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
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而奋斗的决定
(2013年5月14日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共四川省委十届三次全体会议深入分析当前形势和任务,对推进四川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行了研究部署,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确立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一)充分认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确立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对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作出了全面部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阶段性历史任务。四川是全国经济大省、人口大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既是全省各族人民的热切期盼,也是我们责无旁贷的重大责任。必须以党的十八大精神统领全省工作,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奋力谱写中国梦的四川篇章。
(二)准确把握当前四川发展形势。近几年来,全省人民万众一心、攻坚克难,战胜汶川特大地震灾害,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保持和谐稳定,为今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当前,四川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双加速”时期,面临国家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建设成渝经济区和天府新区、支持民族地区跨越发展等重大机遇。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人口多、底子薄、不平衡、欠发达”的基本省情没有根本改变,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滞后于全国,产业层次偏低,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经济外向度不高,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盆周山区贫困问题突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尤为艰巨繁重。必须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抓住和用好机遇,主动作为、拼搏实干,打一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战。
(三)确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保持快于全国的发展态势,到2017年实现省第十次党代会确立的地区生产总值、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三个翻番”目标,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到2020年,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赶上全国当年水平,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重大进展;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社会和谐稳定;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全面建成,建设美丽四川取得重大进展。
(四)明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思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本要靠发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把经济建设作为兴省之要。实施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调动各区域各方面积极性,着力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优化全省发展总体布局。实施“两化”互动、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加快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进程,着力解决城乡发展不协调问题,促进“四化”同步发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着力解决发展内生动力不足问题,推动四川实现转型发展、跨越提升。要准确把握“三大发展战略”的丰富内涵和工作要求,以多点多极支撑为总揽,以“两化”互动、城乡统筹为路径,以创新驱动为动力,推动四川由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跨越、由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跨越。
二、推进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构建竞相跨越奔小康新格局
(五)构建多点多极支撑。多点,就是做强市(州)经济梯队,形成强有力的经济支撑点;多极,就是做大区域经济板块,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在提升首位城市的同时,着力次级突破,夯实底部基础,形成首位一马当先、梯次竞相跨越的生动局面。以做大区域经济总量为基础,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为中心,以发展城市群和经济区为载体,以建设区域中心城市和壮大优势产业为支撑,以扩大开放和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共富和谐为目的,以点带面、由点到极、多极共兴,形成更多更强的支撑点和增长极。
(六)提升首位城市。支持成都领先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更好地发挥“带头带动引领示范辐射”作用。到2017年,地区生产总值力争达到1.6万亿元,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现代化进程中走在中西部地区前列。突出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增强产业竞争优势。推动城市全面转型升级发展,促进城市建设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加快推进国际化进程,建成国内外产业、资本、人才汇聚西部的首选地。支持成都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深入实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推动成德绵眉乐资遂同城化发展,把成都平原城市群建设成为西部最具实力和竞争力的城市群。
(七)着力次级突破。推动有条件的市(州)加快发展,力争到2017年形成10个地区生产总值超过2000亿元、5个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500亿元的市(州)。加快城市群和重点经济区发展,除成都外再形成几个强有力的经济增长极。大力推进天府新区建设,按照“一城六区”的空间布局,打造以现代制造业为主、高端服务业集聚、宜居宜业的国际现代新城区,再造一个“产业成都”,将其培育成为成渝经济区最具活力的新兴增长极。加快川南经济区发展,建设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装备制造业基地和“中国白酒金三角”核心区,发展临港经济和通道经济,加快老工业基地改造,到2017年建成地区生产总值超万亿元的新兴增长极。培育川东北经济区,加快天然气等优势资源开发利用和就地转化,建设西部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丝纺服装基地和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到2017年建成地区生产总值近万亿元的新兴增长极。
(八)夯实底部基础。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快建设一批工业经济强县、现代农业强县、生态旅游强县。分类确定县域经济发展示范县,提升平原地区现代化水平,推动丘陵地区县实现突破发展,壮大山区县特色经济,扶持特殊贫困县跨越发展。深化扩权强县试点,赋予县级更大的经济管理权限。支持有条件的县城发展成为中小城市,优先发展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区位优势明显的中心镇,加强县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县域经济实力。到2017年,力争有一半以上县(市)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00亿元,40个左右县(市)地区生产总值超过300亿元。
(九)用好区域发展重要平台。推进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四川部分建设,加快广安川渝合作示范区建设,加强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合作。支持绵阳科技城走军民融合发展道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强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加快建设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集约开发利用钒钛、稀土等战略资源,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积极推进川西北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促进生态建设与生态经济发展有机结合、协同发展。加快国家级高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形成区域发展有力支撑。
