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教育脱贫攻坚
“春季攻势”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教函〔2018〕74号 2018年2月23日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院校:
现将《2018年全省教育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全省教育脱贫攻坚
“春季攻势”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新年贺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脱贫办发〔2018〕6号)要求,结合全省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省委“抓早、抓快、抓好”的要求,紧扣义务教育有保障目标,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学段,锁定“100万贫困人口脱贫、3500个贫困村退出、30个贫困县摘帽”年度脱贫任务,拟于2018年2月—4月在全省开展教育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形成“开局即决战、起步就冲刺”的工作局面,并持续发力,圆满完成2018年全省教育扶贫目标。
二、重点工作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扶贫思想。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扶贫开发会议,以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组织教育系统党政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更加担当担责抓脱贫攻坚,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二)精心谋划部署年度教育脱贫任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四川省教育扶贫专项2018年度实施方案》,组织研究谋划全年工作重点、政策措施、进度安排;层层分解下达年度脱贫目标任务,层层签订年度责任书;进一步核实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县、到校、到户情况;要实行“清单制+责任制”工作法,确保责任到人。
(三)及时对接落地各类资金项目。对照《四川省教育扶贫专项2018年度实施方案》资金和项目清单,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开展好对接,进一步落实资金来源;要做好项目规划,统筹调配攻坚力量、要素资源,细化出台教育扶贫专项年度计划方案,下达建设任务。
(四)开展重点项目启动活动。要坚持抓早、抓快的原则,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加强资金的拨付,在3月底前集中启动一批项目建设,重点启动“全面改薄”等工程类项目建设,确保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为顺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实基础。
(五)集中开展“查问题、找不足、补短板”活动。按照《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深入开展“查问题、找不足、补短板”活动方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2017年度验收考评发现问题、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帮”要求,举一反三深查细查严查本行业脱贫攻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根源,建立台账和责任清单,拿出过硬措施,全面有效整改。
(六)开展“控辍保学”活动。进一步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坚持早介入、早掌握,做好春季学生入学工作;加强对流动适龄儿童、留守女童、残疾学生等重点群体的监控,切实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工作,保证义务教育阶段所有适龄儿童入学接受教育,其它教育阶段不因贫失学。
(七)积极开展对口帮扶活动。全省117所高等学校要按照帮扶关系,进一步落实帮扶项目清单制管理和帮扶协议,积极与对口帮扶县开展对接,及早启动帮扶计划,及早开展帮扶活动。内地对口帮扶深度贫困县中小学校要及时拟制2018年度帮扶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在开学后立即启动帮扶工作;做好支教教师人员选派及政策待遇落实,解决支教人员后顾之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完善教育扶贫工作领导队伍,各级教育部门、高校要组建扶贫机构,明确专(兼)职领导和工作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制定“春季攻势”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二)强化资金筹集。各地要充分拓展教育扶贫的经费投入渠道,在保障各项资金到位的基础上,激励更多民间资金关注教育事业,逐步建立起以政府为主,社会和慈善资金投入为有益补充的多元投入机制,确保春季攻势取得胜利。
(三)加强舆论引导。各地要充分整合宣传资源,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载体,加强政策宣传,让社会及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了解帮扶政策;加强教育扶贫春季攻势开展情况报道,树立先进典型,通过发挥榜样作用,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开展脱贫攻坚的积极性,营造出真抓实干、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督查督办。攻势前期,各地要对摸底及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摸底不精准、数据造假的,启动问责机制,并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攻势中期,加大督促检查、明查暗访力度,把开展攻势行动情况列为重点督查内容,保证攻势目标按既定方向推进。攻势后期,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攻势的推进情况等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工作落细、落小、落实。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在4月26日前将“春季攻势”开展情况报教育厅扶贫办。