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09年
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川办函[2009]109号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此文件已于2017年12月29日宣布失效)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2009年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09年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
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
2009年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关爱工程”、“净化工程”、“助学工程”、“基础工程”等四大工程,以创新的举措推动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深入推进“关爱工程”
(一)扎实推进地震灾区青少年关爱工作。围绕灾后恢复重建,进一步整合资源,在灾区继续援建“12355心灵驿站”,通过组建心理援助专业志愿者队伍,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灵抚慰等活动,坚定灾区青少年恢复新生活、重建新家园的信心。大力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充分发挥“抗震英雄少年”的榜样带动作用,在灾区青少年中开展感恩自强教育,引导灾区青少年团结互助、感恩图报,积极投身灾后恢复重建。针对灾区的重点人群,通过主动走访抚慰与定点抚慰相结合,“一对一”抚慰与群体抚慰相结合,深入、扎实做好灾区青少年心理服务工作,有效预防灾区青少年违法犯罪。
(二)深入推进民族地区青少年形势教育工作。加强对民族地区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教育,引导他们认清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发展的严峻形势,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地区的政策措施。继续开展“四川藏区团旗红”活动,积极参与“藏区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和“帐篷新生活行动”,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三)继续深化留守学生关爱行动。积极发挥关爱农村留守学生爱心联盟作用,加强社会化、市场化运作,募集关爱资金。加强留守学生之家的管理,结合实际拓展留守学生之家功能,力争初步实现对农村留守学生的全方位、高质量覆盖。进一步丰富关爱活动,逐步建立关爱活动的长效机制,帮助农村留守学生“幸福留守、快乐成长”。
(四)广泛开展特殊未成年人关爱行动。一是对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进行摸排建档,建立信息库,定期开展情况普查和关爱活动。二是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和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关爱流浪未成年人活动。三是积极加强对进城务工未成年子女的法律援助、开展心理教育和辅导。四是对罪错青少年审判时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立足教育、感化、挽救,依法对未成年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扩大非监禁刑适用范围,对于轻微刑事犯罪的未成年人慎捕慎诉;继续推进少年审判综合庭试点工作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加大对罪错青少年的帮教矫正力度,开展青少年维权岗与罪错青少年“一助一”结对帮扶工作。五是加大对儿童福利院、SOS儿童村等专业救助机构的投入,通过宣传,吸纳、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参与关爱孤残儿童工作。
二、深入推进“净化工程”
(一)加强未成年人文化建设工作。一是继续实施“流动图书馆进灾区”活动,把“爱心书屋”和“图书流动服务车”开进灾区,向受灾群众提供精神食粮。二是落实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的措施,丰富活跃农村少年儿童文化生活。三是开展青少年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经营性娱乐场所的规范和管理,继续推行网络防沉迷系统,做好“扫黄打非”进社区试点工作,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环境;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远离盗版,保护知识产权”大型签名活动,逐步增强广大未成年人使用正版的意识;坚决扫除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各类非法出版物和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及时屏蔽和删除网络违法有害信息,严格审查面向未成年人的出版物、游戏软件,努力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文化服务环境。
(二)加大社会环境整治力度。一是继续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行动,全面推行“警校共育”,加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卫生检查。二是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坚持严打方针,对杀害、伤害、拐卖儿童、非法雇佣童工等犯罪行为依法快侦、快捕、快诉、快判。同时,重视对未成年人民事权益的司法保护。三是深化“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提高未成年人拒毒、防毒能力。四是广泛开展“青春红丝带”行动,通过举办培训班、赠送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未成年人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清除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不良诱因。
(三)强化未成年人自护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立足自护教育基地、自护学校、自护课堂等,开展自护讲座和宣传。组织开展自护征文比赛和自护公益巡演活动,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护能力。
(四)继续开展“未成年人维权行动月”活动。全面整合社会资源,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台和各级青少年维权岗,深入开展各种主题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推进“助学工程”
(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入实施“留守学生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等项目。充分利用国家优惠政策,统筹运用各种资金、资源,尽快启动实施灾后学校恢复重建项目。
继续突出农村教育和民族地区教育,确保按时完成民族地区最后3县的“两基”攻坚任务。进一步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有效改善办学条件。
(二)加强对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的帮教。积极推动工读学校建设,进一步加大专门(工读)学校的管理和服务,切实把专门(工读)学校办成教育、矫治、挽救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阵地。充分发挥“社会一条龙”、“政法一条龙”在教育挽救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方面的作用,建立对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的综合救助机制。灵活运用司法建议,创新帮教工作模式,加强社区矫治工作,逐步推行由专门人员用专门时间对被帮教对象进行教育和引导。同时,加强工作调研,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探索解决办法。
(三)完善社会捐资助学长效机制。一是深入开展“希望工程”救助工作,积极资助贫困学生就学。二是继续推进“金秋助学”活动,促进教育公平。三是实施“春蕾计划”,大力开展数字化幼儿园建设。四是实施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扶残助学春雨行动”、“书香满人间”和“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等项目,积极资助贫困残疾学生就学。
四、深入推进“基础工程”
(一)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以庆祝6·1儿童节、12·4法制宣传日等特殊节日为契机,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杂志、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依托学校、社区的工作平台,发挥政法部门的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法制副校长、法制进校园(社区)等,面向学校、社区未成年人开展形式多样的参与式、实践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加快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各地逐步按照规范化的要求完善呼叫中心建设和相关管理制度,实现24小时的优质服务。
通过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参与和推动,强化12355服务平台的宣传力度,畅通诉求渠道,拓展服务领域,完善工作机制,解决青少年诉求,着力打造12355公共服务品牌。
(三)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建设。一是加强各成员单位、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组织建设,确保资金、人员和办公场所“三落实”。二是继续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交流工作经验,明确工作重点,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三是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监督考评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量化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力度,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信息沟通。
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州)未保办要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未保工作和信息的报送。加强对外交流,通过开设培训班、举行经验交流会、工作研讨会、现场推进会等形式,全面提升我省未成年人保护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附件:2009年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