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
方案的通知
川府发〔2018〕24号 2018年7月20日
(已失效)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府发〔2016〕45号)同时废止。
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
生态保护红线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工作。四川省地处国家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的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和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热点地区。划定并严守四川生态保护红线,是全面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四川绿色发展的必要手段,对于优化开发国土空间、科学布局主体功能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具有重大意义。
生态保护红线以生态功能重要区、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科学评估结果为基础,结合各类受保护地区边界校核,并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及相关空间规划充分协调。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14.80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幅员面积的30.45%。空间分布格局呈“四轴九核”,分为5大类13个区块,主要分布在川西高原山地、盆周山地的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富集区和金沙江下游水土流失敏感区、川东南石漠化敏感区。
一、概况
(一)自然与经济社会概况。
四川省位于中国西南部,幅员面积48.6万平方公里。地跨青藏高原、横断山脉、云贵高原、秦巴山地、四川盆地等几大地貌单元,地势西高东低,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具有山地、丘陵、平原和高原4种地貌类型,其中山地占全省面积的74.2%。以龙门山—大凉山一线为界,东部为四川盆地及盆周山地,四川盆地是我国四大盆地之一,海拔300米—700米,四周为海拔1000米—4000米的盆周山地环抱,盆地底部成都平原是西南地区最大的平原;西部为川西高山高原及川西南山地,海拔多在2000米以上,其中大雪山主峰贡嘎山是四川省最高点,海拔7556米。
四川省河流众多,有“千河之省”之称,全省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Km2)以上的河流有2873条,以长江水系为主。长江干流上游青海巴圹河口至四川宜宾岷江口段称为金沙江,位于四川和西藏、云南边界,主要流经四川西部、南部,支流遍布全省,较大的有雅砻江、岷江、大渡河、沱江、嘉陵江、青衣江、涪江、渠江、安宁河、赤水河等。黄河流经四川西北部,位于四川和青海交界,支流包括黑河和白河。主要湖泊有邛海、泸沽湖和马湖等。
四川省是东部季风区、西部青藏高寒区、西北干旱区三大自然区交接地带,具有气候区域差异大、立体气候复杂、气候类型多等特点。分为三大气候区,其中四川盆地亚热带湿润气候区温暖湿润,年均温16℃—18℃,年降水量1000毫米—1200毫米;川西南山地亚热带半湿润气候区干湿分明,年均温12℃—20℃,年降水量900毫米—1200毫米,90%集中在5—10月;川西北高山高原高寒气候区海拔高差大,气候立体变化明显,河谷干暖,山地冷湿,年均温4℃—12℃,年降水量500毫米—900毫米。
2017年底,全省常住人口8302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4.23‰。2017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36980.2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282.8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4294.0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8403.4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为11.6∶38.7∶49.7。
(二)主要生态问题。
生态屏障功能仍较脆弱,突出生态问题亟待解决。我省积极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全省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8.03%,但森林系统低质化、森林结构纯林化、森林生态功能低效化问题较为突出。我省草原退化面积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58.7%,天然草原平均超载率10.03%,草原承载压力较重。土地荒漠化呈蔓延趋势,荒漠化面积1.59万平方公里(石漠化土地0.73万平方公里、沙化土地0.86万平方公里)。水电工程建设、过度放牧等导致部分湿地和河湖生态功能退化,自然湿地面积逐渐萎缩。四川水土流失面积(不包括冻融侵蚀)12.1万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24.9%。从空间分布来看,草原退化、土地沙化主要集中在川西高原的甘孜州、阿坝州和凉山州的部分草原;石漠化土地主要分布在四川盆地南缘和川东平行岭谷的喀斯特山区;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凉山州南部和攀枝花市的金沙江下游干热河谷区。
生态空间被挤占,生物多样性保护受威胁。四川省地处青藏高原向平原、丘陵过渡地带,地貌复杂,气候类型多样,孕育了类型丰富、独具特色的生物多样性。特别是川西高山高原区和川西南山地区,更是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点区域。近年来随着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化、工业化加速推进,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水电和矿产资源开发强度增加,开发活动挤占了生态空间,带来的植被破坏、栖息地侵扰、外来物种入侵、环境污染等压力不断增大。同时,到2020年,我省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批包括新型农牧新村和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将加快建设,自然生态空间可能面临新一轮挤占,这将加重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生境破碎化和面积缩减,生物多样性进一步受到威胁。面对目前已经存在的重要生态系统功能低效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破碎化问题,如何科学应对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合理规划布局,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区域保护好,尽量减少占用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减退,是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重大挑战。
