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发布第九批省级风景名胜区
名单的通知
川府函〔2018〕60号 2018年3月30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第九批省级风景名胜区已经省政府审定,现予发布。
风景名胜区是珍贵的、不可再生的自然和文化遗产,是促进旅游消费、发展全域旅游的重要目的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风景名胜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坚持“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原则,加快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研究和编制,完善景区基础设施和游览设施,建立健全景区管理机构,提高景区综合管理服务水平,发挥风景名胜区综合功能,促进风景名胜区可持续发展。
第九批省级风景名胜区名单
(共4处)
木里藏寺群风景名胜区(木里县)
木里恰朗多吉风景名胜区(木里县)
理塘擦若溪风景名胜区(理塘县)
桃坪羌寨风景名胜区(理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