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建立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川办函〔2011〕120号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促进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省政府决定建立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成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咨询委员会。审定经专家咨询委员会初审提交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标准条件。研究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审批程序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审定经专家咨询委员会初审提交的激励补助项目名单,审查提出激励补助方案报省政府常务会审定。
二、组成人员
召集人:王少雄 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
会副主任、省国资委党委书记
李成云 副省长
成 员:蔡 竞 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 捷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海林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彭宇行 科技厅厅长
黄锦生 财政厅厅长
姜晓亭 环境保护厅厅长
任永昌 农业厅厅长
谢开华 商务厅厅长
刘晓华 省统计局局长
张 谷 省招商引资局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省工业化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包括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根据召集人的提议或成员单位的建议,研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研究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相互配合支持,形成工作合力,认真做好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