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文化改革
发展规划的通知
川办发〔2011〕96号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此文件已于2017年12月29日宣布失效)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根据《国家“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2015)》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是未来5年我省文化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文化建设的行动指南。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规划背景。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人民的热切愿望。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四川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既需要强大的经济力量,又需要强大的文化力量。
“十一五”时期,是四川文化发展史上极为特殊、极不平凡的5年。面对国内外环境的复杂变化和重大挑战,省委、省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四川文化改革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策部署,冲破传统体制束缚,树立新的文化发展理念,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文化生产力,初步形成了体制机制创新、事业产业共荣、城市乡村联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兼顾的文化发展格局。5年来全省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重点领域改革稳步推进,文化宏观管理体制和微观运行机制活力增强。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实施,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框架基本形成。文化企业集团实力不断壮大,集群发展的文化产业振兴格局初步显现。“物质家园”与“精神家园”重建同步推进,灾区公共文化设施实现历史性跨越。“三基地一窗口”建设成效显著,抗震救灾精神大力弘扬。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深入拓展,四川文化软实力和影响力大幅提升。
“十二五”时期,是四川深入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持续推进“两个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四川转变文化发展方式、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攻坚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化改革发展,把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举措,文化建设在“四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战略地位更加突出。全社会文化自觉日益增强,参与文化建设的热情空前高涨,促进文化繁荣发展已成为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物质生活不断改善,满足精神文化需求的愿望和期待更加迫切。我省历史底蕴深厚,文化资源富集,加快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具备独特优势和巨大潜力。成渝经济区建设、天府新区建设、灾区发展振兴和中央扶持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跨越发展,将为我省文化建设提供难得的有利条件。面对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省文化体制改革还不深入、不全面,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还不健全、不平衡,文化产业的竞争力还不强、贡献率还不高,展现四川特色和巴蜀气派的文化精品力作还不多、市场开发还不够。文化发展的总体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完全适应,与建设文化强省的奋斗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必须顺应时代发展新要求,顺应全省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顺应文化建设的内在规律和发展趋势,牢牢把握发展机遇,积极应对困难挑战,努力开创我省文化建设的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文化发展方式为主线,加快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大力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更加深入人心,不断开创文化创造活力持续迸发、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全面提高的新局面,为推进我省“两个加快”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为建设文化强省奠定坚实的基础。
立足当前文化建设的良好基础,抓住未来5年重要战略机遇期,在“十二五”时期推动四川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我省文化改革发展应坚持和遵循以下6条基本原则。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顺应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多样多变的客观现实,创作生产思想性、知识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精神文化产品,努力实现弘扬主旋律与提倡多样化的统一。
