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开展2011年粮食稳定增产
行动的意见
川办发〔2011〕24号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此文件已于2017年12月29日宣布失效)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实现我省粮食总量平衡、基本自给,对于管理好通胀预期、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稳定意义重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意见》(国办发〔2011〕13号),对保持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好该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1号文件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粮食安全放在“三农”工作的首要位置,切实把粮食生产作为关系全局的重大任务来抓,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以改善基础条件、强化科技支撑、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单产水平为主攻方向,通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投入保障,完善体制机制,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各级政府重农抓粮积极性和科技人员助农增粮积极性,着力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现粮食稳定增产。
(二)目标任务。确保2011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0300万亩以上,总产比上年增加25万吨以上,实现连续5年增产。其中,小春增加5万吨、大春增加20万吨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三)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基本稳定。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农户、落实到田块,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占用基本农田,确保全省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7706万亩以上。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和生产指导,鼓励农民扩大粮食播种面积;通过调整种植结构,稳定水稻面积,扩大玉米和马铃薯面积;通过推行耕地轮作,大搞增、间、套、围,推广粮经复合种植模式,提高复种指数,实现种满种尽、满栽满插;通过组织代耕代种、规范土地流转等手段,尽力减少耕地撂荒。
(四)大规模开展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围绕“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推进一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大力实施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全力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堤防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等防洪专项建设,进一步提高洪旱灾害防御能力。大力实施《建设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工程规划纲要(2011—2015年)》,抓紧编制印发地方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按照“统筹规划、连片推进、整体打造、综合示范”的原则,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努力确保全年完成20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重点要通过组织实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田间工程、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田间渠系工程、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四大项目,连片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区100万亩。大力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普及行动,继续创建部、省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县20个,推广配方肥4500万亩。
(五)突出抓好粮食高产高效创建。继续把高产高效创建作为抓好粮食生产的重要手段,在更大规模、更广范围、更高层次上深入推进。在88个粮食重点县全面推行高产高效创建,建立万亩示范片350个,尤其要抓好粮食产量8亿斤以上的粮食主产区创建工作,选择条件好的10个县、100个乡(镇)开展整建制创建活动,有效带动全省大面积平衡增产,促进全省粮食单产提高3公斤以上。实施良种良法入户到田工程,推进行政、科研、生产大协作,大力开展“四新”(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制)示范和“五良”(良种、良法、良制、良壤、良机)配套,普及推广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主体模式,建设新品种展示园、新技术示范区、新模式示范带、新机制推进点,高产高效创建示范区新品种供种率、新技术到田率、新模式普及率达到100%,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要实现全覆盖,带动全省粮食主产区优良品种普及率达95%以上、实用增产技术推广面达到85%以上。
(六)增强农业科技支撑能力。抓住实施新一轮种子工程机遇,深化育种攻关,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加快构建以产业为主导、大企业为主体、大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体系。加强高产、优质优良品种选育,加快良种更新换代,努力提高良种化水平。深入开展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和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产业链示范,建设一批现代粮食产业示范基地,引领和提升大面积粮食生产现代化水平。完善“专家+农技人员+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做好重大农业科技问题联席会商,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技术示范和辐射带动能力。继续组织实施农业科技大示范、大推广、大培训“三大行动”,示范主导品种2000万亩,推广主推技术3000万亩,完成实用技术培训2000万人(次)以上;实施农民培训阳光工程,培养20万名产业发展带头人。
(七)切实搞好农资供应和市场监管。搞好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调运和储备,加强种子、化肥、农药、柴油等价格监测,及时发布信息,搞好余缺调剂,稳定农资价格,满足生产需要。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净化农资市场,让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八)全力抓好防灾减灾工作。研究气候变化特点和趋势,制定完善防灾减灾预案,牢固树立防灾抗灾减灾夺丰收思想,狠抓防灾减灾措施落实。提高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水平,科学应对干旱、洪涝、低温冻害和病虫害等各类灾害,加强农村防灾减灾组织体系与机制建设,完善农村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对突发灾害,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科学制定应对技术路线,指导农民因时、因地科学抗灾。根据抗灾救灾的需要,及时搞好种子、农药、肥料等生产资料的调剂供应,搞好生产恢复,尽力减轻灾害损失。
三、调动各方面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九)加大补贴力度,调动农民群众务农种粮积极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四补贴”政策、粮食最低收购价和政策性农业保险等强农惠农政策,使政策落到实处,农民得到实惠。引导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先期启动对种粮大户进行补贴,通过完善新增农资综合直补与农资价格上涨的动态调整机制,将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增量部分重点用于种粮大户补贴。
(十)加大考核力度,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积极性。继续将粮食生产纳入对各级政府的绩效考核内容。完善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建立“能增能减、能进能出”的动态调整机制,建立科学考核指标,按照国家规定,对产粮大市和产粮大县、农技推广人员、种粮售粮大户等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奖励。
(十一)完善激励政策,调动科技兴粮积极性。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关于基层农技体系改革与建设的决策部署,力争今年内完成在全省普遍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的任务,切实加强条件建设,落实工资待遇,保障工作经费。科技奖项评选、职称评审等要向粮食生产一线科技人员倾斜。
(十二)加大投入力度,调动农民参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积极性。积极发挥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以工代赈等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动员村级组织、农民群众和农民用水户协会等积极新建和整治包括农田水利在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加强田间末级灌排沟渠、山坪塘、石河堰、蓄水池、机井、泵站等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补助,引导粮食主产区农民开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十三)强化领导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把抓好粮食生产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突出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影响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突出问题,在财力投放、资源配置等方面向农业和粮食生产倾斜。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明确责任,上下联动,深入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并于年底向省政府报告履行粮食生产目标责任的情况。
(十四)强化部门协作。农业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水利厅、科技厅、国土资源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监察厅、省统计局、省粮食局、省气象局等部门具体实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责任,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十五)强化资金投入。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政策支持力度,有关项目资金安排重点向粮食主产区倾斜。要总结完善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支持粮食重大增产技术推广和高产高效创建。中央财政对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的使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2011年产粮(油)大县奖励办法的通知》(财建〔2011〕8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六)强化督导检查。在关键农时季节,各地要及时派出工作组,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检查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及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指导面上生产,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十七)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广泛宣传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增强广大农民群众搞好粮食生产的信心,鼓励和引导农民多种粮、种好粮。大力宣传各地粮食生产的先进典型,营造正确的工作导向和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