节 严格取用水管理
加强与取用水有关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进一步发挥水资源在区域发展、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中的刚性约束作用。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取水。完善水资源监测体系,加强取水口取水量在线监测,年许可取水量地表水20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10万立方米以上非农业取用水户实现在线计量,提升水资源监督能力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强化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督,依法查处超计划、超许可、取水计量不合规等未按规定条件取水行为。
第四节 加强水文现代化建设
实施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完善水文基础设施和监测站网布局,加强现有水文测报设施改造升级,实现水文全要素、全过程自动监测,提高处置突发水事件的应急监测能力。加强水文数据整理分析和水情信息共享,提升水文现代化水平,提高对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保护等领域的支撑服务能力。
第五章 构建完备的水网体系
强化工程水网与天然水网互联互通,做好天然水资源与工程配置水资源的合理调配。坚持“近水为先、北水南补、西水东引、多源互济”的水资源配置原则,统筹流域和区域,构建以引大济岷和长征渠引水两个特大型工程为骨干、“五横六纵”为骨架、大中小微协调配套、省市县乡村水网充分衔接、“蓄、引、提、供、泄、排”功能完备的水网体系,确保城乡居民用水安全,保障工农业生产用水,为粮食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第一节 强力推进引大济岷和长征渠引水工程
充分发挥省级统筹协调作用和省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作用,加强省级和有关市(州)的协调联动、我省和重庆市的合作推动,建立完善工程前期工作、投融资、建设、管理运营机制,强力推进工程前期论证工作,力争两个工程在“十四五”开工。
第二节 完善“五横六纵”骨架水网
实施都江堰、玉溪河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建成蓬溪船山灌区,加快建设向家坝灌区一期、大桥水库灌区二期、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加快推进毗河供水二期、向家坝灌区二期、罐子坝水库工程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形成全省骨架水网,进一步增强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调配能力和供水保障能力。
第三节 加快重点水源工程建设
建成李家岩水库、红鱼洞水库及灌区、沉水水库等大中型工程,加快龙塘水库及灌区、两河口水库等项目建设,新增水库总库容22亿立方米,其中防洪库容4亿立方米。加快推进三坝水库、李家梁水库等大中型工程前期工作,尽早开工。积极推进团结水库、永宁水库、涪江右岸引水、攀枝花水资源配置、土公庙水库等大中型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具备条件的适时开工。加快推进永丰水库等具备城市应急备用功能的水源工程,构建多源供给、互为备用的城市供水水源格局,提高供水水源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第四节 全面推进乡村水务
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聚焦民生改善,全面推进乡村水务,提高供水标准和保障水平。对有条件集中供水的县(市、区),坚持以县为基础、乡镇为单元,从水源到水龙头,实现公司化运行、市场化运作供水;对农户分散居住的山区,因地制宜分散供水。完善乡村供水动态监测和响应机制、水价水费形成机制和工程长效运营机制,防止出现整村连片停水断水和严重水质问题。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的要求,按国家安排编制“十四五”巩固拓展水利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规划,加强脱贫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水利工程运行管护,不断提升水利保障能力。
第五节 实施农村水利工程
加快已成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完善水源工程灌排设施和计量监测设施,实施精细化管理,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00万亩以上,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水源保障,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提高抗旱能力。
第六章 构建现代水管理体系
利用新思维理念、现代管理方法、先进科学技术和高素质管理人才,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构建科学、法治、高效、规范的现代水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水管理能力和水平。
第一节 加强水法治建设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制定《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四川省水资源条例》《升钟湖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加快《四川省水文条例》立法,修订《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继续加强水行政执法,严肃查处重大案件、典型案件,增强涉水法律法规权威性。
第二节 加强涉水监督管理
运用行政手段,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河湖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等,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涉水监督体系,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大监督格局,加强监督能力建设。
第三节 做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
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依规、优质高效推进移民工作。统筹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征求移民群众意愿,进一步提高移民安置规划质量。强化落实移民安置责任,细化年度计划和工作安排,加强移民安置质量、进度监督,促进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保障移民群众合法权益,提高生产、生活水平,维护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快已成工程移民安置竣工验收工作进度。加强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编制实施后期扶持规划,支持移民安置区完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家园。加强移民就业创业能力建设,加大实用生产技术、就业技能、产业发展等培训力度,培育一批致富带头人。推进移民安置区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兴旺,夯实稳定增收基础。支持在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选择一批有条件的移民村先行实施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加快乡村振兴步伐。
第四节 强化水安全风险管理
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提升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妥善应对防洪、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利工程等领域及水库移民稳定风险,制定完善防洪抗旱等方面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水安全重大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妥善应对水安全极端情况和各种困难局面,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突发水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五节 加强经济调节
