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经信办〔2015〕130号 2015年12月30日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各直属(代管)单位:
按照省政府安全委员会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委〔2015〕21号)精神,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经认真研究,制定了《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入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深入开展工业行业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精神,扎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省政府安委会2015年第4次会议部署和《关于印发全省深入开展工业行业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委〔2015〕2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工业行业当前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入开展工业行业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高度重视工业行业当前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深入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成立以委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处室为成员的〈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入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电子信息、机械、冶金、建材、化工、酒业、轻工、纺织等行业和直属单位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安全办,负责今冬明春工业行业安全工作的具体协调工作(见附件)。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各直属(代管)单位要认真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活动要求,认真制定本地区、本单位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并将工作方案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安办备案。
二、明确责任,落实目标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各直属(代管)单位要尽快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深入开展工业行业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安排部署“大排查”工作,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明确工作分工,把“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企业,重点领域和环节。本次活动的总体目标:巩固2015年全省工业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整治专项行动及“回头看”成果,深刻吸取重大安全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落实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堵塞漏洞,强化措施,消除隐患,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省“两节”、“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形势稳定。
三、工作步骤
本次今冬明春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采取“企业全面自查、市(州)经信委和直属单位全覆盖检查、省经信委综合督查”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2月31日前)。按照本方案要求,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各直属(代管)单位要认真制定本地、本单位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时间方案,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议和省政府第4次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精神,组织召开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确定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地区和重点单位,广泛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并迅速全面启动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12月31日—2016年2月26日)。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各直属(代管)单位根据拟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行业和单位方案深入现场开展排查整治,并对企业单位的自查自改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2月22日—3月26日)。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各直属(代管)单位根据今冬明春工作现场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回头看”,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措施,确保本次活动取得成效;对排查活动中的好做法、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各直属(代管)单位。要认真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把此次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过问、亲自检查,组织开展好排查工作。对排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因敷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从严追究责任。
(二)全面排查,强化整治。按照“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各直属(代管)单位务必对所属企业、单位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排查整治。检查必须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来重大安全隐患和火灾隐患,要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报备,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
(三)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和直属院校要进一步加强监管,严格落实各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各直属(代管)单位重点要对食堂、宿舍、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等人口集密及易燃易爆场所进行一次火灾隐患大排查,对火源、电源、气源及管线进行检查,对消防器材进行养护,完善防火巡查制度,开展今冬明春安全和冬季防火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特别是学校在放假前后要落实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四)严格要求,不留盲区。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各直属(代管)单位对生产单位的排查,要重点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查出的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是否建立台帐进行登记,一般隐患整改率是否达100%,对重大隐患是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未达到上述要求的生产单位要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五)广泛宣传,畅通信息。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各直属(代管)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企业职工广泛关注,营造浓厚氛围。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信息报送。在排查过程中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省经信委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各直属(代管)单位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将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及值班值守工作方案报省经信委安办。
(七)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各直属(代管)单位和省经信委各督查小组(见附件2)于3月26日前将本地区、本单位排查活动工作总结书面报委安办,以便及时汇总上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1.深入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活动领导小组(略)
2.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分组(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