——坚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协调发展。以政府为主导,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文化需求。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正确认识文化产品的意识形态属性和经济属性,突出以文化育人的功能,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公益性文化事业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经营性文化产业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前提下,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坚持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准确把握科学发展主题,着力转变文化发展方式,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体制机制创新,破解文化发展难题,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坚持对内对外开放。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挖掘利用独特的巴蜀文化资源,吸收借鉴外来有益文化,塑造四川特色文化品牌。拓展对外文化交流渠道,搭建对外文化传播平台,不断提升四川文化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坚持发展与管理并重。始终一手抓发展繁荣、一手抓加强管理,在促进繁荣过程中不断改进和创新管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树立新的管理理念,加强依法管理,完善体制机制,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促进文化发展繁荣。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全省人民群众文明素质明显提高,抗震救灾精神进一步弘扬。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产业成为重要的支柱性产业,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得到更好满足。文化发展综合实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四川文化形象进一步提升,与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相适应的文化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惠民工程深入推进,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实现全面覆盖,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到2015年,全省城市基本建成“十分钟文化圈”,农村基本建成“十里文化圈”,实现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县县有两馆”、“乡乡有综合文化站和广播电视站”、“村村有农家书屋”。
——文化体制改革向纵深拓展。中央确定的文化体制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公益性文化单位活力明显增强,国有文化企业普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到2012年,基本完成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任务。到2015年,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文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基本形成。
——文化产业实现跨越发展。传统文化产业实现改造升级,新兴文化产业所占比重明显增加,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度明显提高,文化产业成为我省重要的支柱性产业,西部文化产业高地和区域文化市场中心地位基本确立。到2015年,新增文化企业上市公司2家以上,总资产、总收入超过100亿元的文化企业(集团)3家以上,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达到4%左右。
——文化精品力作不断涌现。文化资源充分开发利用,文化原创能力和文化传播能力明显提高,具有本土文化特色的精品力作不断涌现,文化表现力更加丰富多彩,文化感染力大幅提升。到2015年,文化产品生产创作综合能力进入全国前列,形成一批有影响力、有竞争力、特色鲜明的文化品牌。
——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基本建成。文化产品和消费市场健康活跃,文化要素和服务市场规范有序,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到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占全部消费性支出的比重达到8%左右,农村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占现金消费性支出的比重达到4%左右。
——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文化人才成长的环境不断优化,激励机制不断完善,引进人才力度不断增强。到2015年,建成一支素质优良的基层文化队伍,培养一批创新型、复合型、外向型、技能型人才,造就一批具有较大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文化领军人物,形成梯次分明、结构合理的文化人才队伍。
——文化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备。中央支持文化改革发展的政策全面落实,地方配套政策日趋完善,财政对文化的投入得到有效保障,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地方性文化立法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到2015年,形成法制保障有力、配套政策完备的文化政策法规体系。
二、提高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一)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研究宣传。扎实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大力宣传普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教育群众,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带动学习型社会建设,持续兴起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强大热潮。加强对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的研究和引导,深入回答广大干部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不断推进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切实巩固全省群众团结奋斗、加快发展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对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推动基础理论研究水平不断提高,促进应用理论研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打造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和较高知名度的学术精品和理论品牌。实施“决策智库工程”,整合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力量,开展重大理论攻关,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四川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加大学术领军人物、科研骨干和青年人才培养力度,打造高水平社科团队,建设一批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加大哲学社会科学知识普及教育力度,推进社科普及法制化进程,努力打造有特色的人文社科讲坛,切实提高全社会的人文素质。