自然灾害频发,生态环境破坏风险较高。四川地处青藏高原地震区,地质构造活动剧烈,是我国地震活动最强烈、大地震频繁发生的地区。2008年以来,汶川、芦山、康定、九寨沟等多地数次发生6级以上地震,伴随滑坡、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了灾难性破坏。同时,川西山地海拔多在3000米以上,深切割高山地貌密布,沟壑纵横、气候寒冷、植物生长缓慢、暴雨洪涝年年发生,是生态环境极为敏感脆弱地区。
(三)生态定位。四川省地处青藏高原东南缘,跨我国地形第一阶梯向第二阶梯的过渡地带,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川西高山高原区、川西南山地区分别是国家“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的青藏高原生态屏障、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的组成部分,具有突出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气候调节等生态功能。四川省是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热点地区之一,是我国重要的物种基因库,特有、孑遗物种丰富,有高等植物近万种,占全国总数的33%,居全国第2位;大熊猫数量、栖息地面积均占全国的70%以上,被誉为“大熊猫的故乡”。
二、指导思想、目标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系列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方略,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要求,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维护国家和四川生态安全、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提供重要支撑。
(二)划定目标。通过将四川省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定为生态保护红线,形成符合四川省情的生态空间保护格局,确保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得到有效保护,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得到切实增强,优质、高效生态产品的供给能力得到大幅提高,国土空间开发布局得到全面优化,主体功能区制度得到严格落实。
(三)划定原则。
依法依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厅字〔2017〕2号),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编制生态空间规划的基础,强化用途管制,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科学性原则。统筹考虑自然生态整体性和系统性,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按照生态功能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与脆弱性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并落实到国土空间,系统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协调性原则。建立协调有序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上下结合,充分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等相衔接。以土地现状调查数据和地理国情普查数据为基础,原则上不得突破永久基本农田边界,将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落实在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通过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严格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动态性原则。根据构建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格局,提升生态保护能力和生态系统完整性的需要,生态保护红线布局应不断优化和完善,实现循序渐进动态化管理。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法定禁止开发区因规划调整而产生的范围变化,生态保护红线边界随之自动调整。
因地制宜原则。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结果要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与当前监管能力相适应。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区位特征和保护要求,将有必要实行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三、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结果
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的通知》(环办生态〔2017〕48号,以下简称《划定指南》)要求,结合四川实际,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原则,通过科学评估,识别生态保护的重点类型和重要区域,合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一)总体划定情况。
四川省生态功能重要性和生态环境敏感性科学评估结果表明,全省水源涵养极重要区、水土保持极重要区、生物多样性维护极重要区面积分别为10.56万平方公里、6.77万平方公里、10.83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极敏感区、土地沙化极敏感区、石漠化极敏感区面积分别为5.28万平方公里、2.31万平方公里、0.74万平方公里。叠加后(去除重叠部分)总面积为16.23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幅员面积的33.38%。
在科学评估基础上,对各类保护地进行叠加校验、边界处理、规划衔接、跨区域协调、上下对接等,去除城市建设用地、耕地(含永久基本农田)、商品林(含苗圃)、交通用地、工矿用地以及能源、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建设用地,完成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14.80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幅员面积的30.45%,涵盖了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功能极重要区,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极敏感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地的核心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等法定保护区域,以及极小种群物种分布栖息地、国家一级公益林、重要湿地、雪山冰川、高原冻土、重要水生生境、特大和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各类保护地。
