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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2018年县域经济改革发展

重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川办发〔2018〕38号 2018年6月4日

(已失效)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2018年县域经济改革发展重点工作推进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县域经济改革发展重点工作推进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读书班精神,推动县域经济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进一步夯实区域协调发展底部基础,特制定本方案。

  一、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一)科学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按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编制全省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2018—2022年),指导市(州)、县(市、区)制定乡村振兴规划,实现省、市(州)、县(市、区)、乡(镇)、村规划全覆盖。严格实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审批制度,强化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执行监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农工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农业厅)

  (二)深入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实施产业基地建设行动、“川字号”知名品牌创建行动、农产品加工业壮大行动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排头兵”工程,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引导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农民合作社联合发展,自愿组建联合社。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带动小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建设现代化农产品冷链物流、烘干仓储等服务体系。(责任单位:省委农工委、农业厅、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商务厅)

  (三)全面推进农村改革。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衔接。推进承包地“三权”分置并行,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探索集体成员身份确认,深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制定清产核资、组织登记配套政策,开展相关立法调研。继续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总结推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经验,推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模式。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或参与财政支农项目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牧区草原家庭经营责任制,稳妥开展草原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积极推行草原规范流转。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完善配套措施和工作机制。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加强农民技能培训,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责任单位:省委农工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

  (四)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村。全面实施扶贫解困、产业提升、旧村改造、环境整治、文化传承“五大行动”,分类推进藏区新居、彝家新寨、巴山新居、乌蒙新村建设,统筹推进川中丘陵地区和川西平原地区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全年建成幸福美丽新村5000个。(责任单位:省委农工委、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省扶贫移民局、环境保护厅、林业厅)

  (五)着力打造特色小城镇。开展“百镇建设行动”扩面增量工作,新增试点镇300个、省级特色小城镇30个、省级森林小镇35个。有序推进试点镇“9+N”公共设施配套,完成公共设施投资300亿元,就地就近吸纳农业人口25万人。(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委农工委、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林业厅)

  二、着力增强县域发展动力活力

  (六)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43号),制定出台我省实施意见。加强县域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开展创新型县(市)、创新型乡镇建设。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指导县域内企业加强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加强基础研究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支持科技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等到县域开展创业服务,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就业创业,推进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创业活力。(责任单位:科技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七)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稳妥推进对应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研究完善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落实中央税收制度改革,加强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税收征管,按收入划分比例开展好税收缴入金库工作。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稳步实施绩效运行监控,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扩大绩效信息公开范围。指导县级财政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继续优化支出结构,科学安排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深入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加大财政要素保障和政策倾斜力度,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责任单位: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八)深化金融改革创新。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和特色农业保险奖补政策。着力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研究制定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指导意见或方案,综合运用监管措施和货币政策工具,加大融资支持力度。积极探索改进和创新农村金融产品服务,有序开展“两权”抵押贷款、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试点。持续推进实施规模以上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四年行动计划”,支持县域经济借助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责任单位:省金融工作局、人行成都分行、省委农工委、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四川银监局、四川证监局、四川保监局)

  (九)优化提升“两扩两强”改革。加强省级综合协调,统筹指导推进扩权强县改革工作,总结扩权强县改革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支持市县实施扩权强镇改革试点,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县撤县设市。(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编办、财政厅、民政厅)

  三、实施特色经济强县行动

  (十)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强县。继续推进现代农林牧业重点县建设,连片建设200万亩粮油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区,扩大“粮改饲”试点。实施农产品品牌建设“五大工程”,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蒲江、西充等8个国家农村产业融合试点示范县建设,着力打造200个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鼓励各地争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和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责任单位:农业厅、省委农工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林业厅)

  (十一)加快建设工业经济强县。启动第一、二批工业强县示范县(市、区)第三方评估工作,在全省积极推广先进经验。积极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启动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特色产业基地申报工作,加快建设航空航天、军工电子、轨道交通、信息安全以及农产品加工、轻工纺织、机械装备等特色园区,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壮大产业集群。(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

  (十二)加快建设生态文化旅游强县。以“旅游质量提升年”为统揽,持续推进“绿色四川”旅游行动计划,抓好旅游产业园区建设和全域旅游示范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等品牌创建,启动攀枝花市、广安市、巴中市、阿坝州、凉山州红色旅游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打造农村民俗文创产品,建设一批农村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基地和乡村旅游创客基地。结合“8·8”九寨沟地震灾后景区恢复与产业提升发展工作,开展四川旅游集中推介,提振旅游市场信心。(责任单位:省旅游发展委、省委宣传部、省委农工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林业厅)

  (十三)加快建设服务业强县。优化提升市场拓展“三大活动”,推动更大规模“川货出川”。持续推进服务业强县建设,开展服务下乡试点示范。加快推进服务业“三百工程”和服务业创新发展、制造业服务化、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服务消费提升等重点工程建设。突出“融合、共享”主线,创新发展电子商务。(责任单位: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委农工委、财政厅、科技厅)

  四、全面改善县域发展条件

  (十四)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出台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省级开发区新设、扩区和调位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围绕落实《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在符合条件的县(市、区),规范有序、高质高效推进开发区新设工作,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十五)持续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加快宜宾(新市)至攀枝花等32个、3161公里续建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力争雅康高速泸定至康定段、绵阳至西充、汶马高速汶川至理县段等5个项目(路段)建成通车,开工建设成南扩容、马尔康至久治等高速公路项目,完成新改建普通国省道1500公里。全年新改建农村公路1.6万公里,全面实现乡乡通油路,基本实现村村通硬化路。(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十六)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创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融资机制和建设机制,建设高标准农田387万亩、高标准农田绿色示范区50万亩。推进“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大提升行动,以国家172项重大水利工程为重点,加快建设武引二期灌区、白岩滩水库等大中型水利工程,加快推进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确保2018年实现高效节水灌溉60万亩。(责任单位: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

  (十七)增强能源通信保障能力。全面推进新一轮农网升级改造工程,着力提升农村供电质量和水平。加快网络强省建设,实施四川省信息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行动。深入推进“光网四川”建设,持续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视听乡村”等工程建设,基本实现全省行政村村村通光纤。加快建设“无线四川”,进一步扩大农村地区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推动移动通信网络升级。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和有线无线卫星融合网,加强家庭智慧视听节点建设。(责任单位:省能源局、国网四川电力、省通信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五、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十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统筹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大力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三年推进方案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实施方案,建设千村示范工程。扎实推进“厕所革命”。探索完善乡村垃圾、污水、厕所运营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农村土地污染治理,抓好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省委农工委、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境保护厅、国土资源厅)

  (十九)统筹山水田林湖草系统治理。深入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完成营造林1000万亩以上,完成退化草地改良治理1300万亩(次)。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治理,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规模。全面落实河(湖、库)长制,加强沱江、岷江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推进国家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试点。(责任单位:林业厅、农业厅、水利厅、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

  六、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和改善民生

  (二十)扎实推进精准脱贫。落实22个扶贫专项年度计划,大力推进深度贫困县“七个攻坚”行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34万人。完成3500个扶贫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达到90万人。全年完成100万贫困人口脱贫、3500个贫困村退出、30个贫困县摘帽。(责任单位: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省网信办)

  (二十一)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因地制宜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合理确定安置项目和安置比例,全年改造城镇危旧房棚户区25.5万套,发放租赁住房补贴5.8万户。全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5万户。(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

  (二十二)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继续实施“创业四川”行动,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5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2万人。制定发布年度全省城乡居民低保标准低限,提高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面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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