(三)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社会风尚,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组织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日、公民道德宣传月、公民道德论坛、公民道德建设网上谈等主题活动,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引导形成爱国守法、敬业诚信、团结互助的社会风尚。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坚决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坚决纠正以权谋私、造假欺诈、损人利己的歪风邪气。弘扬科学精神,加强人文关怀,注重心理疏导,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和谐包容的社会心态,形成扶正祛邪、见义勇为、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倡导志愿服务精神,引导全社会积极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加强未成年人和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德育体系,推动形成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灵魂的校园文化,引导未成年人和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形成关注青少年、关心青少年、关爱青少年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和培育“感恩奋进”文化。深入开展主题宣讲、理论研究、典型宣传、文艺创作等活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把重建后的地震灾区建设成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基地、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基地和展示中国发展模式、发展道路勃勃生机的窗口。把“三基地一窗口”纳入四川红色旅游线路,广泛开展参观学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以“感恩奋进”为主题的全民阅读、诗歌朗诵、歌曲传唱、故事传说等系列文化活动,大力宣传抗震救灾英模人物和先进事迹,大力弘扬“东汽精神”,推进“新家园、新生活、新风尚”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把“感恩奋进”内化为全省人民的文化自觉,转化为推动四川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行动。
(五)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实施《四川省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体系》,以服务群众、服务民生为宗旨,开展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深入推进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的创建机制。结合城乡环境、社会文化环境的综合治理,开展“节约资源、低碳生活、保护生态”、“美环境、讲文明、树新风”和 “绿色频率频道”系列主题活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营造文明健康的文化氛围。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目标,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系列主题活动,塑造“讲文明、重礼仪”的良好形象,形成扶危济困、热心公益的文化风尚。服务灾区和民族地区振兴发展,开展“新家园、新生活、新风尚”和“文明生活倡导行动”系列主题活动,促进灾区和民族地区跨越发展。
(六)塑造新时期四川文化形象。立足四川文脉悠长、底蕴深厚的巴蜀文化积淀,依托传承有序的巴蜀人文精神,总结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历程,围绕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的伟大实践,不断创新文化载体和形式,广泛开展理论研究、专家论证、文化论坛、全民讨论等活动,动员全社会挖掘凝炼四川文化特质及其内涵,培育塑造新时期四川鲜明文化形象,提升四川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一)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以城乡基层为重点,以文化惠民工程为抓手,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按照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快建设以省级为龙头、市县为支撑、乡村为基础,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适用高效的五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
——全面改善市县乡村公共文化设施。全面落实文化惠民工程各项规定,实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标准化工程,市县有文化馆、图书馆、数字电影院,市(州)建设博物馆;乡镇(城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其中包括文化、广播影视和出版物发行网点等文化设施;村(社区)有文化活动中心(室),其中包括文化活动、广播、电影放映、公共电子阅览、农家(社区)书屋和报栏等文化设施。推动乡镇、村级公共文化设施合并建设,注重社区与学校文化设施共享,发挥综合效益。努力拓展农村青少年文化活动及德育阵地,全面完成市(州)青少年宫建设,基本实现每个乡镇有“乡村少年宫”。支持各种民办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机构发展。
——大力推进省级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省图书馆新馆、省美术馆新馆、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四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测中心建设,新建四川大剧院、四川社科馆、四川文艺家之家、四川省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四川省文化演艺中心,力争开工建设四川新闻发布中心、四川社科图书馆等一批省级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灾备与应急相结合,覆盖各市(州)及所有县城区、主要高速公路沿线和90%以上人口的全省应急广播系统。建成以农村等有线电视覆盖不到区域为重点的全省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网,有效提高本地广播电视节目的覆盖率。建成全省数字出版公共服务平台和数字内容信息管理服务系统。
