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中国民航飞行学院遂宁南坝机场
迁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川府函〔2016〕39号 2016年2月22日
遂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批复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南坝机场迁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遂府〔2016〕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中国民航飞行学院遂宁南坝机场迁建后仍为中国民航飞行学院训练机场。本期工程按满足年教学飞行6万小时、年飞机起降20万架次和年培养飞行员300人的规模设计。
二、本期建设规模为:飞行区等级指标为4C,新建一条跑道长2200米,道面宽45米,两侧道肩各宽1.5米,一条与跑道等长、宽18米的平行滑行道,两侧道肩各宽3.5米,5条垂直联络道和机坪设施;建设教学办公、生活、服务设施,以及消防、供电、供水、供冷、供气和场外配套等辅助、配套设施,相应建设空管工程、供油工程。用地总面积238.13公顷,其中农用地215.12公顷,含耕地180.75公顷。建设工期3年。
三、项目总投资为187833万元,资金来源由遂宁市人民政府筹措解决。
四、遂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六、遂宁南坝机场迁建工程由遂宁市人民政府负责投资和组织建设,建成并取得机场使用许可证后,由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接收新机场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产权,同时将现南坝机场移交遂宁市人民政府。
七、抓紧做好以下后续工作:
(一)加强机场及周边地区的规划控制,保护好净空和电磁环境;同步建设场外道路等配套设施,完善地面交通条件。
(二)建设单位进一步协调落实资金来源及筹措方案,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请督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机场顺利建成投运。
(四)机场设计与建设应体现节能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