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布于川西高山高原、川西南山地和盆周山地,分布格局为“四轴九核”。“四轴”指大巴山、金沙江下游干热河谷、川东南山地以及盆中丘陵区,呈带状分布;“九核”指若尔盖湿地(黄河源)、雅砻江源、大渡河源以及大雪山、沙鲁里山、岷山、邛崃山、凉山—相岭、锦屏山,以水系、山系为骨架集中成片分布。
(二)生态保护红线类型分布。
1.雅砻江源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地理分布:该区位于四川省西北部边缘,其中石渠县北部黄河流域区属于三江源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其余区域属于川西北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行政区涉及甘孜州甘孜县、德格县、石渠县、色达县,总面积2.23万平方公里,占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的15.06%,占全省幅员面积的4.58%。
生态功能:区内除石渠县北部、色达县东部分属黄河流域和大渡河流域外,该区大部分属于雅砻江流域,是雅砻江的主要发源地和重要水源补给区,具有极重要的水源涵养功能。区域生态系统类型有高原湖泊、高寒湿地、高原及高山灌丛草甸等,代表性物种有白唇鹿、藏野驴、雪豹、野牦牛、黑颈鹤等。
重要保护地:本区域分布有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8个省级湿地公园的部分或全部区域。
保护重点:保护高原原生灌丛、草甸、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特别是保护高寒湿地生态系统和河流水生生态系统,维护水源涵养功能,加强草地沙化和鼠虫害防治,控制草场载畜量。
2.大渡河源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地理分布:该区位于四川省西北部,属于川西北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行政区涉及马尔康市、金川县、壤塘县、阿坝县、红原县、道孚县,总面积1.27万平方公里,占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的8.60%,占全省幅员面积的2.62%。
生态功能:区内主要河流有脚木足河、梭磨河、绰斯甲河、大金川等,是大渡河发源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极重要的水源涵养功能。区域生态系统类型有森林、高山草甸、高原湖泊、沼泽湿地等,植被以高山草甸、亚高山草甸、高山灌丛及亚高山针叶林等为主,代表性物种有云杉、冷杉岷江柏、红豆杉、白唇鹿、黑颈鹤、猕猴等。
重要保护地:本区域分布有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省级湿地公园、2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部分或全部区域。
保护重点:保护森林、高山草甸以及湿地、河流生态系统和川陕哲罗鲑等珍稀特有鱼类重要栖息地,维护水源涵养功能;加强大渡河峡谷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和水土流失治理;加强区域北部草地沙化和草原鼠虫害防治。
3.若尔盖湿地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
地理分布:该区位于四川省北部,属于川西北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行政区涉及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总面积0.83万平方公里,占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的5.62%,占全省幅员面积的1.71%。
生态功能:区内河流主要有黄河上游一级支流黑河、白河和贾曲,是黄河上游重要水源补给区,具有极重要的水源涵养功能。区域生态系统类型主要为高原湖泊、沼泽湿地和草甸生态系统,植被以沼泽植被以及高寒草甸、草甸植被和灌丛植被为主,代表性物种有紫果云杉、大熊猫、四川梅花鹿、黑颈鹤、白唇鹿等。
重要保护地:本区域分布有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湿地公园、1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部分或全部区域。
保护重点:保护天然草地和沼泽湿地,维护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加强草地沙化和鼠虫害防治,控制草场载畜量;严禁沼泽湿地疏干改造,严禁侵占湿地开发草场。
4.沙鲁里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
地理分布:该区位于四川省西部边缘,属于川西北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行政区涉及新龙县、白玉县、理塘县、巴塘县、乡城县、稻城县、得荣县,总面积3.00万平方公里,占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的20.27%,占全省幅员面积的6.17%。
生态功能:区内河流属金沙江水系,植被以高山高原草甸、高山灌丛及亚高山针叶林为主,代表性物种有白唇鹿、矮岩羊、金雕、雪豹、黑熊、藏马鸡等,生物多样性保护极为重要。
重要保护地:本区域分布有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个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省级风景名胜区、2个省级湿地公园、2个省级地质公园的部分或全部区域。
保护重点:保护森林、高寒湿地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境,保护冰川,维护生物多样性功能;加强草地植被保护,防止草场退化、沙化。
5.大雪山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
地理分布:该区位于四川省西部,属于川西北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行政区涉及康定市、泸定县、丹巴县、雅江县、道孚县、炉霍县,总面积1.47万平方公里,占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的9.90%,占全省幅员面积的3.02%。
生态功能:区内河流分属大渡河、雅砻江水系,植被类型以亚高山针叶林为主,生态系统涉及森林、高寒湿地、草甸等,代表性物种有冷杉、云杉、四川雉鹑、绿尾虹雉、大紫胸鹦鹉、黑颈鹤、白唇鹿、雪豹、玉带海雕、金丝猴、牛羚等,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区域。该区沿大渡河、雅砻江流域分布干旱河谷和高山峡谷区,泥石流滑坡强烈发育,呈现土壤侵蚀敏感性高的特点,也是土壤保持的重要区域。
重要保护地:本区域分布有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7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个国家地质公园、1个省级湿地公园、1处世界自然遗产地、1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部分或全部区域。