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依法征收占用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开展跨界河流生态补偿,推行洪水保险试点。通过征收水资源税、实行阶梯水价、收缴水费等经济手段,倒逼节约集约利用水资源。
第六节 加快智慧水利建设
按照“需求牵引、应用至上”的要求,坚持“大系统设计、分系统建设、模块化链接”原则,以“数字化场景,智慧化模拟,精准化决策”为路径,推动数字孪生流域建设,构建具有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的全省智慧水利体系。依靠现代信息技术带动水利信息化,按照统筹共享原则,打造覆盖水利主要业务的应用大系统,提升水利协同监管与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围绕“一中心、两平台、三体系”,不断完善全省水利行业网络安全联防联控机制。
第七节 加强水利科技创新
树立“大科技”理念,用科学思维分析、决策、管理,实现体制、机制、模式创新和技术创新相结合,创造性推进水利大发展。深化水利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水利科技激励机制,推动工程带科研政策落地,增强创新活力。加强重大科技问题研究,搭建水利科技创新平台和成果转化应用平台,提高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在水治理中的应用水平。编制完善水利标准体系,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第八节 加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
着力抓好“五个一工程”和“夯实最后一公里”行动,统筹推进党政、专业技术、技能、企业经营管理、基层水利5类人才建设,加强干部职工继续教育,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水利干部队伍。支持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双高”建设,积极推进四川水利创新发展研究院、学生公寓和教师公寓建设,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水平、技术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
第九节 扩大水利开放合作
坚持合作共赢、优势互补,实施全行业、全方位的立体全面开放,发挥省水利学会平台优势,加强与科研院校的战略合作,开展水利行业智力引进。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水利合作备忘录》,深化川渝水利合作。
第七章 加强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强化河湖长制,严格涉水空间管控,加强水源涵养区保护修复,加大重点河湖保护和综合治理力度,维持河湖生态廊道功能,扩大优质水生态产品供给,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打造高品质生活宜居地。
第一节 强化河湖长制
以完备的河湖名录、明晰的河湖长责任、系统的政策制度、科学的河湖治理、现代的技术支撑5大体系为统领,深化激励、暗访、省级协调、聚焦突出问题等6项机制,深入实施“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突出抓好“5+9”重点工作(“5”指水资源管理、河道采砂管理、河湖“清四乱”、水土保持、小水电清理及生态流量监督;“9”指水污染防治、入河排污口监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沿岸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治理、港口码头污染防治、长江流域禁捕禁渔、水源涵养区保护、河道岸线及沿江森林或湿地保护)。强化新技术应用与现有监督手段有机结合,加快构建“天上看、地上查、河上巡、网上管”的立体监督模式。
第二节 加大河湖管护力度
完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继续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完成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合理划分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强化分区管控措施,促进岸线合理高效利用。加快智慧河湖建设,建立“一河(湖)一档”,完善河湖管理保护数据库和“一张图”。建立健全河湖管护制度体系,完善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加强河道采砂管理,规范疏浚砂石资源利用机制。强化河湖水域空间管控,严格涉河项目审批,加强监督执法问责。深入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4项行动,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继续做好小水电清理整改“后半篇”文章,严格落实“一站一策”整改方案。
第三节 保障河湖生态流量
落实《四川省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工作方案》,加强生态流量监督性监测,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强化保障措施,落实监督责任,有效保障生态流量,不断改善水生态。加强河湖生态调度,将主要江河和重要湖泊上的水利水电、航运枢纽等工程的生态用水调度纳入日常运行调度规程,建立常规生态调度机制,适时适度实施生态补水。
第四节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开展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对全省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摸排,配合制定国家级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制定省级饮用水水源地名录,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源安全评估指标体系,完善名录准入、退出机制。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量水质在线监测,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第五节 加强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
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末端严治、水岸联动,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严格控制水污染排放总量,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构建全流域、全过程、全方位的水污染综合防治体系,不断提升河湖水环境质量。开展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推进重点流域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
第六节 实施水生态修复与治理
坚持综合施策、协同推进,对岷江、沱江、黄河、泸沽湖、邛海等重点河湖及部分中小河湖,采取保障生态流量、截污治污、自然修复、河道治理、清淤疏浚、生物调控等措施,实施河湖水域和滨岸带修复与治理,恢复河湖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构建河湖生态廊道。加强重要河湖水生生物栖息地治理修复,营造适宜生境。推进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第七节 加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
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以小流域为单元,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农耕措施相结合的方式,构建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提升水源涵养能力。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完善水土保持监测站网,提升水土保持监测能力和水平。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全覆盖,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跟踪监督,坚决防控人为水土流失。
第八节 加强水利风景区(河湖公园)建设
围绕“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工作部署,依托水利工程与水利风景资源优势,坚持数量、质量同步提升,建设一批能突出四川特色和优势的水利风景区(河湖公园),覆盖全省主要河流、湖泊和大中型水利工程及其服务区域。