(二)提高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适应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拓展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切实提高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
——加大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力度。文化单位和专业文艺团体要成为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主要力量,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等形式鼓励文化企业生产质优价廉的公共文化产品,实现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提供主体的多元化。加快推进数字博物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图书馆、数字美术馆、数字影视资源库建设,加快广播电视节目数字化、网络化建设,提高数字化展示传播能力和民族语言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译制能力。基本实现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推动音乐厅、展览馆等定期提供免费或低票价服务。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流动图书馆、流动博物馆、流动演出服务网,促进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在全社会有序流动。
——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积极开展“三下乡”、“四进社区”、“送欢乐下基层”等公益性文化活动,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挖掘传统节日、民族节庆、民俗活动等资源,支持开展四川少数民族艺术节、成都大庙会、绵竹年画节等一批特色浓郁、群众广泛参与的民族民俗文化活动。打造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及博览会、四川艺术节、全民阅读等一批示范性强、带动力大的文化活动品牌。鼓励和扶持各类社会团体和机构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三)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运行保障机制。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设备更新改造的投入力度,加大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政府采购力度。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设备和活动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人员配备和待遇到位,建立一支扎根基层的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文化建设,逐步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公共文化建设投入机制。健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使用长效机制,制定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标准,提高公益性文化服务机构效率。
四、加快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一)培育合格的文化市场主体。按照“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巩固提高、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改革思路,全面完成中央确定的文化体制改革任务。深入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着力培育合格的文化市场主体。加快推进市、县两级电影发行放映单位转企改制,全面完成电影领域的改革任务。分类推进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推进一般性文艺院团转企改制,推动保留事业单位性质的文艺院团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党刊和市(州)党报发行体制改革,剥离发行部分,组建发行公司。稳步推进市(州)电台、电视台合并以及制播分离改革,在把好播出关的前提下,剥离电视剧制作机构,组建节目制作公司。积极推进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重点新闻网站转企改制。到2012年,全省所有经营性出版单位、电影发行放映单位、一般性国有文艺院团、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重点新闻网站,以及其他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全部转制为企业。
(二)创新文化单位运行机制。与国家事业单位改革相衔接,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建立新的考核评价体系和竞争激励机制,形成新的事业管理体制,充分激发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活力,形成公共文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建立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责任明确、规范有序、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巩固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成果,推动已转制的文化单位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国有文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引进战略投资者,实行股份制改造,加快形成自主经营、运转高效、富有活力、充分竞争的文化企业运行机制。
(三)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打破行业壁垒、地区封锁、城乡分离的文化市场格局,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产品市场,加快电影、演出院线和出版物销售网点建设,积极开发和拓展动漫游戏、移动电视、网络广播电视等新兴市场。积极开拓大众性文化消费市场,培育农村文化市场,提高文化消费在城乡居民日常消费中的比重。加快培育文化资本、人才、信息、技术和版权等要素市场,促进金融资本、社会资本与文化资源的对接。培育文化服务市场,加强文化资产评估、文化产权交易、文化经纪代理等中介机构建设。加强文化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建立文化企业信用档案和文化市场信用机制,推动文化企业诚信经营,形成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良性发展机制。
