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2018年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
建设暨普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18〕81号 2018年4月28日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厅属各单位、省公务员局:
《2018年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暨普法工作方案》已经2018年第7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有关工作推进情况请分别于6月20日、11月20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暨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法规处)。
2018年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法治建设暨普法工作方案
为加强法治人社建设,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工作方案(2016-202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结合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1.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川办发〔2017〕103号)、省委编办《关于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川编发〔2017〕89号)精神,积极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流程、服务、受理场所与管理、监督检查评价标准化建设,到2018年底前基本建成“五位一体”的行政许可标准化体系。
2.深化职业资格和职称改革。严格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大型医院、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开展自主评审,政府加强事后备案管理。
3.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积极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两单合一”,确保所有行政权力全部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继续调整优化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统一事项大项名称,调整细化子项目录。进一步规范办事指南,统一规范完善基本要素、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内容。制定完善审查工作细则,调整规范事项管理,确保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4.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管。以双随机抽查为主要方式,以易发、频发违法问题的行业和企业为重点,扩大日常巡视检查和书面审查覆盖范围。全面治理拖欠工资问题,持续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治理欺诈骗取社保基金专项行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等活动,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
5.纵深推进“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基层平台建设试行标准推广力度,研究制定配套考评认定实施办法。深入实施“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全省统一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和线上服务渠道建设。全面实施综合柜员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统一的行业窗口服务规范,继续实施“人社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深入开展政风行风专项督查行动。加大人社公共政策宣传,加大政务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积极传播放大人社声音。
6.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按照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调整优化人社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梳理人社领域“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全程网办事项清单,并按省政府要求对外公布。加快人社系统信息资源整合,完成与省政府政务一体化平台整体对接任务。加快推动实现全省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办理和省政务服务网网办比例均达80%。
二、健全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7.健全法治制度体系。对照《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工作方案(2016-2020年)》,健全完善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依法行政评议考核、规范性文件管理等各项制度。
8.加强人社法规政策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修订立法及《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四川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工作。聚焦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加强调查研究,适时调整或制定与之相配套的政策,逐步健全完善人社法规政策体系。结合推进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人社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程序制度。
9.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研究制定《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合法性审查实施办法》《厅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10.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参考意见》,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未经过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提请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及时公布清理结果和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并实行动态调整。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做好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工作。
11.完善法律顾问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探索开展公职律师制度试点改革工作,建立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律专家和取得律师资格公职人员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三、严格规范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12.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主体责任,完善行政执法程序,逐步健全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的程序规范,确保行政执法规范化。加强与执法部门和金融机构的交流合作和协调配合,建立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的执法协作机制。健全执法人员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完善行政执法保障机制,保证执法经费,改善执法条件。严格落实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13.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人社领域的综合执法职能,厘清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完善内通外联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加强内部联动执法和外部联合执法,加强“两法衔接”工作。
14.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两库一单一平台”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智慧监管和社保基金智能监控,充分利用“大数据”加强执法监管,实现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有机结合。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广非现场执法、移动执法和执法文书电子化。探索“柔性执法”,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
15.推进信用信息工作。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诚信记录,完善失信记录披露、惩戒机制,清理并细化明确人社信用信息目录,开展与省级信用信息平台的数据交换。落实《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健全劳动保障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16.严格行政执法监督。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研究制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17.落实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行政问责制度,增强问责针对性和时效性,不断推进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检查,依法及时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公布典型案例,严肃查处违纪违规各类行为。
四、依法化解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8.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畅通职工合理表达诉求渠道。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加强基层调解仲裁队伍建设,提高调解仲裁管理服务水平。健全内部人员申诉机制,规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工作。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深入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19.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收集整理、适时发布系统内行政复议典型案例,不断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
20.完善行政应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答辩、举证、出庭应诉等行为,自觉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回应司法建议。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案件以及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促进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衔接。
五、加大普法力度,深入推进“法律七进”
21.加强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章党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厅务会年度学法计划。把法律法规培训纳入系统开展的业务培训内容,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和培训教育,保证每名干部职工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参学率达到100%。
22.推进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的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社部《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深入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结合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在职培训等,加强公务员法治教育。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将公务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和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23.深入开展面向管理服务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根据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农民工、参保人员等管理服务对象的不同特点,把法律基本常识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列入各类干部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营管理者培训、就业创业培训、职业培训、劳务培训等培训教育内容,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
24.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加强普法载体建设,强化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提升“12333”公益服务电话服务品质,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微博作用,推进“互联网+人社”法治宣传行动。积极利用重大法定节假日、大学生就业季、农民工进城返乡时节等关键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文化建设,通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编制法治文化节目、开发普法宣传品等方式,带动广大群众参与普法活动,增强学法用法自觉性。结合“12·4”宪法宣传日活动,深入组织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普法宣传活动。
六、严格落实责任,全面推进法治建设
25.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部门法治建设领导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职责,着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协调以及督查督办等工作,确保各项法治重点工作落实落地。
26.加强督查考核。在全省人社系统组织开展法治人社建设及“七五”普法工作情况中期督导检查,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到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任务。研究制定《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考核评议办法》,加强对法治人社建设的考核评价。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时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
27.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认真落实《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工作方案(2016-2020年)》,建立工作台账和任务清单,确定每一项任务的责任人、完成时限和具体要求,定期督查检查,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全面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2018年工作要点》和《四川省人民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等工作部署,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等相关工作任务。落实法治工作报告制度,加强法治工作情况和信息报送。
附件:1.2018年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2.2018年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普法工作重点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