第八章 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实施防洪提升工程,解决防汛薄弱环节,强化流域防洪调度,加强洪水风险管理,构建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现代水旱灾害防治体系,实现“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快反应、更好效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第一节 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按照“消除存量隐患、实现常态管理”的要求,加快推进水库除险加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2025年底前全部完成目前已经鉴定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对其它新增的病险水库和水毁工程,及时实施除险加固。加快建设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等设施,实现水库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常态化,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第二节 加快防洪控制性水库建设
建成土溪口、黄石盘等防洪控制性水库,开工青峪口水库、米市水库,发挥调蓄作用。继续开展高景关水库、相岭湖水库等项目前期论证工作,适时开工建设,提高流域洪水调蓄能力。
第三节 加强主要江河和中小河流防洪治理
加快实施流域面积3000平方千米以上主要江河防洪治理,加强中小河流治理,优先解决城镇河段防洪不达标、近年洪涝灾害频发、河堤损毁严重等问题。提升改造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因地制宜建设海绵城市,有效治理城市内涝问题,全部消除城市严重易涝积水区段。加强河心洲岛防洪设施建设,提高防洪排涝能力。
第四节 加强山洪灾害防治
完善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实施危险区动态和分级管理,健全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工作规程,优化监测预警站网布局,推动监测预警平台集约化应用,持续开展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加强重点山洪沟治理,全面提升山洪灾害防御能力。
第五节 强化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提升指挥调度体系,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部门协同,完善指挥决策支撑系统,及时精准发布预警信息。健全责任落实“三单一书”(领导干部责任清单、部门职责清单、隐患风险清单和一项承诺书)、责任督促“两书一函”(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和提醒敦促函)工作机制。建立流域联合防洪调度机制,编制流域水库群调度方案,实施防洪控制性水库和水电站联合调度。全面开展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和风险等级划分,加强普查成果运用。完善水文站网与防汛非工程措施,加快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建设,建立流域洪水一体化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完善防汛预案,强化预案演练,充实抢险救援物资队伍。加强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第九章 改革创新水利体制机制
坚持改革牵引、创新驱动,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充分发挥省、市(州)、县(市、区)联动作用,建立完善与新时代要求相适应的水利体制机制。
第一节 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在机构改革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涉水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水安全保障工作合力。进一步明确省、市(州)、县(市、区)职责,跨市(州)涉水事项由省直有关部门牵头会同有关市(州)负责,其他涉水事项由市(州)、县(市、区)负责、省级加强指导和服务。进一步理顺“政事企”的关系,结合水利行业特点,做到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统分结合。
第二节 创新工程前期工作机制
跨市(州)重大水利工程,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工程所在市(州)组建工程前期工作专班,落实人力、物力、资金等保障措施,合力推进工程前期工作。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水利政策和规程规范等要求,深入论证工程方案,明确工程投资及资金筹措方案、项目法人组建方案、工程建设机制和管理运营模式等,保证前期工作质量,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节 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原则,积极落实各级财政投入,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水利的支持,利用经营性项目进行贷款,探索股权质押、资产担保、“捆绑贷”“增值贷”“资源贷”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满足贷款融资需求,建立公共财政、金融信贷、社会资本共同发力的水利多元化投入机制。建立由省级水行政部门牵头,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建设单位“1+3”四方投融资合作模式。对跨市(州)水利工程,发挥省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平台作用,创新融资模式,保障资金需求。
第四节 创新工程建设机制和建设管理模式
跨市(州)重大水利工程,由省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会同工程所在市(州)组建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建设。进一步落实政府在工程建设中的组织领导责任,深入推进项目法人治理能力建设,积极引入社会建设管理力量提升项目法人履职能力。深化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和监督方式改革,全面推行全程电子化。制定水利建设市场准入管理和行为监管实施细则,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督管理常态化,完善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清理纳入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等新模式,探索工程监理制改革。建立质量终身责任管理制度和水利优质工程评选制度,完善质量和安全监督制度体系。强化水利工程监督机构与监督能力建设,创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监督,大力开展质量监督检测,推进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
第五节 创新工程管理运营机制和加强运行管护
跨市(州)大型水利工程,建立流域性的供水区一体化管理运行机制,包括维修维护机制、用水协调机制、目标绩效管理和分配机制等。对新建成的工程,由省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有关市(州)共同组建运营管理公司,同时成立管理机构,形成“小机构管理、公司化运营”,共建共享共维护。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加强运行管护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对乡镇村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以大带小,小小联合”等方式,基本实现专业化和规范化管理。继续开展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加强农村水利基层服务与建设管理。
第六节 深化价税改革
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2025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深入推进非农业供水价格改革,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要求,鼓励实行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对用水需求的调节作用。深化水资源税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水权改革。
