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省广电局等部门关于
巩固和推进村村通广播电视
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川办函[2005]134号 二○○五年七月四日
省广电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巩固和推进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巩固和推进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实施意见
省广电局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为解决农村地区收听广播、收看电视的问题,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我省从1999年以来实施了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简称“村村通”),截至2003年底,全省已完成14300多个行政村通广播电视工作。这些行政村“村村通”工程总体上运行是良好的,促进了农村有线电视网络的建设与发展,有效解决了部分农村地区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但也出现了一些程度不同的“返盲”现象。同时,我省广大农村特别是还有较多的自然村仍然存在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从2004年起,我省开始实施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有30000个左右的自然村纳入国家规划并将在今后5年中陆续实施(其中2004年和2005年实施50户以上自然村8240个)。为进一步巩固“村村通”成果,推进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逐步建立“村村通”长期运行的有效机制,促进农村广播电视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就巩固和推进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省是一个农村人口占多数的农业大省,“三农”问题始终是我们建设、改革和发展的根本问题。中央领导一再强调,要把“三农”工作作为当前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村村通”工程作为农村一项公共服务工程,充分反映了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愿望,集中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它的实施对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农民素质,推进扶贫工作,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村村通”工程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充分认识实施“村村通”工程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把“村村通”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扶贫攻坚计划,纳入财政预算,切实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认真落实配套资金,确保“村村通”工作的顺利实施
我省2004年和2005年将要实施8240个自然村的“村村通”工程,涉及17个市(州)的123个县(市、区)。按照国家广电总局要求,不仅要实现“村村通”,而且最终要户户通。各级政府负责“村村通”的信号到村,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各地要确保配套资金到位;村到农户的安装费和维护费按照公开、群众自愿的原则由物价部门定价,规范收费,禁止乱摊派、乱收费。我省8240个村采用有线联网、微波传送、小片联网和无线模拟发射4种技术信号到村,根据各种不同技术模式全省统一按以下方式安排建设资金。
(一)无线模拟发射,每个点需设备费用,全部由中央和省上统一解决。
(二)小片网技术,每个点建成信号到村的小前端,所需设备费由省上统一解决。前端到各用户费用,主要由用户(五保户、特困户除外)承担,地方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三)有线联网和小微波传送:这两种方式建设费用相对较高,但建成联网后信号容量大,用户能够统一纳入当地网络公司经营管理。省上对各个点统一解决部分设备费用,建设资金不足部分,由各地方政府和当地网络公司负责解决。网络公司可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在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下,向入网用户收取费用。
三、建立“村村通”长效运行机制,确保“村村通”长期通目标的实现
2004年和2005年自然村“村村通”任务完成以后,加上第一期行政村“村村通”工程,全省共有21788个“村村通”工程。由于运行和维护费用不落实,部分地方已出现或面临“返盲”现象。《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广电总局等部门关于巩固和推进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60号)中明确规定,“村村通”工程运行和维护经费原则上由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担。从今年起,各级政府要将“村村通”工程项目(包括行政村广播室)的运行和维护费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建立起“村村通”工程的长效运行保障机制。有关“村村通”工程运行和维护费用的具体标准和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和省广电局共同制订并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