保护重点:加强森林植被及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保护湿地和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境,维护生态功能;加强干旱河谷和高山峡谷区地质灾害综合整治,防治水土流失。
6.岷山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地理分布:该区位于四川盆地西北部边缘,是川西高原向四川盆地过渡地带,属于岷山—邛崃山—凉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重要区,行政区涉及都江堰市、彭州市、什邡市、绵竹市、绵阳市安州区、北川羌族自治县、平武县、江油市、青川县、剑阁县、汶川县、理县、茂县、松潘县、九寨沟县、黑水县、若尔盖县,总面积2.23万平方公里,占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的15.03%,占全省幅员面积的4.58%。
生态功能:该区河流分属嘉陵江、涪江、岷江水系,是白龙江、岷江和涪江等多条河流的重要水源涵养地。区内植被以常绿阔叶林、常绿与落叶阔叶混交林和亚高山常绿针叶林为主,代表性物种有珙桐、红豆杉、岷江柏、大熊猫、川金丝猴、扭角羚、林麝、马麝、梅花鹿等,是我国乃至世界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域,具有极其重要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
重要保护地:本区域是大熊猫栖息地核心分布区。区域内分布有1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7个省级自然保护区、5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2个省级风景名胜区、7个国家地质公园、2个省级地质公园、3处世界自然遗产地、1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部分或全部区域。
保护重点: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和大熊猫、川金丝猴等重要物种及其栖息地,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源涵养功能;加强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加强地震灾区受损生态系统的恢复和修复;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水土流失治理。
7.邛崃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
地理分布:该区位于四川盆地西部,是“华西雨屏”的中心地带,属于岷山—邛崃山—凉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重要区,行政区涉及大邑县、邛崃市、崇州市、天全县、芦山县、宝兴县、小金县,总面积0.63万平方公里,占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的4.26%,占全省幅员面积的1.30%。
生态功能:区内河流主要为青衣江水系,森林植被以常绿阔叶林、常绿与落叶阔叶混交林和亚高山常绿针叶林为主,区内原始森林以及野生珍稀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是大熊猫、川金丝猴、扭角羚等珍稀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是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热点地区和重要区域之一,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极其重要。
重要保护地:本区域是大熊猫栖息地核心分布区。区域内分布有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个省级自然保护区、3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3个省级风景名胜区、1个省级湿地公园、1个国家地质公园、1个省级地质公园、1处世界自然遗产地的部分或全部区域。
保护重点: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和大熊猫等重要物种及其栖息地,加强低效林改造和迹地修复,加强生态廊道建设,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加强自然保护区和物种保护区建设;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水土流失治理。
8.凉山—相岭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
地理分布:该区位于四川省南部,属于岷山—邛崃山—凉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重要区,行政区涉及米易县、乐山市沙湾区、乐山市金口河区、沐川县、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峨眉山市、洪雅县、宜宾县、屏山县、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西昌市、德昌县、普格县、昭觉县、喜德县、冕宁县、越西县、甘洛县、美姑县,总面积1.10万平方公里,占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的7.40%,占全省幅员面积的2.25%。
生态功能:区内河流分属大渡河、金沙江水系,森林类型以常绿阔叶林、常绿与落叶阔叶混交林和亚高山针叶林为主,代表性物种有红豆杉、连香树、大熊猫、四川山鹧鸪、扭角羚、白腹锦鸡、白鹇、红腹角雉等,生物多样性保护极其重要。该区地貌以中高山峡谷为主,山高坡陡,泥石流滑坡强烈发育,土壤侵蚀敏感性程度高,是土壤保持重要区域。
重要保护地:本区域是大熊猫栖息地核心分布区。区域内分布有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9个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5个省级风景名胜区、1个国家地质公园、3个省级地质公园、2个国家湿地公园、1个省级湿地公园、1处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地、2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部分或全部区域。
保护重点: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和大熊猫等野生动物及其生境,防治紫茎泽兰等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护,加强生态廊道建设;治理水土流失,防治地质灾害。
9.锦屏山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
地理分布:该区位于四川省西南部边缘,属于岷山—邛崃山—凉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重要区,行政区涉及木里藏族自治县、盐源县、冕宁县、九龙县,总面积1.09万平方公里,占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的7.34%,占全省幅员面积的2.24%。
