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撤销双流县设立成都市
双流区的批复
川府函〔2015〕257号 2015年12月15日
成都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双流县撤县设区的请示》(成府〔2015〕49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双流县,设立成都市双流区,以原双流县的行政区域为成都市双流区的行政区域,双流区人民政府驻东升街道顺城街1号。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总体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