(四)改革文化宏观管理体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政企、政事、政资分开以及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推动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切实履行“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有序、统一高效的宏观调控体系。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研究制订国有文化单位综合评估考核办法,形成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在市县两级组建统一高效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
五、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一)优化文化产业区域布局。依据我省文化资源分布状况和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文化产业发展基础,构筑“一核四带”文化产业区域布局。以各地特色文化资源为依托,加大资源产业化开发力度,把成都建设成为全省文化产业核心发展区,着力打造以红军长征路线、川陕革命根据地、伟人故里、将帅纪念园为主要内容的红色文化产业带,以古巴蜀文化和三国文化为代表的历史文化产业带,以“藏羌彝文化走廊”为核心区域的民族文化产业带,以汶川地震恢复重建区为依托的重建文化产业带,把川西、川中、川南、川东北等四个片区建设成为全省文化产业特色发展区。以园区、基地为平台,以重大项目为载体,推动文化产业集聚发展,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水平。
——成都核心发展区。依托成都厚重的历史文化积淀,发挥成都作为西部交通枢纽和物流、商贸、金融中心的区位优势,抓住国家建设成渝经济区、天府新区的重大机遇,以成都东部新城文化创意产业综合功能区(成都东村)、中国西部文化产业园、国家动漫游戏产业(四川)振兴基地等一批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为载体,推动文化产业集聚发展,形成出版发行、广播影视、文化旅游、动漫游戏、演艺娱乐、创意设计、广告会展、文化艺术品原创等产业集群,把成都建设成为全国领先的出版发行产业基地、数字影视传媒产业基地、文化旅游产业基地、动漫游戏研发运营中心、创意设计基地、演艺娱乐中心和民办博物馆示范城市,成为全省文化产业的核心发展区。
——川西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区。依托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和九寨沟、黄龙、大香格里拉、大熊猫栖息地、邛海、泸沽湖等自然文化资源,推动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建设,重点发展文化旅游、文化休闲、演艺娱乐、影视制作、民族工艺品生产等产业。
——川中历史文化产业发展区。依托峨眉山、乐山大佛、遂宁观音故里、安岳石刻等自然文化资源,重点发展文化旅游和文化休闲产业;依托三苏祠、陈毅故居、郭沫若故居、张大千故里等名人文化资源,重点发展文化旅游、艺术鉴赏、演艺娱乐、影视制作等产业。
——川南民俗文化产业发展区。依托酒、茶、盐、灯、恐龙等特色文化资源和竹海、石林等自然文化资源,重点发展文化旅游、文化博览、演艺娱乐、影视制作、民间工艺品制作、广告创意设计、印刷包装等产业。
——川东北红色文化、历史文化产业发展区。依托川陕革命根据地、华蓥山游击队根据地和朱德、邓小平、张澜故居以及红军文化纪念园、旺苍红军城等,重点打造红色文化产业;依托剑门蜀道、米仓古道、阆中古城、陈寿故里等三国文化遗址,重点发展文化旅游、影视制作、演艺娱乐、图书出版、文博展览等产业。
(二)大力发展文化主导产业。依据我省文化产业发展基础,做强做大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影视、文化旅游和演艺娱乐产业,重点培育动漫游戏、创意设计产业,形成“5+2”重点文化产业发展格局。实施主导产业引领发展战略,推动文化领域优势行业率先发展,带动文化产业跨越发展。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大力支持新兴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切实转变文化产业增长方式。推动文化与旅游、体育、信息、物流、建筑、广告、会展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相关产业的文化含量和附加值,延伸文化产业链。
——出版发行产业。推进出版发行资源深度融合,打造跨地区、跨行业、跨媒体的出版发行产业体系。大力推进出版业内容创新,规划实施国家和省级重大出版项目,努力打造一批传承中华文化、弘扬时代精神、具有本土特色的出版精品。着力推动传统出版业的数字化转型,大力发展网络出版、手机出版等数字出版新兴业态。发挥大中城市报刊业的主导和辐射作用,推进报刊业由传统平面媒体向全媒体转变,打造一批具有广泛影响的无线移动数字化报刊。推进出版物物流建设,打造西部一流的出版物物流中心,健全全国发行网络。鼓励、扶持出版单位积极参与国际出版产业合作与竞争,扩大版权贸易,促进巴蜀文化走向世界。
——印刷复制产业。提高印刷复制产业集约化程度,重点发展成都、德阳、绵阳、宜宾等印刷工业集中发展区,形成布局合理、优势突出的西部印刷产业带。支持酒类、食品、化工、高新技术等工业园区建设配套印务功能区,发展印务园区。鼓励印刷企业进行数字化改造,支持我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印刷材料的研发生产和推广运用。积极推进印刷企业绿色环保认证,加快印刷复制产业的结构调整和升级转型。支持大容量的高端光盘的复制生产。
——影视产业。整合省内外影视创作生产资源,加快技术设备升级改造,创作生产一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俱佳的影视精品。深入推进国有电影发行放映单位转企改制,打造集影视制作、发行放映和文化娱乐为一体的大型电影集团。推进大中城市四星级以上影院建设和城镇数字影院建设,形成覆盖城乡的电影发行放映网络。鼓励省外品牌院线、特色院线来川发展,支持太平洋、峨眉等院线跨省经营,拓展全国市场。加快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数字化、双向化改造,发展基于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的广播影视新媒体、新业态,培育广播影视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广播影视产业基地建设,搭建节目交易平台,促进广播影视产品流通,形成从节目创作、内容服务、网络传输到衍生品开发的广播影视产业链。
——文化旅游产业。推动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挖掘旅游文化内涵,提升旅游文化品位。依托四川丰富的历史文化、民族文化、民俗文化和红色文化资源,打造一批主题特色鲜明、基础设施配套、文化品味较高的文化旅游产业园区。依托世界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古迹、名城古镇(村)、博物馆,大力发展文博旅游产业。积极开展美食、宗教、养身等专项文化旅游和红色文化旅游,开发蜀锦、蜀绣、绵竹年画、唐卡、彝族漆器、羌绣等特色文化旅游商品,培育文化旅游纪念品市场。推进文化演艺与旅游的深度融合,实现全省4A级以上风景区都有一台特色文化旅游演出节目。办好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甘孜康定情歌节、凉山彝族国际火把节等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建立文化旅游项目推介平台,整体包装宣传我省的文化旅游资源和产品,不断形成新的文化旅游热点。