生态功能:区内自然生态系统以森林生态系统为主,其次为草地生态系统,河流有雅砻江及其重要支流九龙河、盐源河等,是雅砻江水系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金沙江重要水源补给区,水源涵养功能极为重要。该区土壤侵蚀敏感性较高,特别是北部的九龙及木里部分区域,土壤侵蚀极敏感,是我省土壤保持重要区域。
重要保护地:本区域分布有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个省级风景名胜区、1个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部分或全部区域。
保护重点:保护森林及草原植被,维护森林等自然生态系统的水源涵养;加强高山峡谷区地质灾害防治和水土流失治理;加强雅砻江及其支流水生生态系统保护。
10.金沙江下游干热河谷水土流失敏感生态保护红线。
地理分布:该区位于川西南山地南部,属于川滇干热河谷土壤保持重要区,行政区涉及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市西区、攀枝花市仁和区、盐边县、会理县、会东县、宁南县、布拖县、金阳县、雷波县,总面积0.40万平方公里,占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的2.73%,占全省幅员面积的0.83%。
生态功能:区内地貌以中山峡谷为主,受山地地形和干热气候影响,区域生态脆弱,水土流失敏感性高,是我省乃至全国水土保持极重要区域。植被类型以亚热带松栎混交林和暖温带阔叶栎林为主,代表性物种有攀枝花苏铁、大熊猫、四川山鹧鸪、黑颈鹤、林麝等。
重要保护地:本区域分布有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风景名胜区、1个省级湿地公园、1个省级地质公园、5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部分或全部区域。
保护重点:保护现有植被;加强退化生态区的自然恢复和生态修复;加强干热河谷区地质灾害防治和水土流失治理;加强金沙江及其支流水生生态系统保护。
11.大巴山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地理分布:该区位于四川盆地北部边缘,属于秦岭—大巴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重要区,行政区涉及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旺苍县、宣汉县、万源市、通江县、南江县,总面积0.36万平方公里,占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的2.46%,占全省幅员面积的0.75%。
生态功能:区内森林资源丰富,森林植被空间垂直地带性分布特征明显,生态系统类型有常绿阔叶林、针—阔混交林和亚高山常绿针叶林,代表性物种有巴山水青冈、红豆杉、大鲵、猕猴、林麝等国家重点保护珍稀动植物,是我国乃至东南亚地区暖温带与北亚热带地区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之一。该区还是嘉陵江、渠江和汉江流域的上游源区,是四川盆地水资源的重要补给区,水源涵养功能十分重要。
重要保护地:本区域分布有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8个省级自然保护区、4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3个省级风景名胜区、2个国家地质公园、1个省级地质公园、3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3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部分或全部区域。
保护重点:保护森林生态系统、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源涵养功能;加强已有自然保护区管理和能力建设;加强退化生态系统恢复、地质灾害防治和水土流失治理。
12.川东南石漠化敏感生态保护红线。
地理分布:该区位于四川盆地东南部,包括与重庆交界的平行岭谷地区和与云南、贵州交界的四川盆地中部低山丘陵的过渡地带,水热条件良好,生物资源较丰富,其赤水河流域属于大娄山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行政区涉及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广安市前锋区、邻水县、华蓥市、大竹县,总面积0.11万平方公里,占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的0.77%,占全省幅员面积的0.24%。
生态功能:该区岩溶地貌发育,局部石漠化严重。区内植被以常绿阔叶林为主,生物多样性较丰富,有桫椤、川南金花茶等珍稀植物,达氏鲟、胭脂鱼等国家重点保护鱼类以及豹、林麝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重要保护地:本区域分布有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7个省级风景名胜区、1个世界地质公园、1个国家地质公园、6个省级湿地公园、1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3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部分或全部区域。
保护重点:以保护亚热带原始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和竹类生态系统为重点,加强森林植被、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保护赤水河水生态系统,维护长江上游鱼类种群多样性;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防止喀斯特地貌区石漠化。
13.盆中城市饮用水源—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
地理分布:该区位于四川省东部成都平原及盆地丘陵区,行政区涉及成都市、自贡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眉山市、广安市、达州市、巴中市、资阳市,总面积0.08万平方公里,占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的0.54%,占全省幅员面积的0.17%。
生态功能:四川盆地区是成渝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成渝城市群核心区域,人口密集,经济发展,城镇化率大于50%,该区主体功能区定位为重点开发区域和农产品主产区,其主导功能为人居保障和农林产品提供,该区的生态保护红线主要以保障城市饮水安全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主,还有零散分布于四川盆地及成都平原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各类生态保护重要区域,它们在维护区域水土保持功能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重要保护地:本区域分布有32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6个省级自然保护区、3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0个省级风景名胜区、1个世界地质公园、5个国家地质公园、1个省级地质公园、2个国家湿地公园、4个省级湿地公园、14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个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处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地的部分或全部区域。