(十)强化多点多极的投资保障。稳定投资规模,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优化投资结构,加大对重大基础设施、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民生和社会事业、生态文明建设、自主创新等领域的投入,严格控制“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张。加大项目工作力度,推动在建项目加快实施,做好重大项目储备,加快项目立项和审批进度。优化投资环境,改善信贷环境,解决好征地拆迁、土地供应、能源保障等问题。同时,积极扩大消费,提高居民消费能力,改善消费环境,培育拉动力强的消费增长点。
三、推进“两化”互动、城乡统筹发展,走出“四化”同步发展新路子
(十一)推进工业强省产业兴省。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突出工业主导地位,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培育壮大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饮料食品、油气化工、能源电力、钒钛稀土、汽车制造等七大优势产业,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园区建设,建成一批产业关联度高、创新能力强、特色鲜明的产业集聚区。实施大企业大集团倍增计划,推动资源要素向重点企业集中,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兼并重组,发展更多的销售收入过百亿元企业,加快培育千亿元龙头企业。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发挥服务业在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城镇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成都国家级服务业示范城市建设,建设西部重要的金融中心、商贸中心、物流中心。依托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服务业集聚发展区。加快发展工业设计、现代物流、金融保险、科技咨询、服务外包等,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发展健康、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社区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突出生态、文化两条主线,加快建设一批旅游精品景区和精品线路,发展特色旅游产品,做大做强旅游经济,加快建设旅游经济强省和世界旅游目的地。
(十二)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坚持以人口城镇化为核心,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提高城镇化质量。到2017年,全省城镇化率超过50%,实现城镇人口超过农村人口的重大结构性转变。强化规划引领,完善“四大城市群”规划,优化全省城镇布局。把城市群作为主体形态,构建特大城市为核心、区域中心城市为支撑、中小城市和重点镇为骨干、小城镇为基础,布局合理、层级清晰、功能完善的现代城镇体系。适当控制特大城市中心城区规模,做大一批区域中心城市,统筹推进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完善城市功能。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支持一批百万人口大县、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县(市)建设中等城市,支持基础条件好的中心镇发展为小城市,因地制宜发展工业镇、商贸镇和旅游镇。推进城镇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支持扩大改善型住房消费。大力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加强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健全防灾减灾生命线体系,提高城镇管理科学化水平。
(十三)加快农业农村发展。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农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发展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发展现代农业,稳定粮食生产,实施现代农业千亿示范工程,全面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推进水利、高标准农田、农业产业化基地等骨干工程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排头兵”工程,培育龙头企业、联户经营、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等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致富。产村相融、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建设彝家新寨、藏区新居和巴山新居,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新农村综合体,加快改善农村面貌。
(十四)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合理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全面放开大中城市、小城镇的落户限制,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引导和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权等确权颁证工作,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培育规范的土地流转交易市场,保证农民的土地权益。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全部纳入制度保障范围,促进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在城乡间、地区间实现转移接续。整合城乡医疗保险体系,5年内实现医保制度全省统筹。构建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向农村倾斜,推动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十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加快客运铁路专线、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建设,增强进出川主通道和省内干线互连互通能力。加快成都国家级国际航空枢纽建设,开辟更多的国际国内航线。实施“四江六港”水运通道和港口建设。继续实施“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工程,推进大中型控制性水利工程建设,加强防汛抗旱、农村水利、水土保持等水利工程建设,构建完善的综合水利保障体系。坚持水电为主、火电为辅,加快新能源开发利用,改造升级骨干网架和农村电网,优化能源结构和布局,增强能源输送和保障能力。推进光纤宽带网络、无线网络等信息网络建设,推进下一代通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提升全社会信息化水平。
(十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快建设美丽四川。持续推进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实施川西北草原生态保护、湿地保护与恢复、水资源保护等生态安全工程,加快地震灾区生态修复和治理,力争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37%。重视城市生态建设,支持成都科学规划、规范推进全域生态建设。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产业、重点地区节能减排工作,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整治工业污染、城市污染、农村污染,加强江河流域和水源地污染防治,积极开展灰霾治理,让人民群众呼吸清新空气、喝上洁净水、吃上放心食品、享受优美环境。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
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增强全面跨越提升的动力和活力
(十七)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体制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基本公共服务职能,简化和规范行政审批,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国有资产战略性重组和股权多元化改革,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金融创新,加快发展多层次金融资本市场,推进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发展地方金融机构。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土地、技术、资本、人才等要素合理流动。