——演艺娱乐产业。加快演艺资源整合,打造具有艺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演艺娱乐企业集团和演艺娱乐集群,培育全国性演出经纪企业品牌。积极建设电子票务、剧场院线等现代演艺营销体系,发挥西部剧场联盟作用,组建城市和农村演艺院线,组建全省性剧场连锁企业。加强原创演艺剧目的策划、生产和后续经营,鼓励扶持改制后的文艺院团拓展演艺市场,创作一批具有四川特色和中国气派的精品剧节目。支持杂技、彩灯、皮影、民族歌舞等文艺演出团体和剧目“走出去”,扩大对外文化贸易。培育大型文化娱乐企业,加强文化娱乐设施和场所建设,开发文明健康的娱乐形式,推进娱乐业规模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
——动漫游戏产业。依托国家动漫游戏产业(四川)振兴基地,建设以成都为中心、覆盖全省、辐射全国,集创意、研发、生产、营销为一体的动漫游戏产业研发运营体系。建设成都国际动漫游戏产业园,做大做强中国移动无线音乐基地。实施绿色民族网络游戏扶持推广工程,大力支持研发和制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动漫产品,不断提高行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附加值。建立市场化分工协作的动漫游戏产业链,鼓励文化企业生产制作与动漫形象有关的图书、服装、玩具、电子游戏等衍生产品。积极发展动漫游戏产品交易会展,培育和发展动漫游戏消费市场。积极推动动漫技术软件的开发和服务,扩大软件外包和出口。
——创意设计产业。以传统民族民间工艺美术品、当代艺术品、文化创意设计、文化贸易经纪与代理等为重点,推动蜀锦、蜀绣、羌绣、竹编、竹雕、绵竹年画、唐卡、彝族漆器等传统民俗民族工艺品的产业化,加快书画、雕塑、艺术品市场培育,打造一批富有创意、特色鲜明、附加值高的创意设计产业品牌项目。促进艺术设计创意向相关行业渗透与融合,延伸艺术创意设计产业链。以成都为核心,推动创意设计产业向中小城市延伸,加快培育创意设计产业集聚区和重点文化企业,形成创意领先、特色鲜明、人才集聚、配套齐全、体系健全、政策完善的产业发展新格局,把创意设计产业培育成为拉动我省文化产业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引擎,使我省成为西部艺术设计创意高地和艺术品市场中心,将成都市建成全国领先的创意设计基地。
(三)加快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持续推进大集团带大产业战略,发展壮大现有优势文化企业和集团,培育形成一批综合实力强、影响力大、带动作用明显,具有行业代表性和区域代表意义的产业旗舰和骨干企业。鼓励各类文化企业以资本为纽带,通过项目合作、股份制改造等方式,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联合。大力推动文化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直接融资,促进文化产业与资本对接,培育一批多元化经营、跨地区发展的大型国有骨干文化企业和战略投资者。鼓励上市文化企业加大资产重组力度,通过资本市场整合行业资源。积极支持文化企业实施一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在资金投入、资源配置、政策配套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鼓励文化企业运用高新技术改造升级,把握产业发展最新态势,发展新兴文化业态,延伸产业链条。
(四)积极支持民营文化产业发展。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有关规定,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推动民营文化企业与国有文化企业在资质认定、项目审批、财政支持、政府服务、土地使用、职称评定、进出口贸易、金融和税收、文化项目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为民营文化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积极搭建民营文化企业投融资平台,探索建立有利于民营文化企业发展的金融服务模式,构建金融支持民营文化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民营文化企业通过创业板市场融资。支持民营文化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扶持一批竞争力强的民营文化骨干企业和集团,不断提高民营文化产业在全省文化产业中的比重。
六、加强文化产品创作生产
(一)强化创作生产引导。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原则,引导创作生产大量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反映现实生活和时代要求的优秀作品。加强和改进文艺评论,创造有利于文艺作品推陈出新和优秀人才不断涌现的良好环境。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把群众意见、市场影响、政府导向充分结合起来,发挥重大奖项评选的激励作用。合理运用发行量、票房收入、收视收听率、点击率等指标,引导文化工作者面向群众、面向市场、面向基层生产“既叫好又叫座”的精品力作。
(二)创新创作生产机制。推行文化领军人物项目负责制,以优秀人才为核心聚集创作、经营、营销人才,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创作团队和文艺表演团体,打造“文化川军”。建立重大选题市场招标机制,以选题为导向,以政府资助为杠杆,吸引各种社会资源、各类文化人才参与创作生产,构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文化精品创作生产格局。建立重大作品立体开发机制,整合出版、发行、广播电视、电影、平面媒体、网络等文化资源,开发多种形式的文化产品,形成重大作品立体开发、链条运营、多维传播的产业格局。建立文化产品营销传播体系,运用现代传播手段扩大作品影响,延伸作品价值链条,扩大文化产品市场占有率,打造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文化品牌。创新文化创作生产扶持方式,发挥省级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等专项资金的作用,建立促进文化创作及生产的激励机制,重点扶持反映四川本土特色,具有较强示范性、较大影响力的文化精品创作生产。
(三)提高精品创作生产能力。鼓励全省文化工作者深入生活,推进文化作品内容创新、体裁创新和表现形式创新,提高原创性作品创作生产能力。围绕“两个加快”的宏伟实践,依托司马相如、李白、杜甫、苏轼、郭沫若、巴金等历史人文资源和古蜀文化、三国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打造以历史文化题材、重大革命题材、民族团结题材、现代生活题材、新农村建设题材、抗震救灾题材、西部大开发题材等为重点的四川文化精品。抓住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汶川特大地震周年纪念等重大时间节点,推出一大批具有四川特色、富于时代精神、深受群众喜爱的文学、影视、出版、书画及舞台艺术等方面的精品力作。抓好“五个一工程”和巴蜀文艺奖、四川文学奖、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奖评选表彰。