保护重点:严格按照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对禁止开发区域的管理要求,对生态保护红线实施严格保护,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区内自然生态的干扰。
(三)重点区域划定情况。
1.若尔盖草原湿地生态功能区。
该区为国家层面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属于川西北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行政区涉及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该区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1.39万平方公里,占该区幅员面积的48.44%,占全省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的9.40%。生态保护红线类型以水源涵养为主,分属于若尔盖湿地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和大渡河源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2.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
该区为国家层面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分属于川西北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三江源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和岷山—邛崃山—凉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重要区。该区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10.96万平方公里,占该区幅员面积的45.65%,占全省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的74.04%。生态保护红线类型以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维护为主,具体包括雅砻江源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的甘孜县、德格县、石渠县和色达县;大渡河源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的马尔康市、金川县和壤塘县;沙鲁里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的新龙县、白玉县、理塘县、巴塘县、乡城县、稻城县和得荣县;大雪山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的康定市、泸定县、丹巴县、雅江县、道孚县和炉霍县;岷山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的北川羌族自治县、平武县、汶川县、理县、茂县、松潘县、九寨沟县和黑水县;邛崃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的天全县、宝兴县和小金县;锦屏山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的九龙县、木里藏族自治县和盐源县。
3.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
该区为国家层面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属于秦岭—大巴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重要区。该区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0.48万平方公里,占该区幅员面积的26.96%,占全省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的3.24%。生态保护红线类型以生物多样性维护为主,具体包括大巴山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的旺苍县、万源市、通江县和南江县;岷山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的青川县。
4.大小凉山水土保持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
该区为省级层面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属于岷山—邛崃山—凉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重要区。该区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0.95万平方公里,占该区幅员面积的29.80%,占全省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的6.40%。生态保护红线类型为生物多样性维护和水土流失敏感,具体包括凉山—相岭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的沐川县、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石棉县、普格县、昭觉县、喜德县、越西县、甘洛县和美姑县;金沙江下游干热河谷水土流失敏感生态保护红线的宁南县、布拖县、金阳县和雷波县。
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市县级行政区汇总表和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登记表由环境保护厅另行发布。
四、效益分析
(一)优化生态安全格局,系统保护山水林田湖草。本次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不仅覆盖了四川省“四区八带多点”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极重要的区域和全部重点生态功能区县,还结合我省生态保护实际需求,将金沙江干热河谷水土流失极敏感区域、川东南平行岭谷石漠化极敏感区域、川西北土地沙化极敏感区域以及极小种群物种分布的栖息地、重要水源地、评估良好的河湖水域岸线和重要水生生境以及特大和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优化了全省生态安全格局,强化了生态保护红线在保障和维护国家以及我省生态安全底线的作用。
通过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结果与全省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进行叠加分析,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土地利用类型以林地、草地和河湖水域、自然湿地为主,其中林地面积占总面积的58.19%,草地面积占总面积的33.60%,河湖水域、自然湿地面积占总面积的0.78%,充分体现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实施系统保护的指导思想。
