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简体 繁体
年 份:
期 号:
关键字:
按文号:
搜索 高级搜索 重置信息
主管主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编辑出版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室
编       审
责       编
编       校
印       刷
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文印中心
发行范围
国际国内公开发行
全国统一刊号
CN51—1727/D
国际标准刊号
ISSN 1006—1991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5100004000451
刊       期
地       址
成都市督院街30号
电       话
(028)86604546
(028)86605625(传真)
邮政编码
610016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川府发[2005]31号 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国务院决定于2006年底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05]1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农业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国务院决定开展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是一项重要的政府行政行为。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是为了查清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掌握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生活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为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各项经济社会政策和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和科学的依据。

搞好第二次农业普查,有利于我省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摸清农业资源状况,制定科学的农村经济特别是粮食生产政策,确保粮食安全;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推动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加快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我省是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多,乡村人口居全国第三位,县(市、区)、乡镇数量居全国第一位,村委会数量居全国第二位,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全国的7%,主要农产品数量在全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农业普查的任务十分艰巨和繁重。搞好我省农业普查,对确保全国农业普查的顺利进行和圆满完成具有特殊重要作用。

二、农业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涵盖了农村、农业、农民的基本信息,普查对象为我省境内所有从事第一产业活动的单位和农户,所有农村乡镇和村。

普查主要包括6方面内容:一是从事第一产业活动的单位和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二是乡(镇)、村委会及社区环境情况。三是农业土地利用情况。四是农业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五是农村劳动力就业及流动情况。六是农民生活质量情况。

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6年度。

根据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的总体安排,我省开展农业普查的初步规划是:2005年下半年到2006年底为普查准备阶段;2007年上半年为普查登记阶段;2007年下半年为数据处理阶段;2008年为开发应用资料和普查总结表彰阶段。

三、农业普查的组织领导和实施

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广大农村地区及众多农户。我省农业比重大,农村人口多,基础条件差,具有普查规模巨大、普查内容广泛、普查条件艰苦和普查难度大等特征。按照国务院“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要求,为加强对我省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四川省人民政府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见附件),以确保农业普查机构、人员、经费、措施和责任落实。省政府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各市(州)和省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涉及普查工作布置、协调、督查督办等方面的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负责;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工作,由省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涉及普查经费和物资保障方面的工作,由省财政厅和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涉及机构代码方面的工作,由省质监局负责协调。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相应设立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全国、全省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认真做好本地区农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千方百计保证普查数据质量。

普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农业普查的意义和有关要求,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各级政府普查机构要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作用,从政府部门、乡镇、村干部中精心选调普查工作人员,做好普查人员的培训工作。要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和配合普查工作。

四、确保农业普查工作经费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共同负担。我省普查经费根据农业普查工作量大小及工作的难易程度确定,由省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分级负责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照普查进度分年度拨付,确保农业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农业普查资料的填报与管理

凡我省境内符合普查对象的有关单位和农户,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对干扰农业普查工作和在普查数据上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农业普查取得的资料,只能用于满足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严格的保密。

附件:

四川省人民政府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

四川省人民政府

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陈文光   副省长

副组长:唐建军   省政府副秘书长

    殷建中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翁蔚祥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泽巴足   省财政厅厅长

    张 宁   省委农办主任

    滕彩元   省农业厅厅长

    胡安荣   省统计局局长

成 员:刘晓华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何天谷   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汪风雄   省教育厅副厅长

    汤留生   省公安厅副厅长

    三身小木滚 省民政厅副厅长

    扎 柯   省司法厅副厅长

    谢维勤   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志军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张 玲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朱 兵   省水利厅副厅长

    赵学谦   省农业厅副厅长

    郭亨孝   省林业厅副厅长

    颜丙约   省卫生厅副厅长

    陈原祥   省广电局副局长

    熊祖辕   省统计局副局长

    沈 健   省工商局副局长

    刘正贤   省扶贫办机关党委书记

    王文义   省乡镇企业局局长

    姜庆芳   省农机局副局长

    兰明建   省畜牧食品局副局长

    王小刚   省供销社副主任

    万崇实   省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

    黄国庆   省军区后勤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胡安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订阅须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为公开出版发行刊物,四川省一级期刊、四川省优秀期刊,全国统一刊号CN51—1727/D,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6—1991,半月刊,A4开本,约40页码,全年24期。
一、《公报》由省政府公报室发行部按期直接邮寄给每位订户,保证刊物准确及时送到订户手中。
二、订户可到所在市(州)、县(市、区)工作站、联系点办理订阅手续,由各工作站、联系点统一报省政府信息公开办,也可直接到省政府公报室发行部订阅。订阅价每册5.00元,全年24期共计120.00元(含邮寄费)。
开 户 行:工商银行成都春熙路步行街支行
户  名: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室
帐  号:4402208009100215971
本刊社址:成都市督院街30号省政府院内
联系电话:(028)86604546
传  真:(028)86605771
联 系 人:朱 莎
邮政编码:610016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0000062    蜀ICP备 13001288号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
党政机关 政府网站找错
  • 微信微信
    微信二维码
  • 微博
  • 客户端客户端
    客户端二维码
  • 头条号头条号
    头条号二维码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