七、提高现代传播能力
(一)加强重要新闻媒体建设。支持党报党刊和广播电视台、新闻网站改善基础设施,不断提高技术装备水平。鼓励媒体跨地域、跨行业发展经营,支持不同业态媒体之间的重组合作。鼓励重点媒体实施全媒体战略,推进区域中心城市传媒集团建设。加强互联网建设与管理,支持我省重点新闻网站建设,打造一批有四川特色、有强大传播能力的知名网站。支持媒体打造名牌栏(节)目,培养名记者、名编辑、名播音员、名主持人、名制片人、名版主,提高媒体品牌效应和美誉度。支持《四川日报》、《四川农村日报》、《四川党的建设》等扩大发行量,提高四川卫视收视率和四川卫视国际频道影响,将康巴卫视藏语频道建设成为全国最具影响力的藏语频道。
(二)加强新兴媒体建设。以省级传媒集团和主流媒体为示范和引领,大力发展网络报刊、网络广播、网络电视、移动电视、手机网站、手机报刊、手机电视等新兴媒体,培育形成一批新媒体优质品牌。加快推进电信网、互联网与广播电视网“三网融合”,建设新一代广播电视网,实现全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及内容传输的数字化、网络化和安全化。鼓励和支持发展多媒体出版、出版物电子商务和网上书城,建成具有重要影响的国家级数字(网络)出版基地。推动电影数字化改造,建设覆盖城乡、层次多样的数字电影院线。
(三)加强舆论引导。坚持党管媒体,强化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使之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力量。充分发挥党报党刊、广播电视台、新闻网站、时政类报刊在舆论引导中的核心作用,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影响力,积极稳妥地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等的信息发布,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加快推行手机实名制,积极稳妥地推行网络实名制,加强对网络论坛、社区、博客、微博等的管理,加大网上有害信息查处力度,大力净化网络环境。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重大舆情监测研判制度、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管制度,在省直主要部门和市(州)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完善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加强对四川整体形象的策划,组织开展对外宣传活动,支持省内媒体与省外和境外媒体加强交流合作,积极营造有利于四川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八、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利用
(一)提高文物保护水平。深入发掘四川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加强文博研究,探索文化遗产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有效途径。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世界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和重点文物的抢救保护,全面提升保护、展示和管理水平。实施古籍保护工程。加强大型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用地范围内的考古调查、勘探与发掘工作,加强革命老区和民族地区文物保护。加大博物馆建设投入,支持民办博物馆建设,推动成都“博物馆之都”和中国博物馆小镇、博物馆聚落(村落)建设,充分发挥文博事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挖掘和传承,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投入机制。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保护、传承性保护和产业性保护,特别是传承人保护,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建档制度和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制度,编制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图集,分级建立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园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加快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市(州)“非遗”展示中心和重点县“非遗”博物馆(传习所)和成都国际性“非遗之都”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三)拓展文化遗产传承利用途径。挖掘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科学价值,提高文化遗产展示、展演水平和传播能力。鼓励采用新兴技术保护利用文化遗产资源,推动文化遗产信息资源、数字资源开发利用。开发文物复制、文物信息和文物服务产品,支持文物商店、文物拍卖公司等面向市场规范发展。积极发展依托文化遗产资源的旅游及相关产业,开展工业遗产、文化景观和遗址公园综合利用,促进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产业发展良性互动。推动文化遗产要素融入城乡风貌改造和社会环境综合治理。利用中国文化遗产日和“5·18”国际博物馆日等重要活动,普及全社会的文化遗产知识,促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意识深入人心。
九、加强文化交流合作
(一)拓展交流合作领域。切实办好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四川国际电视节、中国四川国际文化旅游节等活动,积极参加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中国国际广播影视博览会、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法兰克福书展等国内外有影响的大型展会和文化活动,实现资源共享、发展互动、互利共赢。扩大与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的交流合作,加强与南亚、中亚等周边国家的交流合作,深化与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交流合作,不断拓宽对外文化交流合作的新渠道。加快我省主流媒体“走出去”步伐,提高省级广播电视频率频道的覆盖率,扩大四川卫视国际频道在境外的有效落地范围,提升四川对外形象。
(二)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培育一批外向型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基地,扶持文化企业开展跨境服务和服务外包,提高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鼓励文化企业在海外建立分支、分销机构,建设国际营销网络,积极拓展国际市场,以文化产品“走出去”带动文化企业“走出去”。制定《四川省文化出口企业和项目目录》,重点扶持具有四川特色的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网络游戏、出版物、川剧、杂技、彩灯、音乐舞蹈、书画、艺术品、文化展览等的出口。实施四川优秀作品对外推广工程,进一步扩大版权贸易。