(二)保护自然生态系统,提升生态屏障功能。通过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结果与重点生态功能区内自然生态系统分布空间数据进行叠加分析,我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内约80%的草本湿地和湖泊湿地,以及60%以上包括常绿阔叶林、落叶阔叶林、常绿针叶林、落叶针叶林、针阔混交林在内的森林生态系统纳入了生态保护红线,有效保护了四川自然生态系统60%以上的水源涵养功能和约50%的水土保持功能,可有效遏制河流生态功能退化、自然湿地萎缩、草原退化、土地沙化石漠化以及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等突出生态问题,促进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生态功能恢复,对于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维护四川乃至全国的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三)保护生物生境,维护生物多样性。四川生态保护红线全面覆盖了省域内3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6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总面积达5.47万平方公里,占我省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96.49%。同时,生态保护红线方案涵盖了《四川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划定的13个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地区,生态保护红线分布比例占到其行政区县幅员面积的48%,涵盖了90%以上的优先区评价关键空间。此外,生态保护红线方案还涵盖了80%以上的湿地公园、省域内所有国际和国家重要湿地以及大部分的森林公园。通过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使全省95%以上的物种资源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获得保护。
大熊猫作为世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旗舰物种,在四川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中具有重要意义。四川岷山、邛崃山—大相岭是大熊猫栖息地的主要分布区,也是大熊猫国家公园的核心片区。参考国家公园边界征求意见方案,四川境内大熊猫栖息地进入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39万平方公里,占岷山片区、邛崃山—大相岭片区大熊猫栖息地面积的96.67%,这将对保护和修复大熊猫栖息地生态系统起到极大推动作用。
全省现有距瓣尾囊草、剑阁柏、攀枝花苏铁、五小叶槭等极小种群植物20种,分布栖息地总面积约30平方公里,将其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可为全省小物种保护工作提供保障。对于极小种群栖息地红线,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协议管理、置换、长期租赁等形式,取得原生土地的管护权,逐步恢复极小种群生存的栖息地植被。
(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四川省土地资源整体较为丰富,但可利用土地较少,农业空间和城镇空间主要集中在四川盆地,工农业生产及农民生计对资源的依赖性强,人口分布呈现“小集中、大分散”的状态,城镇化、工业化与全国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扶贫任务重,发展不足、保护不够并存,一些区域、流域已超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或达到其上限。川西高原和盆周山地是四川省重要水源补给区和农产品、林产品提供区,同时这些区域也是生态环境脆弱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可保护好全省最基本的生态资源和生命线。同时,在四川盆地和丘陵区域合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引导经济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促进各类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对于提高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支撑能力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五、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建立由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的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协调机制,组织、指导、协调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明确地方和部门责任,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定期会商和信息通报制度,研究生态保护红线相关政策、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等重大问题,形成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强大合力和良好工作格局。
各市(州)、县(市、区)可参照省级工作模式,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协调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执行,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划得实、守得住。
(二)确立生态保护红线的优先地位。生态保护红线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是国家实施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的重要举措。各级人民政府应坚持生态保护红线优先地位,编制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本行政区空间规划的重要基础,发挥好生态保护红线对于国土空间开发的底线作用。相关规划要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要求,不符合的要及时进行调整,严格自然生态空间征(占)用管理。