(十八)加强科技创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发展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引导科技资源向企业集聚,推动企业成为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应用的主体。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快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支撑优势产业发展和重点产品开发,助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建设科技成果引进、转化、交易、服务平台,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坚持引进与培养相结合,统筹各类创新人才发展,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领军型人才、优秀企业家和一线技术创新人才。
(十九)扩大开放合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主动对接世界500强和国内知名企业,以欧美、日韩、港台、沿海发达地区为重点区域,积极承接重大产业转移,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深化多层次区域合作,加强与重庆全方位合作,扩大与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等区域合作,加强与台港澳合作。加快融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促进与东南亚、日韩、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在更大范围分享发展机遇。加强开放合作平台建设,精心办好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等大型展会,加快建设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
(二十)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毫不动摇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全面落实发展民营经济的各项政策措施,保证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放宽市场准入,鼓励民间投资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加强产业引导,支持科技型、创新型和劳动密集型民营企业发展,发展壮大竞争力强的民营企业。强化政策保障,加大金融和财税支持力度,建设中小企业信用和担保体系,认真解决民营企业融资、用地、用能等难题,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履行社会责任。
五、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二十一)继续实施十项民生工程。坚持民生优先、共同富裕,促进全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持续稳定增加民生投入,逐步提高公共财政用于改善民生的比例,形成多元化民生保障格局。继续实施十项民生工程,根据群众需要不断丰富完善项目内容,加快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战略和制度建设上系统规划民生建设,加快形成覆盖城乡、富民惠民的民生保障体系,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方面持续取得新进展,不断提高全省人民生活水平。
(二十二)实施“四大片区扶贫攻坚行动”。实施新十年农村扶贫开发纲要,把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高原藏区“四大片区”作为扶贫攻坚主战场,改善发展条件,增强造血功能,整体推进脱贫致富进程。推进基础扶贫,加强交通、农田水利、电网、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产业扶贫,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农业、生态旅游、清洁能源等特色优势产业。推进新村扶贫,建设一批体现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格的新村聚居点。推进能力扶贫,提高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增强群众就业致富能力。推进生态扶贫,依托生态优势发展生态经济。同时,做好其他地区扶贫工作,帮助分散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二十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强化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信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支持人大、政协依照法律和章程履行职能、发挥更大作用,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旗帜鲜明地开展反分裂斗争,保持民族地区社会稳定,促进长治久安。
(二十四)提高公民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伟大抗震救灾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教育。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不断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法制观念教育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公民文明素养,培育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构建大网络大舆情全媒体格局,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基层、农村、边远地区、民族地区倾斜。积极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支持和鼓励基层文化建设。加强优秀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实施“巴蜀文化品牌”工程,推出更多具有中国气派、巴蜀风格的优秀文化作品。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增强四川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六、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为四川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十五)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武装头脑,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坚持抓班子带队伍,突出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的用人导向,优化各级领导班子配备,选好配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建设德才兼备、真抓实干、群众公认的干部队伍。围绕省委重大部署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开展大规模干部教育培训,在工作实践中考验、锻炼和选拔干部,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的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引导各级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二十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机关、社区、国有企业、学校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重点加强基层力量薄弱地区的基层组织和政权建设,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全社会有效覆盖。按照“政治素质好、带领力量强、服务能力强”的要求,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激励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能力。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强对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基层党员干部的关怀帮扶。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二十七)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行各级领导联系指导基层工作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高各级干部的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引导各级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二十八)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尚廉洁的社会氛围。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开展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推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