(三)完善交流合作机制。把加强文化交流合作纳入我省“三向拓展、四层推进”的开放合作总体布局,进一步发挥政府部门和民间组织两个积极性,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文化交流合作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四川文化的比较优势,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统筹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构建对外文化交流合作的新格局,促进我省文化加快发展。
十、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文化建设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把文化改革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推动文化改革发展,作为评价发展水平、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建立相关的考评体系。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宣传部门协调指导、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推动全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省直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在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政策扶持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提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机构,健全保障机制和目标考评体系,加快推进本地区文化改革发展。
(二)加大投入力度。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大对公共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文化建设经费保障机制。省直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加大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文化建设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支持未达标的市(州)、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建设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与社区综合文化室建设。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中央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确保公共文化设施设备和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建设足额投入。统筹使用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各类资金,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助、奖励重点产品等方式,支持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根据财力情况,加大对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要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三)完善政策法规。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经济政策、贸易促进政策和版权保护政策。认真执行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投融资、国有文化资产监管、社会保障、土地、财政税收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全省文化产业统计监测体系。加快地方性文化立法进程,适时制定《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四川省文化产业促进条例》、《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和《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实施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修改《四川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在其中增加社科普及内容。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等部门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业务指导机制,推进文化执法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
(四)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四川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努力把四川建设成为西部文化人才高地。结合国家实施“文化名家工程”,深入实施“四个一批”人才培养专项,突出抓好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名家和栏目创意策划、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着力建设高层次文化人才群体。加强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造就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队伍。实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项目,发展省、市、县各级文化队伍培训网络。大力发展文化职业教育,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设文化创意设计等专业,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与文化企事业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培养实用型、复合型技术人才。着力培育文化人才市场,不断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形成有利于文化人才成长和充分施展才华的良好环境。
附件:名词解释(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