(三)落实责任主体。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的原则,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省政府统筹研究制定全省生态保护红线重大政策和措施,及时准确发布生态保护红线分布、调整、保护状况等信息。对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造成破坏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省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管控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做好指导、协调和执法监督,共守生态保护红线,推动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对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各类已有禁止开发区域,相关责任部门要依法严格管理。
各市(州)要落实严守本行政区生态保护红线的主体责任,负责生态保护红线的日常监管,建立目标责任制,把保护目标、任务和要求层层分解,落到实处。定期公布生态保护红线信息,并将生态保护红线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各县(市、区)要落实严守本行政区生态保护红线的主体责任,负责将生态保护红线落地、勘界定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的政策宣传、日常巡查和管理。根据需要设置生态保护红线管护岗位。
(四)完善政策机制。结合国家生态保护红线有关立法,因地制宜制定相应的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加快制定有利于提升和保障生态功能的土地、产业、投资等配套政策。研究市场化、社会化投融资机制,多渠道筹集保护资金,发挥资金合力。
(五)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造成生态破坏的部门、地方、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追究责任。对推动生态保护红线工作不力的,区分情节轻重,予以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实行终身追责。
(六)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生态保护红线的支持力度,加快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探索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国家现有政策基础上,整合各类生态保护与建设资金,加大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资金投入。
(七)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积极对接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由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牵头,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建设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综合监测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地面生态系统、环境、气象、水文水资源、水土保持等监测站点和卫星的生态监测能力,布设相对固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监控点位,及时获取生态保护红线监测数据。强化生态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及时评估和预警生态风险。实时监控人类干扰活动,及时发现破坏生态保护红线的行为,通报当地政府,由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组织开展现场核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开展定期评价和绩效考核。认真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评价机制,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评价,及时掌握全省、重点区域、县域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状况及动态变化趋势,评价结果作为优化生态保护红线布局、安排县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和实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依据,并向社会公布。根据评价结果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及责任追究、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
(九)强化执法监督。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执法监督。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常态化执法机制,定期开展执法督查,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及时发现和依法处罚破坏生态保护红线的违法行为,切实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
(十)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台账系统,制定实施生态红线保护与生态修复方案。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保护与退化生态系统修复,优先保护良好生态系统和重要物种栖息地,建立和完善生态廊道。分区分类开展受损生态系统修复,以山水林田湖草为整体,实施保护与修复示范,改善和提升生态功能。在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内,结合已有的生态保护和建设重大工程,加强森林、草地和湿地的管护和恢复,提高区域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在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内,实施水土流失的预防监督和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在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内,建立和完善生态廊道,促进自然生态系统的恢复,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可逐步推进生态移民,有序推动人口适度集中安置,降低人类活动强度,减小生态压力。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及周边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联治。
(十一)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发布生态保护红线监控、评价、处罚和考核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和监督生态保护红线管理。
附件: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