第十章 挖掘传承弘扬蜀水文化
坚定文化自信,落实建设文化强省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新时代水利精神为指引,尊重历史、道法自然,立足行业、依托地方,面向社会、对接市场,挖掘传承弘扬优秀文化,进一步增强蜀水文化和“大灌区”文旅品牌传播力和影响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第一节 加强蜀水文化水利遗产挖掘保护
传承长江文化、黄河文化等自然水文化,修编《四川江河志》,深入研究河湖水系、水资源等方面的文化元素。传承都江堰、东风堰等传统水文化,修编《都江堰志》,提炼都江堰生态水利工程文化内涵,丰富完善治水智慧。开展水利工程遗产普查,建立名录,申报国家水利工程遗产。加强都江堰世界文化遗产和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东风堰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等水利遗产保护利用。
第二节 加强蜀水文化载体建设
在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打造集水利工程博览园、水文化传播体验园、工业文化研学实践园为一体的“上善若水会客厅”,实现教育培训、文化旅游、水情教育、科学研究、对外合作交流等多功能融合,形成蕴含城市精神、融入产业社区的文化地标,实现传统水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积极培育“大灌区”品牌,塑造“水润天府,诗画田园”品牌形象,建设水文化传承创新发展的典范。打造东风渠百里蜀水文化风光带,发展以河湖公园、湿地公园、水美乡村等为载体的现代水文化景观,营造节水、惜水、爱水、护水的浓厚氛围。
第三节 加大蜀水文化宣传力度
开展蜀水文化活动,加强对外文化交流,进一步提升以都江堰清明放水节为代表的蜀水文化品牌影响力,推动更多优秀蜀水文化遗产走向世界。加强水情教育,以大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重大水利工程展览场馆建设为重点,启动水情教育基地建设和申报考评工作。建设四川水利融媒体中心,搭建蜀水文化宣传平台,更加注重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手机报、手机应用软件(APP)等基于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的新媒体形式,形成种类齐全、优势互补的水文化现代传播体系、广泛宣传蜀水文化和水利改革发展成就。
第四节 加强川渝水文化研究合作
组建研究中心和专家委员会,搭建合作研究平台;鼓励和支持川渝两地水利高职院校联合申报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推动研究成果应用,力争在全国水利职教文化育人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联合开展水利工程遗产挖掘保护课题研究,推动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东风堰管理处与重庆白鹤梁水下博物馆等机构进行交流合作,共同打造中国水文化遗产名片,合力推进川渝水文化挖掘研究、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
第十一章 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节 规划协调性分析
本规划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水安全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国家发展战略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关于水安全保障的要求,与国家“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进行了对接,在规划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等方面与国家规划保持一致。同时,与《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已衔接一致,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领域的“十四五”专项规划进行了对接,规划之间相互协调。
本规划与《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四川省“三线一单”》《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四川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第一批)(试行)》等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总体相适应,规划实施可以把对各生态功能区的环境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第二节 环境影响分析
“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资源配置工程、防洪排涝工程、水生态保护工程等。规划项目所承担的任务以及保障对象不同,其环境影响各异,其中水生态保护工程具有显著的生态环境效益。规划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如下:
水资源配置工程包括引大济岷和长征渠引水、“五横六纵”骨架水网、重点水源及城市应急备用水源、乡村水务和农村水利工程。工程实施的主要有利影响为:新增和恢复蓄引提水能力,进一步完善水资源配置体系,提高生活、生产、生态综合供水能力,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以上。其不利影响主要表现为原有天然河道的水文情势发生变化、水库淹没及占地、移民安置、水土流失、灌溉回归水对水环境的影响及生态环境用水的影响。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应结合项目区域的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在分析河道内外环境需水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项目开发任务。
防洪排涝工程包括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防洪控制性水库、主要江河及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山洪灾害防治工程。防洪排涝工程的主要有利影响表现为:可进一步完善防洪排涝体系,提高重点江河和重要城镇防洪排涝能力,保障重点地区防洪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其不利影响是改变河流水文情势、防洪水库淹没及占地、移民安置、水土流失以及对水环境、生态环境和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影响。
水生态保护包括加强河湖保护、保障生态流量、实施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水利风景区建设等。水生态保护可有效管控涉水空间,保障河湖生态流量,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控制入河湖污染物排放,有效改善水生态水环境,有效控制和减少水土流失。通过规划实施,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满足程度达90%以上,水土保持率提高到78.5%以上,水生态水环境状况明显改善。
第三节 对策与保护措施
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依法加强相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工程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监督,最大程度地减轻规划实施的不利环境影响。
1.加强流域和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减少对水资源的过度消耗,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推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资源配置要保障河湖生态流量,维持湖库合理水位,逐步退还挤占河道内生态用水。水资源开发要高度重视对河流生态环境和地下水系统的保护,根据大中型水库涉水区域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需水要求,在维持生态系统稳定前提下,下阶段进一步研究综合用水(生活、生产、生态)需求以及调度运行方案;环境影响评价中应对水库下泄流量提出明确要求。
