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利厅
关于加强震损灌区灌溉工程
安全管理和用水保障
工作的紧急通知
川水函〔2013〕607号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各市(州)水务局、各大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4·20”芦山7.0级地震使雅安等市和玉溪河等180余处大中小型灌区灌溉工程遭受不同程度损坏。当前已经进入汛期,加之春耕生产用水高峰期即将到来,震损灌区灌溉工程安全和供水形势较为严峻。为避免次生灾害发生,保证灌区工程安全和供水安全,现就震损灌溉工程安全管理和用水保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做好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要继续对所辖灌区灌溉工程的安全状况进行排查,加强灌溉工程特别是震损和应急工程的管理和监护,对重点工程要加强专人值守和观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随时报告,确保工程运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和度汛安全。
二、尽快落实应急供水措施。目前即将进入今春水稻栽插用水高峰期,地震受损灌溉工程修复任务重、时间紧,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采取科学有力的措施,在全面完成工程受损情况排查的基础上,根据影响程度,尽快制定实施生产用水应急处置方案。
三、做好震损灌溉工程修复。各地要把灌溉工程修复作为抗灾自救的重要措施之一,及时安排,一手抓自救,一手抓生产。根据轻重缓急,科学做好应急修复方案,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加快应急修复进度,确保大春生产用水。各地、各水管单位应急工程修复情况请及时报送省农水局。
四、保证灌区良好用水秩序。要加强宣传,争取地方政府和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通过加强管理,有效缓解用水矛盾。对不能保证水稻栽插的,要及时调整供水计划,制定补救方案,引导农户调整种植结构,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同时充分发挥各类水利工程的作用,尽力保证大春作物不误农时满栽全种。
联系人:孙永中
联系电话:(028)8624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