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四川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
协调小组的通知
川办发〔2015〕62号 2015年6月25日
(已废止)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省政府决定成立四川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省协调小组),作为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常务副省长王宁担任省协调小组组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罗强,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蔡竞担任副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王七章、何旅章、李志强、罗治平,省委编办主任王川,省法制办主任张渝田,省政务服务管理办主任牛建平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
在各地、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市(州)、县(市、区)相关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省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组、责任清单清理改革组8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综合组设在省政府办公厅,从省政府办公厅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对外以“四川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二、省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蔡竞担任,副组长由省委编办主任王川、省法制办主任张渝田、省政务服务管理办主任牛建平、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任底瑜担任。
日常工作由省审改办承担,其中:省委编办负责审核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并实施动态管理;省法制办负责承接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事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省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省政务服务管理办负责牵头推进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指导全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约束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省本级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管理。
(二)投资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唐利民担任,副组长由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邵小龙、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总工程师徐小拭、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朱明仓、环境保护厅副厅长彭勇、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谭新亚、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副主任陈建平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制订我省投资领域负面清单,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推进并联审批,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
(三)职业资格改革组。
组长、副组长分别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王建军、副厅长徐毅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
(四)收费清理改革组。
组长由财政厅厅长王一宏担任,副组长由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邵小龙、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李曙光、民政厅副厅长张力、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郭飞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制度。
(五)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省工商局局长万鹏龙担任,副组长由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邵小龙、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副主任陈建平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号”改革,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改革。
(六)教科文卫体改革组。
组长由省政府副秘书长王七章担任,副组长由省政府副秘书长何旅章、罗治平,教育厅机关党委书记张澜涛、科技厅机关党委书记吴成、文化厅副厅长向华全、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张祖芸、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周青、省体育局副局长蒋显伦担任。
负责牵头协调推动教科文卫体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措施,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按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研究提出政府“管什么、怎么管”的意见和措施。
(七)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组。
组长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蔡竞担任,副组长由省政务服务管理办主任牛建平担任。
负责清理优化省、市、县三级政府行政权力清单,行政权力电子政务大厅平台、行政审批通用软件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安全保障;组织推进省直部门(单位)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指导、监督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
(八)责任清单清理改革组。
组长、副组长分别由省委编办主任王川、副主任张明担任。
负责清理公布省直部门责任清单,并实施动态调整管理;指导、监督市、县两级政府责任清单制订工作。
各专题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贯彻落实本领域国家有关决策部署,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省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后,提交省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省协调小组功能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省协调小组办公室)。
组长(省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蔡竞担任,副组长(省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由省委编办主任王川、省政务服务管理办主任牛建平担任。
负责省协调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省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向省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推动市(州)、县(市、区)改革工作;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督查组。
组长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蔡竞担任,副组长由省政府督查室主任田俐担任。
负责督促检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地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法制组。
组长、副组长分别由省法制办主任张渝田、副主任王彬担任。
负责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措施进行法律审核,及时提出制修订我省相关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的建议方案,对清理的文件进行审核。
(四)专家组。
由省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组建省政府职能转变评估专家组,每两年调整一次专家组成员。主要任务是,受省协调小组委托,根据工作安排,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事项进行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省协调小组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专题组和功能组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在我省现有工作基础上,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敢于担当、勇于创新,抓好本领域改革统筹,确保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同时要特别注重研究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加大指导、协调、督促力度,推动改革不断取得实质性、突破性进展。
(二)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贯彻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各项决策部署,按照省协调小组工作要求,坚持民意为先、舍利为公,找准突破口、把握着力点,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重点研究那些社会意见大、关注度高、关乎企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以务实的举措把改革推向纵深。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参照省做法,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机构,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有力推进机制,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强化责任、强力推动,做好“接、放、管”工作,力破“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