2.对具有城乡供水任务的水源工程要按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划定相应水源保护区。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严格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0年12月22日修正版)进行分级防护,防止水质污染,确保供水安全。规划项目若涉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禁止污水集中排放。
3.具有农业灌溉任务的水源工程应提高灌区灌溉水利用效率,同时强化区域农业环境管理,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大力推广生态农业,努力减少和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降低灌溉回归水对地表水体的影响。
4.防洪排涝工程的江河堤防工程堤线、堤型选择应尽量维持原天然河道的形态,避免大规模截弯取直、整齐划一,尽量采用生态护岸,避免硬质护岸对河流生态系统的横向阻隔。
5.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在红线划定的区域里实施严格管控。按照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与脆弱区、禁止开发区对涉及的受保护地区分类,明确在相应的区域内能否从事水利建设等活动,若允许开展相关活动,明确其开展的限度,将水利建设等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
6.在规划工程选址选线过程中,尽可能避让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生态敏感区,切实处理好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在确实无法避让的情况下,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发建设项目不得穿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风景名胜区的一级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核心景观区,湿地公园的生态保育区、恢复重建区等。若经国家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因自然条件限制,必须穿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生态敏感区时,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7.优化和调整工程布局,慎重选择施工场地,尽量避开保护动植物集中分布区和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区域;对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及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予以保护,严禁破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采取避让、减缓、补偿和重建等生态影响防护和恢复措施,减轻规划实施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下阶段要进一步研究如通过采取栖息地保护、人工增殖放流、过鱼设施、保证下泄生态流量(预留生态库容、生态调度等)及制定相关的在线监测方案等措施减轻规划实施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等。
8.优化工程选址和建设规模,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尽量减少淹没占地及移民,从源头上减轻移民安置难度;切实做好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农村移民安置、城(集)镇及专业项目迁(复)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确保被征地居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
9.加强规划实施后可能影响的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和重要目标的监测与保护,及时掌握环境变化,采取相应对策措施。加强规划实施的环境风险评价与管理,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环境风险问题,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应急管理措施。
10.加强执法监督,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生态环境部门执法,对于违反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不按取水许可规定取水、浪费水资源和污染水资源、未按环境保护要求下泄生态流量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联合查处。
第四节 评价结论
本规划实施后,其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对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作用。规划项目建设造成的不利环境影响在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将得以减缓、消除或改善。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规划是可行的。
第十二章 保障措施
“十四五”及今后一段时期,我省水安全保障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要采取强有力措施,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实行省负总责、市(州)县(市、区)抓落实的水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部署各项任务。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挥牵头作用,主动与其他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应急、林草、乡村振兴等部门要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形成水安全保障工作合力。
第二节 逐级分解落实
对本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大改革举措,各级要落实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全力推进规划有序实施。加强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分析规划实施效果,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各地要结合实际,组织编制区域水安全保障规划,把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层层分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规划落地生效。
第三节 全力推进项目
各地要抢抓机遇,按照“四个一批”要求,加强规划衔接,加快前期工作,强化资金保障,全力以赴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竣工验收一批,加快建设一批,尽早开工一批,积极储备一批,发挥工程效益,改善群众生活生产条件。严格实行“四制”(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强化建设项目管理,继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监督机制,确保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安全、资金安全。按规定开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等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好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保障移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第四节 促进公众参与
加大对四川水情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社会对水的珍惜意识、忧患意识、感恩意识、敬畏意识和水法制观念,为水安全保障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健全水行政主管部门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决策的途径和方式,积极引导全社会参与规划实施和水利建设管理。依法公布水情信息和工作动态,鼓励社会监督水安全保障工作,构建全民行动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